因熊猫直播平台拒付挖主播赔偿金,王思聪被嘉定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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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9 11:40:59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信息显示,王思聪已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上述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2019年08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曹悦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王思聪这次被发布限制消费令,与熊猫直播平台拒绝为旗下主播支付违约金有关。本案申请执行人曹某原系第三方平台主播,2015年12月与熊猫直播平台签订协议,其中明确如果曹某遭原公司索赔,由熊猫直播平台代为支付赔偿金。但是,2018年,湖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曹某需向原平台赔偿违约金360余万元,之后曹某支付了赔偿款,熊猫直播平台却未履约将相应款项打给曹某,曹某因此向嘉定法院起诉。

今年6月27日,嘉定法院判决被告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曹悦人民币369.9万余元并支付此款自2018年12月5日至实际付清日止的利息损失。

此次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后,王思聪将不可以实施以下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栏目主编:王海燕 本文作者:王闲乐 文字编辑: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