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 | 防止虐童,美国管得有多严

纵深 2016-12-03 13:48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一
总是有不称职的父母,总是有暴力和虐待儿童的监管人。其实,每一个人都该在中学就开始学习怎样当父母。

又见幼儿园虐童事件。近日,一段“幼儿园数名员工虐待一男童”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名女教师将男童放在距离地面约1.5米高的窗框上,还有人不断拉扯、吓唬男童。

近年来,幼儿园虐童事件频发,专家认为,此类事件折射出个别幼儿教师师德败坏,加强民办幼儿园监管迫在眉睫。同样,家庭中的虐童事件也需重视。

为了防止虐童事件发生,美国做出了许多努力,也碰到过不少困难。那么,在儿童权益保护方面,有哪些做法值得借鉴?


孤儿玛丽拉开历史
   

 

和各国一样,美国防止虐童的概念,也是逐渐产生的。在全世界范围内,儿童受虐一直存在,直到19世纪末,英国的普通法还确认孩子是父亲的财产。在17世纪、18世纪,新生的美国也延续了这个概念。
   

美国社会第一次对虐童问题有所觉醒是19世纪末。当时一则新闻引起了全国关注,那是一个叫玛丽·艾伦·威尔逊的孤儿,她在寄养家庭不断受到鞭打。人们试图救援她时发现,当时美国竟没有防止虐童的组织。
   

玛丽的悲惨状况,令一些在“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工作的律师站了出来,他们提出:我们都有保护动物的法律,为什么居然没有保护孩子的法律?他们帮助玛丽诉诸法律,使虐待她的寄养主人被判了一年徒刑。
   

此后,美国进入了努力保护儿童的漫漫历程:1874年,纽约成立了美国第一个防止虐童协会;1912年,美国国会创建了美国儿童局;1960年,纽约州首先立法由州政府建立儿童收养机构,很快扩展至全美。
   

1962年,以肯普医生为首,几个医生在美国医学协会杂志上发表里程碑文章,专业描述了虐童的死亡案例,建立了导致受虐儿童综合征的医学和心理模型,被认为是国际上保护受虐儿童最重要的事件。
   

1974年,国会通过了《防止和处置虐童法》。
   

今天,美国防止虐童的民间组织遍地开花,50个州都有相关立法机构,这些努力大大减少了虐童情况。

 

虐童事件为何频发
   

从学校教育来说,虐童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可能是适度体罚,因为曾经,美国有十几个州的法律允许适度体罚,容许用木板或玻璃纤维板打学生的屁股。
   

现代教育的发展中,也遇到了严重的新问题,例如青少年吸毒、早孕泛滥等,自然就有人产生了回归传统手段的想法,认为循循善诱不能解决全部问题,现代教育还缺乏管教手段。不祭出重典,不足以约束。与其让孩子长大后害人害己,还不如小时候就“适度体罚,严加管束”。
   

当然,随着时代进步,即便在允许体罚的州,实际发生的体罚也在大幅减少。尽管如此,根据美国青少年资讯交换中心的报告,在2008年,佐治亚州仍有2.8万名孩子在学校遭到体罚。
   

但如何区分适度体罚与虐待?《儿童虐待防止和处罚法》作出了回答。
   

作为最重要联邦立法,《儿童虐待防止和处罚法》为各州规定了虐待最低界定的指导准则,指出“作为最低标准,‘儿童虐待与忽视’是指父母或照管人所实施的任何造成儿童死亡、严重肉体或精神伤害、性虐待或剥削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者可能给儿童造成严重伤害的任何危险,包括身体虐待和情感虐待”。而适度体罚只是为了帮助儿童成长所实施的轻微惩戒。在美国大部分的州,虐童都被视为一项重罪,处罚的措施则是根据各州的规定以及案情的情节严重与否来决定,最严重者可能会面临终身监禁的处罚。
   

对幼儿园的孩子来说,适度体罚是被禁止的,因为他们还太小,任何的体罚都是一种虐待。所以,美国对幼儿园的建立和幼儿教师的选拔也非常重视。

 

以美国加州为例,幼儿园分为家庭幼儿园与幼儿中心或者日托所,但都必须向加州社会事务部提交申请。无证就开办幼儿园,会面临每天200美元的罚款,甚至触犯刑法。对幼儿教师,美国各州普遍要求具有本科学历,持有资格证,通过背景考核。甚至有些州会要求幼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有时还会对专业作出规定(比如需要有教育学的背景)。

 

强制报告制度
   

 

在美国防止虐童的相关法律中,最有特点的是“强制报告制度”和“剥夺监护权制度”。在《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案》中,大多数州都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也就是“有理由怀疑”一个儿童受到了虐待或被忽视时也要举报。
   

在虐童“强制报告”方面,早期的报告主要来自医生的举报,因为只有医生才具备相关医学症状的知识,他们会在发现孩子身体受到伤害时进行举报。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州的法律都拓宽了举报人的范围,主要扩大到一些与儿童有密切接触的专业人员,如幼教、中小学老师、警察、机构保姆、一些照顾孩子的特殊社会服务机构人员等。如有关人员没有尽到举报之义务,就有可能受到处罚,包括罚款或者监禁甚至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报告的内容也在细化,美国最早仅仅要求对儿童残暴殴打和身体伤害进行举报,后来则要求对身体虐待和忽视都要举报。如今的举报范围则更加宽泛,如儿童处于人身危险、没有得到必要的照顾和监管、经历严重的情绪问题等。
   

关于强制报告,美国有这样的例子:刚去美国不懂规矩的外国人,在家里刚“管教”一下孩子,或者只是去超市购物把孩子忘在了车里,就立刻会被警察围住,被当成虐童嫌疑人,十分尴尬。正是因为在这方面,美国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爱“打小报告”的国家。更需要注意的是,美国的儿童保护法案十分严厉,在比较严重的状态下,法庭可以下令禁止施虐者回家,如果事情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儿童将被带离家庭。
   

如果说“强制报告制度”是事前和事中的预防制止,那么“剥夺监护权”就是事后的补救。在一些案件中,相关机构在接到虐童报告后,如果认为儿童所处的家庭会进一步虐待或忽视儿童,孩子就会被安置到紧急保护监护机构或事先批准的紧急收养家庭。
   

为了尽量保护孩子的成长环境,美国不会轻易剥夺原生家庭父母的监护权,对于有虐童倾向的父母,会安排专门的心理工作者对其父母进行心理矫正辅导,辅导结束后再由相关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合格者才能再次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这些社区庇护所、评估机构以及心理干预机构都是儿童福利保护的配套机构,这些配套机构连同司法介入,一起构成了一个完善的儿童保护体系。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在处理未成年子女监护问题时渐渐转向“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该原则要求法官在确定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归属时,不考虑父母权益,只根据子女的福祉和最大利益,基于具体情况是否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而直接决定监护权归属,必要时甚至可以摒弃自然父母而在其他自然人或社会机构中寻找监护人。

 

谁会救助儿童
   

此外,帮助儿童的重要一步是让他们知道他们挨了打、挨了骂有地方可说。
   

美国政府与社会高度重视虐童现象。美国政府卫生与公共服务部儿童局里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处理儿童受虐待与儿童福利事务。他们每年都组织研究者对美国儿童受虐待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报告和解决措施。

 

资金来源方面,美国通过传统的法律拨款程序,给各州提供专项资金,用于建立预防儿童受虐待和被忽视的项目。各州也都在想办法增加儿童信托基金的收入,通过缴纳附加税或利用州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使人们自愿捐赠。资金完全采取收支分离,严格进行监管,且会特别标注这些资金专门用于预防儿童受虐待和被忽视。
   

由于很多受虐儿童不知道自己受到虐待,帮助儿童的第一步是让他们知道他们挨了打,挨了骂有地方可说、可抱怨。美国的“孩子说出来,安安全全的”(Speak Up Be Safe)项目是在各个学校进行教育的项目,帮助孩子明白什么是虐待,在什么地方他们可以获得帮助。
   

美国有成百上千个组织帮助受虐的儿童,各个州各个地区政府都有一个组织叫“儿童保护服务处”,专门做虐童事务调查,安排受虐待孩子的收养家庭等事项。美国目前有40万儿童不是生活在自己亲生父母的家里,而是生活在“儿童保护服务处”安排的家庭里。这个组织在救助受害儿童上,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美国政府设定4月是“全国防止儿童受虐待月”,5月是“国家养育照顾月”,以这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儿童利益和权益的保护。美国很多地方也有很多少年儿童心理帮助中心,帮助每一个受害的儿童。
   

当然,无论政府或社会怎样保护和帮助,总是有不称职的父母,总是有暴力和虐待儿童的监管人。其实,每一个人都该在中学就开始学习怎样当父母。制止或防止对孩子的虐待和暴力,必须从父母做起。美国在这方面也有很多组织和机构,专门教育父母,预防虐童现象的发生。 
   

(王一 综合自《新京报》《中国教育报》《渤海早报》)


栏目主编:龚丹韵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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