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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力推,CBA要有转会费了!但CBA终究不可能成为另一个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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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苏群 2018-07-24 10:58
摘要:姚明打算用三年时间,把CBA球员的合同变得像NBA那样标准化、透明化,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而且将给CBA球员市场带来巨大的变化、深刻的影响。

姚明打算用三年时间,把CBA球员的合同变得像NBA那样标准化、透明化,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而且将给CBA球员市场带来巨大的变化、深刻的影响。

 

CBA在7月10日向各俱乐部下发了文件《CBA公司关于执行标准版球员聘用合同(测试版)有关事宜的函》,新浪记者贾磊在7月23日率先报道了这一消息。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下发了三个合同的标准版本,分别是:国内球员聘用合同普通版,国内球员聘用合同经纪版,外籍球员聘用合同。

这三个合同版本都号称“测试版”,因为还有很多环节需要细化,仅仅一个夏天不可能一步到位。CBA召集各队的总经理6月7日在北京中奥马哥孛罗酒店开会,征求意见,很多总经理跟球员谈合同时,已经按新版本的精神在操作,但他们都在等正式版本下发。从征求完意见,到7月12日左右到手,不过一个多月时间,CBA请了两位律师字斟句酌。

 

到明年这时候,还会有升级版诞生,但那仍不会是最终版,因为按姚明的计划,最终目标是要给CBA设立工资帽。现在各队手里的合同五花八门,约期有长有短,CBA要在今后三年内逐步完成下面三大任务:

 

第一,把所有合同签成标准合同,所列工资都是税前;

第二,所有球员都要有经纪人,每个经纪人都要接受培训,在篮协注册备案,旗下有什么球员,合同什么样,都要在官网上可以查到,透明;

第三,最终设立工资帽制度。

 

接下来,CBA还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杜绝阴阳合同,如果被举报并查实,俱乐部将被取消参赛权。8月5日,CBA将在大连召开股东大会,届时会出台相应的纪律条款。

 

早几年出台这样的政策,李根每一次转会时,上一家就要交转会费了。

 

CBA新规可以找出很多关键词,但我找了其中关键之关键——转会费和顶薪。

 

在文件中,转会费叫“培养费”,我觉得并不确切。如果直接说成“转会费”,会更清晰明了。这个新规,是对现行中国篮球体制的折衷选择,既认可青训体制,又平抑了各队之间的人才分布,姚明尽可能做了他能做到的事。

 

中国球迷看惯了NBA,但CBA不可能向NBA看齐,更不可能变成NBA。这是由我们国家的体育体制决定的,这个体制混合了过去的历史原因与现在的市场因素。

 

我说过很多次,中国体育的根本矛盾是体教分离,历史上的体育局强省辽宁、山东承担了大量的篮球专业人才输出,但民间人才分流去了大学,又没有可能接受顶级水平的训练,所以,CBA一线球员基本靠两大块培养:一是剩下的体育局系统(辽宁、山东等),二是各俱乐部的青训,青年一、二、三队。

 

打破“体教分离”,非由上而下不可,姚明能做的,就是在现有的国情基础上,最大化发挥人才效应。有改革,必然有获益与牺牲,“转会费”的实行,保护了俱乐部的利益,却让体制外的球员吃亏,但从CBA公司的高度来看,这是现行体制下保护俱乐部积极性的最好办法。

 

体制外的球员,典型如李根,体制内球员,典型如郭艾伦。体制外球员跟NBA一样,合同到期就成了自由身,体制内球员还受体育局身份限制。这两类球员,在收入上有非常大差别,加上俱乐部青训出来的球员,体育局与俱乐部“共建”的球员,选秀上来的大学生球员,中国台湾和香港的球员,身份五花八门。

 

新规一刀切,让打球12年以内的国内球员转会都要交“培养费”。假如新规实行早几年,李根从青岛去上海,从上海去北京首钢,从首钢去新疆,后一支球队都要交“培养费”。

 

所以,我说培养费其实是“转会费”。现在的新规,其实是脱胎于欧洲足球的规则,但更明确简单,“转会费”一目了然,是新合同的平均年薪。

 

 

另一个关键词是“顶薪”。这个顶薪,与NBA说的顶薪有本质差别。

 

NBA的工资体系是全联盟统一,大球会小球会都按统一标准,其依据是NBA全联盟的收入和球员的服役年限。打个比方,假如丁彦雨航跟小牛队以自由球员身份签约,不是双向合同,他第一年的工资只能是税前83.8464万刀,这个数字可以明确查到,由于联盟每年收入不同,如果去年签约,则是81万美元。而一个在NBA打球10年以上的球员,新合同第一年至少是239.3887万刀。至于顶薪,我们知道一个打球超过10年的老球员,在2018-19赛季的最高收入是3565.4150万美元。至于“超巨顶薪”,平均年薪超过4000万美元。

 

CBA的“顶薪”标准是基于俱乐部本身,而不是联盟,指的是该俱乐部收入前三位的球员收入,第三名必须高于第四名至少50万元人民币。打个比方,某俱乐部收入前三名的工资分别是800万、600万和500万(税前),那么第四名球员的收入最多是450万。反过来讲,如果该俱乐部收入列第四的球员平均年薪450万,那么列第三位的至少是500万。

 

再比如,另一家俱乐部没那么多钱投入,前三名收入的球员分别是200万、150万和100万,那么第四名球员肯定在50万以下。CBA各队和实力有强有弱,有的俱乐部税后顶薪才80万,按我们国家的税率,他们全都要交45%的税,由俱乐部承担,所以其顶薪只有145万。现在俱乐部每谈一笔合同都在讲税后,然后要除以0.55报上去。

 

“顶薪”平抑了各队球员的实力,一支俱乐部签的三名球员工资列前三位,如果再去抢来一个球星,年薪挤进前三,那么原来列第三位的球员就被挤到第四位,他有权在合同期内提出转会。

 

换作一支底层球队,其工资前三位球员最低可能只有100万年薪,但因为位列三甲顶薪,其他球队出更高的价钱,也不能跟他们签约。

 

客观上,新规对强队有压迫挤出效应,对弱队有保护效应。这样的规则忽略了球员身份的不同,不再论体制内体制外,所以我认为是非常大胆的革新。

 

 

 

新规显然非常不完善,所以需要三年时间去更新。我认为有三点需要重点考虑:一是不同俱乐部顶薪球员的利益平衡,二是外援薪水的限制,三是奖金的透明化。

 

由于各俱乐部经济实力的不同,各队顶薪球员的实际收入差别非常大,从上千万到一百多万都有,如果能创建一个平衡机制,相对缩小实际差距,对球员的利益是一种保护,毕竟他们都是吃青春饭的,一辈子生活指着这十年。

 

我认为外援收入最需要控制,他们是俱乐部最大的负担,在巨大的竞争压力之下,外援价码节节攀升。

 

据我了解,现在CBA20支球队能打进八强的,外援工资投入都达到3000万元以上,全队年投入都达到了1亿元人民币,这还是非常保守的估计。CBA实行新规以后,全部都必须税前明码标价,有的球队总投入已经达到3亿元。你无法想象,在邦齐-威尔斯来CBA和前一年,山西队年投入只有580万元,即使财大气粗的新疆队,在夺冠那年也刚刚过1亿元。

 

现在,CBA球队应该没有能盈利的,前一阵山西汾酒更换资方,也是因为上市公司需要剥离不良资产。CBA每年给各队的分红已经增加1800-2500万,仍然杯水车薪。

 

我曾多次说过,CBA实行“四节四人次”外援,将使CBA回归篮球阵容的根本规律,没有哪个联赛手里有人不让随便用,教练得排“假首发”;单外援还能大大降低球队投入,提高单个外援的质量。

 

CBA在三年过渡期间,对外援也有很大的限制,最主要的是:1、下赛季不能签保障性合同(以7月10日为界),先是5场-20场保障,然后过了三分之二全保障。2、合期不能超过一年。这都是为了配合明年夏天制订新的规则,也为将来制订工资帽打基础。但客观上,CBA公司替俱乐部撑了腰,原来用外援,俱乐部都是弱势,新疆队在布拉奇身上不知花了多少钱、受了多少气。

 

无论是NBA和CBA,资方都扮演着矛盾的双重角色:坐在圆桌上,大家都希望把总投入降一降;转过身回到办公室,都偷偷地想办法给大钱。如果有球队故意压低签约底薪,换作高奖金作为补偿,所谓的“转会费”出形同虚设。所以,只有从制度上给他们创造条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平等竞争。

 

姚明和他领导的CBA现在正做着这样的事,第一年肯定会非常乱,因为各队的合同千奇百怪。CBA规定一刀切,2018年到期的合同,不论1月1日还是12月31日,一律按新版本填写新合同;以后的合同起止时间一律是每年8月1日到7月31日。

 

这个时间,比NBA合同的起止时间晚了一个月,跟外援自然衔接。三年以后,差不多所有的旧合同都要到期了,CBA球员今后只要打开网页,点开CBA官网,就可以查到任何一支球队、任何一名球员、任何一位经纪人的所有合同。

 

到底是在NBA打过的巨星,姚明想做到的事,的确不一般。

 

 

 

(作者系著名篮球评论员,本文经作者授权转载,标题非原标题   题图来源:新华社)

栏目主编:陈华 文字编辑:姚勤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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