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政情 > 伴公汀 > 文章详情
发卡经营者信息是否纳入监管平台?聚焦预付卡立法争议点
分享至:
 (2)
 (1)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海燕 2018-07-19 11:31
摘要:将发卡经营者的信息纳入政府监管平台,是否会侵犯经营者的权益?如果立法禁止卷款跑路等严重失信主体发行预付卡,是否具有正当性?

将发卡经营者的信息纳入政府监管平台,是否会侵犯经营者的权益?如果立法禁止卷款跑路等严重失信主体发行预付卡,是否具有正当性?《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草案)的立法进入关键阶段。日前,华东政法大学虞伟庆金融法律研究院召开单用途卡法律问题研讨会,围绕几个争议焦点,专家学者们展开讨论。

 

发卡经营者信息是否要纳入监管平台

 

为实现政府智慧监管与精准执法,将发卡经营者的资金及兑付信息纳入政府监管协同平台,这是否具有正当性?是否会侵犯经营者的权益?

 

这是此次立法的争议焦点之一。

 

“消费者处于最为不利、最为弱势的地位,消费者的权益理应保护。”市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肖凯表示,发卡是面对不特定多数人进行的融资行为,不是简单的民事交易,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不了解经营者发了多少卡,也不了解经营者的偿付能力,信息对接采取的是在购卡和用卡环节的信息披露,这就为消费者提供了途径与机会,去了解交易对手信息的可能,也能够通过在平台查询起到监督经营者的作用。

 

市发改委信用推进处处长赵瑞颖认为,对经营者信息归集非常重要,否则,政府无从监管。华东政法大学孙维飞副教授认为,在信息对接中,在确保不会给经营者增加过重经营成本,侵犯其商业秘密的情况下,获取信息具有正当性。

 

“这个监管协同平台的信息是向社会公开,还是向利害关系人公开?这个要分清楚。”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沈福俊认为,企业发卡经营行为的普遍性呼唤政府来加强监管。作为政府监管手段,要求发卡经营者的相关信息纳入监管平台,这具有正当性,但是要以不侵犯经营者权利为前提,既要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也要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利。

 

据悉,目前本市发行单用途卡的经营者大概有十万户,面大量广,也有专家认为,法规应当考虑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能力和实际情况,在要求个体工商户与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对接的基础上,对其后续的处罚,建议采取分类监管的措施,不要过于刚性。

 

信息显示,从“12345市民服务热线”针对单用途卡投诉情况来看,个体工商户发卡主体占发卡主体总量近70%,是单用途卡投诉事件的高发群体。如将大量个体工商户排除在监管范围之外,可能将导致数量庞大的经营者单用途卡经营活动处于监管真空地带,而从目前“联网”试点情况来看,推进信息对接全覆盖在技术上是可行的,操作便捷,未给企业造成明显负担。

 

 

是否有权禁止严重失信企业发卡

 

 

信用惩戒是争议的第二大焦点。

 

对于失信经营者,法律应当或者说有权利禁止其发卡吗?也就是说,禁止卷款跑路等严重失信主体发行预付卡,是否具有正当性?

 

不少学者认为,应当限制严重失信主体的发卡资格。从法理上来看,限制严重失信主体的发卡资格并不属于市场禁入,而是对主体经营方式的限制性措施。依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违反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的失信主体”可以依据“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措施”进行惩戒,符合比例原则与关联原则,所以这一限制在法理上并没有阻碍。从逻辑上来看,单用途卡经营活动本身属于一种信用扩张行为,限制严重失信主体继续发行单用途卡,符合常理常情,也符合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精神。

 

“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政府要介入处理。”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叶必丰认为,对严重失信行为的发卡企业的限制,不是对其从业的禁止,而是对其一种经营方式的禁止,因为发卡不是他们的职业,他们还是可以经营餐饮、美容美发等原来的行业。“如果企业曾卷款跑,之后还是发卡,那么,接下来的处罚要更严。”

 

上海市政府法律顾问、华东政法大学沈福俊教授认为,对严重失信者限制发卡,不属于市场禁入,也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对特定主体从事的特定行为,在一定情况下做出的限制性措施,符合信用联动惩戒的精神。

 

在肖凯看来,面向公众的经营性行为,当经营行为具有涉众性的时候,就不能用合同自由来解释。政府监管是完全必要的。

 

“在保证禁止措施的程序正当的情况下,禁止措施具有正当性。”孙维飞表示,禁止卷款跑路等严重失信主体发行预付卡,不属于市场禁入措施,只是对支付方式与支付程序的限制。有助于保护消费者、保护公共利益,是完全正当的。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1)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