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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非机动车骑上人行道,菜场人狗同行……这些问题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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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褚觉美 2018-07-13 16:30
摘要: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违法会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市民赵女士:

 

我家附近有条马路,没有明确的非机动车道,一些骑车人经常占用人行道骑行,甚至还有逆行的;另外路旁有个菜场,非机动车随便进出,容易碰擦人,还有人牵着狗买菜,菜场秩序比较乱……附近居民对这些情况表示不满,该怎么办呢?

 


记者调查

 

非机动车违法上道路行驶,主要包括在“禁非”道路和区域通行、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违法会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不少市民呼吁要像整治机动车一样整治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目前就是这么做的,比如不定期在各个路段设置执勤点;还增加了电子警察,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来抓拍非机动车、行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且会在官网上公示,还可能进入到个人征信系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赵女士所反映的马路如果没有划分道路,那么非机动可以通行;但在人行道上骑行或逆行是不可以的。

 

另外依据第八十九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如果行为人不服从决定,可以向所属公安分局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赵女士还提到了菜场的管理问题。根据《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区域内的标准化菜市场及周边环境和秩序进行管理。非机动车能否被允许进入菜场,法律没有明确限定;至于狗能否被带进菜场,《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前款以外其他场所的管理者可以决定其管理场所是否允许携带犬只进入。禁止犬只进入的,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识。据此,非机动车与狗能否进入菜场,由菜场管理方做出决定。但无论能否进入菜场,还是要以保证菜场及周边的环境与秩序为前提,如果附近居民反映强烈,菜场的属地管理方还是要拿出相应办法来;居民也可以多与管理方沟通,共同维护环境的整洁与安全。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

题图来源:新华社(资料照片)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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