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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家“共享餐厅”获证试营业,热门菜真的不用排队?未来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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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陈玺撼 2018-06-30 06:00
摘要:有业内人士给“共享餐厅”泼冷水,认为该商业模式还有一些“硬伤”。

 

热门餐厅排起长龙,“绝望”的顾客坐到附近的餐厅,戳戳手机,稍等片刻,就有服务员端着那家餐厅的餐食来了!

 

这种全新的餐饮业态叫做“共享餐厅”。6月29日,沪上首家“共享餐厅”从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拿到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内部试营业,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在现场抢先体验了一回。

 

6月29日上午,“共享餐厅”负责人在黄浦区市场监管局签字,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未来供应10家饭店上百种热菜

 

下午14时,打浦桥日月光4楼,坐在“美味不用等共享餐厅”106号桌上的赵先生打开“美味不用等”手机客户端,扫描桌上二维码,餐厅周边7家饭店的菜单便跳了出来,冷菜、热菜加主食,一共86种。他选择了其中一家饭店的葱香牛舌,用手机完成了支付。

 

几乎同时,3分钟步行距离外的一家川菜馆内,事先等候着的“共享餐厅”服务员接到了订单,来到厨房间的传菜口。传菜口的另一头,厨师从保洁柜内取出印有“美味不用等”字样的碗碟,将制作好的葱香牛舌放了进去。

 

接过葱香牛舌,“共享餐厅”服务员给碗碟盖上保鲜膜,放入专用的餐食周转箱,开始推着周转箱往“共享餐厅”走。

 

到了“共享餐厅”后,传菜员从周转箱里取出葱香牛舌,撕掉保鲜膜,对摆盘稍作调整后,放到托盘上,由跑堂端送到了赵先生的桌子上。赵先生看了下手机,从下单到上菜,前后花了不到半小时。

 

顾客在“共享餐厅”内用手机扫码下单

 

等在合作饭店内的“共享餐厅”服务员将盖好保鲜膜的菜放入周转箱

 

运回“共享餐厅”

 

传菜员撕掉保鲜膜,视情况对摆盘进行调整

 

上菜

 

当被问及对于“共享餐厅”的看法,赵先生表示,他此前在那家川菜馆点过葱香牛舌,和“共享餐厅”的菜单是一个价,菜的量上似乎也没有什么差别。要说有所不同,就是不用排队了,以及换了个环境用餐。

 

“共享餐厅”服务员告诉记者,正式对外营业后,顾客可以事先付款下单,只需在预约时间到店,桌上就已把顾客点的菜放好,直接吃就行。

 

据透露,“共享餐厅”将来的合作饭店将达到10家,都在日月光商场内,提供的热菜将从现在的60多种增加到上百种,种类涵盖西北菜、川菜、港式茶餐、本帮菜、烧烤等。目前,第二家“共享餐厅”正在选址中。

 


许可上的主体业态为“饮品店”

 

“开设共享餐厅的初衷,是解决热门餐厅排队的‘痛点’。”上海美味不用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李轩坦言,美味不用等做了很久的餐饮排队系统,积累了丰富数据,他们发现,因为长时间排队,饭店顾客的平均流失率在20%左右,如果能够拓展热门饭店的堂吃空间,就能挽回这些流失的顾客,因此有了“共享餐厅”的创意。

 

这似乎是一个简单的商业逻辑,但对审批监管部门而言,却是一个从未有先例的新鲜业态。黄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坦言,对于“共享餐厅”,现行法律法规暂无明确的定义和解释,现有的许可项目也无法对该新业态做准确的归类,要不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发什么食品经营许可证,都存疑。

 

接到企业的咨询后,黄浦区市场监管局马上上报市食药监局。市食药监局专门召开了专家会议,经过评估,认为该新业态属于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业态,将提供一系列的指导,让其早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尽快走向市场。

 

考虑到以后类似新的业态还会不断涌现,市食药监局今年5月出台了关于“共享餐厅”的监管要求,明确如果“共享餐厅”只提供就餐场所,不制售食品,也不销售预包装食品,就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新开的“共享餐厅”制售食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那么仍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共享餐厅”如果只提供就餐场所,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市食药监局表示,“共享餐厅”首先在距离上有要求,其应当和接单制作餐食的餐饮单位处于同一座建筑内;如果不在同一座建筑内,两者所在建筑的距离应控制在800米内。这项规定主要考虑到餐食配送距离过长,食品被污染的安全风险较大。

 

餐食周转箱,“共享餐厅”负责人称,可以确保餐食在其中放置8个小时后,餐食的中心温度最多下降8℃

 

其次,考虑到一些“共享餐厅”为增加餐品的感观效果,会打开外卖包装,对餐食进行整理甚至重新摆盘,因此要求“共享餐厅”配备符合要求的专用操作场所或专间,降低餐食与外界接触,被交叉感染的风险。

 

有些“共享餐厅”还会采用非一次性餐具,这就需要配备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并安装符合要求的油水分离器。如果供餐人数相当于中型及以上饭店(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上),还应当配备洗碗机。

 

“共享餐厅”的专用清洗间,用来清洗消毒餐饮具

 

清洗消毒烘干后的餐饮具放在保洁柜内

 

记者注意到,日月光内的这家“共享餐厅”设有自营的饮料吧台,对外销售自制的酒水和饮料,因此属于需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业态,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体业态表述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饮品店)”。

 

“我们原来想申请‘共享餐厅’作为证照上的主体业态,但现有的许可项目里没有‘共享餐厅’这种表述。”李轩表示,用“饮品店”算是“曲线救国”,虽然没能很精准地表述新业态的特征,但已经是现有情况下,监管部门给到的最大支持,“能够诞生,我们就已经很满足了。”

 

“共享餐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后来者开了一个先例

 


满负荷热门饭店会理睬它吗?

 

新的餐饮服务模式,只要不违反安全、环保、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底线,就值得鼓励。但也有业内人士给“共享餐厅”泼冷水,认为该商业模式还有一些“硬伤”。

 

首先,“共享餐厅”可辐射范围内的其他餐食制作单位是否还有余力接单?这些热门餐厅本身的接待和加工量已趋于饱和,如果再“咬牙”承接一大批外卖订单,超出了实际加工能力,那么轻则出现运营混乱,重则爆发食品安全问题。近年“倒下”过的“郑文琪龙虾盖浇饭”和“一笼小确幸”,都是极速扩张、无节制接单后爆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典型。相信很多热门餐厅都会谨慎看待“共享餐厅”,只有在加工量尚未饱和的情况下,才会和“共享餐厅”合作。

 

但如果周边的热门餐厅都没有余力,那么“共享餐厅”可以合作的就是相对不那么热门的、有加工余力的饭店,这样一来,“共享餐厅”就失去了很大的卖点——热门饭店的餐食不用排队。同时,一些不那么热门的饭店自己还有不少富余的堂吃空间,这个时候,顾客还有必要跑到“共享餐厅”里去吗?

 

第二,“共享餐厅”可以售卖的餐食种类比较有限,由于受到“短驳”这一模式的条件限制,类似火锅、砂锅这样的“庞然大物”,很难从制售方那里搬到“共享餐厅”,除非“共享餐厅”设计出适合的传菜工具。

 

第三,“共享餐厅”的盈利模式主要是和合作饭店分成,但分成比例和外卖水平差不多,和外卖相比,“共享餐厅”要承担多得多的商场租金、物业费和用人成本,寻找新的利润点,是“共享餐厅”能否走得长远的关键。据透露,“共享餐厅”自设饮料吧,正是基于上述考虑,未来,餐厅内还将设置预包装食品销售专柜,希望通过堂吃以外的业务增加销售额。

 

“共享餐厅”的饮料吧台

 

“共享餐厅”内放置的无人商品柜,主要销售一些预包装食品

 

栏目主编:张奕 题图来源:陈玺撼 摄 图片编辑:苏唯 编辑邮箱:shgcggkj@126.com
文内图片:陈玺撼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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