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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了律师打官司就一定能赢?上海一老人败诉后欲讨回律师费,围殴律师致其多处骨折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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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谢丽娟 2018-06-05 17:38
摘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各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

上海一男子谷某委托律师处理房产纠纷,却因官司败诉心生不满,觉得律师费花的太“冤枉”。为了讨回律师费,谷某纠集多名亲友至律师事务所,索要钱款被拒后,谷某等人竟然将其代理律师暴打一顿。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谷某及其涉案邻居汤某提起公诉。

 

2016年,经他人介绍,谷某结识了陈律师,并委托其代理诉讼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并约定了相关的律师服务费用。从案件调解到一审、二审,经过一年多的漫长诉讼,2017年11月,法院最终判决谷某败诉。

 

得知官司败诉后,谷某心中十分气愤,认为自己支付了高昂的律师代理费用却没有获得理想的诉讼结果,这笔钱实在花的太冤枉。2017年12月26日下午,谷某决定上门向陈律师追讨律师费。为了给自己“壮壮声势”,谷某电话联系了自己的哥哥谷某某及两个老邻居汤某及徐某。4名60多岁的老人一同驱车赶至律师事务所。

 

在律师事务所与陈律师见面后,谷某当即提出要求返还6万元的律师费,遭到拒绝后,双方发生了言语冲突。争执中,怒火中烧的谷某上前揪住陈律师的衣领动了手,一旁的谷某某和汤某见状也上前帮手,三人围着陈律师用拳头击打其头面部和胸部。一旁的另一名女律师见情势不对,立刻用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后将涉案人员带至派出所。经鉴定,陈律师肋骨骨折6处以上,构成轻伤,右眼部挫伤、鼻出血分别构成轻微伤。

 

2018年3月7日,涉案的谷某、汤某向警方投案。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谷某、汤某提起公诉。承办该起案件的检察官张冬莹指出,谷某、汤某等人因案件代理问题与律师发生纠纷,继而将对诉讼结果的不满情绪发泄到律师身上,其性质十分恶劣,不仅是对法律工作者人身及尊严的伤害,更是对法律权威性、法治社会的一种侵犯与亵渎,应当予以严惩。近日,静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分别判处谷某及汤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涉案的谷某某及徐某另案处理。

 

近年来,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受到威胁,乃至殴打辱骂的事情屡有发生。事实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6月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意见》还提出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各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

栏目主编:简工博 文字编辑:简工博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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