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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引来城乡社区治理区外“活水”,20个“外援项目”在崇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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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 茅冠隽 2018-05-19 17:58
摘要:5月19日,来自上海市区的15家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代表分别与崇明区13个乡镇的村居代表签订了20个“城乡社区治理”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内容均是崇明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难题,如为老服务、关爱留守儿童、扶贫济困等方面。

 

崇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今后有了“强力外援”。5月19日,来自上海市区的15家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代表分别与崇明区13个乡镇的村居代表签订了20个“城乡社区治理”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内容均是崇明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难题,如为老服务、关爱留守儿童、扶贫济困等方面。

崇明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和相关村居签约的共有9个基金会、2个社团和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些项目的合作模式,大致可分为资金支持和服务支持两种。基金会的合作项目一般以资金支持为主,即由相关乡镇、村居列明服务项目内容、服务对象、需要人数、服务时长等条件,计算项目所需资金,由相关基金会综合考虑后认领项目。比如,此次合作中,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新村乡新中村签订了“独居老人关爱计划”合作项目就属于此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崇明相关村居的合作主要属于“服务支持”式,即提供服务方本身有相关资源和服务优势,相关村居又需要这样的服务资源。上海市体育总会和东平镇东风居委会签订的“东平镇东风助老休闲苑”合作项目、上海新活力公益发展中心和新村乡新中村签订的“‘小荷工作站’留守儿童关爱”合作项目,均属于此类。

2016年12月起,崇明区以“自然生态美、宜居环境美、绿色生产美、乡风文明美、生活幸福美”这“五美”为目标,大力加强农村“五美社区”建设,致力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社区建设”往往被认为应该是城镇化地区的事,为什么农村也要推进“社区建设”?其实,早在2015年,国家层面就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我国农村社会正发生深刻变化,面临非户籍居民社会融入难、村庄空心化、农村“三留守”群体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能力难以适应日趋多元的需求等问题,明确了推进农村社区法治建设、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改善农村社区人居环境等任务。根据相关工作方案,崇明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体系、推动多元化主体参与农村社区治理、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农村社区平安建设、加强农村社区文化认同、改善农村社区人居环境为具体任务,此次20个项目的集中签约,即是“推动多元化主体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具体举措。

 

今年3月29日,在上海市民政局、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支持下,崇明召开了“城乡社会治理”项目推介会,近50家市级社会组织与崇明有关城乡社区深入开展了对接合作。崇明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社会治理领域引入“外援”,是希望这些来自岛外的社会组织能带来更先进的工作理念、更高效的工作方法和更优质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崇明百姓的生活品质。“项目签约后,我们会对这些项目持续跟踪,确保专款专用,保证项目效果。这种搭平台、促对接、引‘活水’的模式,今后还将继续在更广范围内推广,也希望今后有更多社会组织加入进来,参与崇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崇明已成功创建1个全国级、8个市级、34个区级农村“五美”社区,计划再用3年实现农村“五美社区”全覆盖。“社会组织可以在生态建设、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领域发挥独特优势。我们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政、社合作,为社会组织在崇明开展项目、举办活动提供优质服务,携手打造高品质的乡村生活。”崇明区区长李政表示。

栏目主编:唐烨 文字编辑:唐烨 题图来源:黄志俊 摄。题图为陈家镇的乡村小楼。 图片编辑:笪曦
内文图片由陈怡婷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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