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披露,湖北省通城县民政部门统计发现,该县7.8万名60岁以上居民中,95%以上的人都建有活人墓,八成60岁老人都在修墓。通城全县范围内,大概一共有约8万座活人墓,且在公路边、农田里随处可见,简直是让人瞠目结舌。
如果照此趋势,凡跨入60岁年龄的的老人就按同比例进度修墓,“活人墓”激增很快就将失控。而任凭这种习俗蔓延,对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的浪费和破坏,更将难以估量。
大修“活人墓”的乱象,并非通城一地独有。一些地方通过修墓“与后人争地”的现象层出不穷,一方面有封建迷信思想桎梏的原因,一方面也与政府部门履职不到位有关。殡葬改革早已早推行逾20年,《殡葬管理条例》中明文禁止修建“活人墓”。对违规违法大修“活人墓”问题严重的地方,恐怕亟待加大问责。
既是陋习,也是违法,为何畅通无阻?监管又何以缺位?概括起来,不外乎三方面原因。
一是不想管,总觉得修墓的事涉及封建观念、传统陋习等复杂问题,面对管理对象存在诸多心理障碍,因此一旦接手就会导致“吃力不讨好”的结果,因而赖得去管。
二是不敢管,面对一些违规行为的处置,因为必然涉及到无理的赔偿问题,以及平复坟地、后续监管等众多问题,所以也往往是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自我安慰中偃旗息鼓。
三是不屑管,总以为整治“活人墓”的工作,作为县、市(区)以上的政府部门主要是实施宏观管理,也就是说,主要的责任、具体的工作应该是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一级,于是,能推脱就推脱,能不管就不管。
上级部门不想管、不敢管、不屑管,连带着会导致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在对待类似问题上抱有“开一只眼而闭一只眼”的观望心态。“山阴不管,会稽不收”,也便造成了管理真空。而一旦管理出现“盲区”,就会有人趁机“钻空子”。于是,很短时间内,“活人墓”之遍地开花,也就可想而知的了。
加强对修建“活人墓”的整治,已是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这不仅关乎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能否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而且关乎文明的社会风气能否得到根本的好转,更关乎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服务作风能否得到有效的加强和提升。因此,各级政府必须抓住这一殡葬改革中碰到的突出问题,自觉强化担当意识,做到敢于作为、善于作为、有效作为。作为上级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强化“一盘棋”思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积极主动地会同基层制订严格而周密的整治计划。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需要大力宣传,同时又要切实做好一家一户的思想教育工作,营造“上下一致”的良好氛围。
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我们要在加大倡导文明殡葬宣传力度,完善文明殡葬服务设施,引导人们移风易俗,自觉摒弃陋习,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歼灭战”的同时,更须聚精会神打好“巩固战”“持久战”。因为实施和推进殡葬制度改革,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期间必然会出现一些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反复,因此必须坚持反复抓抓反复,决不让“死灰复燃”;也必须坚持长效抓抓长效,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活人墓”修建行为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