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时30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公开审理罪犯吴英(减刑)一案。等候在法院门口的吴英的父亲吴永正,笑声爽朗——毕竟这是他多年申诉以来难得的好消息。不过,他向记者强调,这次改判跟他的努力并无关系,减刑主要是基于吴英在狱中的悔改表现。
距离吴英于2007年2月7日被东阳市警方在北京首都机场控制,已过11年。2009年,吴英被判集资诈骗罪,死刑;2012年最高院发回重审,当年5月21日,浙江省高院改判吴英犯集资诈骗罪,死缓。
吴永正在得知结果后,在法院门口拍了张减刑告知的显示屏照片。今年,他已经65岁。这些年他常常觉得,自己等不到女儿出来的那一天,而如今有了希望。
吴永正自认没什么文化,但这些年却将生死之事看得很透。他最近还要去一趟北京,严格遵照司法程序,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之前的申诉进展。他希望最高院督促浙江高院能尽早给个答复,受理不受理他都可以接受。
两个月前,他就怀揣着转机的希望。今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省高院就吴英及本色集团诉东阳市人民政府非法扣押吴英案涉案财产一事在杭州举行立案听证会。当时,他说了句文绉绉的话:“雪天的杭州在我们的内心回荡着一股春意。”
那场持续一小时的听证会,吴永正与吴英案的代理人蔺文财都参加了。蔺文财表示,听证会上对本色集团的资产处置情况,问得极为细致。听证所涉诉讼,实际早在5年前即已发起。2013年,蔺文财向金华中院递交行政诉状,诉请确认东阳市政府行政违法,并将东阳市公安局列为第三人。本色集团及吴英认为,东阳市政府在某些行政行为上存在违法,导致其企业印鉴、账目等至今未返还,更引发后续诸多问题。此后,金华中院不予立案。上诉后,2016年浙江省高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
吴永正说自己本是农民,小学文化,后来当过包工头,对于不少法律问题,他一知半解。这些年为了女儿四处奔波,实属无奈。与记者的通话中,他说了好几次,他永远相信法律,也非常高兴看到了司法在进步。
“时间或许会说明一切。”吴永正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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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经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6岁的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被刑事拘留37天后,被浙江东阳市公安局逮捕。
2008年,金华市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英提起公诉。
2012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4年,浙江省高院当庭对吴英作出减刑裁定,决定将对吴英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同年,吴永正和蔺文财向有关单位和媒体举报时任吴英案资产处置组组长、东阳市副市长陈军索贿,并通过网络散布这一信息。后陈军向东阳市公安机关报案。东阳市公安局经过调查认为两人涉嫌诬告陷害,对吴永正和蔺文财予以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
2015年,浙江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英之父吴永正、吴英代理人蔺文财涉嫌诬告陷害案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