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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点企业犯罪认罪认罚从宽不起诉:给企业容错了,可被侵害者及公共利益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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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潘文婕 2018-02-28 15:03
摘要:对于整改到位、认罪认罚的企业,依法适用不起诉。

如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这是新年伊始,上海各级检察机关正在思考的问题。今天上午,浦东新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出台该院《服务保障浦东新区营商环境建设12条意见》,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司法需求,为浦东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新动能,为经济新的增长点保驾护航。

 

根据12条意见,浦东新区检察院将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对以商业贿赂、虚假诉讼、强迫交易等不法手段破坏公平市场营商环境的犯罪进行严惩。同时,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惩治力度,并对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以及破坏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市场环境的重大犯罪,依法严肃处理。

 

另外,该院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同保护,通过命名检察官办公室法律服务窗口,搭建与高新技术企业沟通互动平台,为创业人员提供便利维权渠道。同时,该院将定期发布白皮书、检察建议和专项报告等,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治教育引导。

 

该院副检察长朱毅敏介绍,这些措施中最具特色的就是试点单位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据悉,该院将聘请专家团队对涉案单位的社会危害性、处罚适当性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可行性检察建议,适时启动相关程序,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的发展空间。

 

在实践中,浦东检察院发现,涉单位犯罪的,一旦科以刑罚,将导致企业的经营能力、融资能力大大降低,企业的投资者、员工以及消费者、上下游经营者将受到巨大不利影响。对于这样的案件,浦东检察院将邀请相关主管单位人员等组成专家团队,从经济安全、公共利益、市场秩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一方面提出可行的检察建议,限定涉案企业在一定时间段内整改,另一方面评估有无必要对涉案企业启动相关程序。对于整改到位、认罪认罚的企业,依法适用不起诉。这样既震慑企业重视整改,又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的发展空间,给企业容错、改错的时间和空间,营造公平公正、宽松透明的营商环境。

 

记者了解到,最终决定不起诉涉案企业前,还需要经过听证等法律程序,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处理相关案件。

 

对于企业认罪人认罚不予起诉是否有法律依据?据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同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条指出,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栏目主编:简工博 文字编辑:简工博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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