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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再公布4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分别因肇事逃逸、酒驾醉驾造成事故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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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邬林桦 2018-02-06 15:08
摘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相关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刚刚发布新一批“终生禁驾”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吊销4名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其中,2人因肇事逃逸构成犯罪,2人因酒驾醉驾造成重大交通构成犯罪。

 

名单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相关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公安交警部门也依法公示了,5类重点车辆包括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在内的,严重违法的驾驶人名单。

 

栏目主编:简工博 文字编辑:简工博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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