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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报告来了,看多少“老虎”被查办、多少“蝇贪”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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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上观政情 2018-02-01 14:27
摘要: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权威发布。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8年1月25日在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本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全市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标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聚焦落实国家战略,主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

立足检察职能,在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科创中心建设、惩治金融犯罪和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出台41条意见,第一时间提出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检察方案。

助力自贸区法治建设。制定《涉自贸区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指导意见》。办理全国首例外资贸易公司跨境逃汇案,以及信用证诈骗、骗取出口退税等涉自贸刑事案件657件857人。针对利用境外交易平台非法经营外汇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监管部门堵漏建制。深化自贸检察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建立自贸检察智库,加强11个自贸区所在省市检察机关的对接交流,牵头建立资源共享、执法衔接等一体化协作机制。

维护金融秩序和安全。坚持案件办理和风险防控同步推进,针对金融犯罪高发态势,建立捕诉研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提起公诉7525件9920人,同比分别上升35.4%和58%。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中晋系”“快鹿系”等重大涉众型金融案件,办理全国首例高频交易操纵期货市场案、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案等新型案件。同时积极追赃减损,加强释法说理,有效防控风险。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全国率先建立知识产权权利人告知制度,首创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办理模式。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起公诉1387件2206人,办理全国首例利用手机应用程序、网络深度链接侵犯著作权等新型案件,“淘宝城”特大售假等6起案件入选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市检察院获得“2017年全球反假冒国家公共机构最高贡献奖”。

深化综合性法律服务。建立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统一平台,在张江、漕河泾、长阳创谷、东方美谷等地设置检察官办公室,在科创园区建立企业家法律服务站,打造“键对键”和“面对面”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发布年度自贸区、金融、航运、知识产权等检察白皮书,分析发案趋势,提出对策建议,服务决策治理。建立全国首个金融从业人员犯罪预防教育基地,与自贸区管委会、“一行三会”等建立廉洁从业保障机制。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履职尽责

紧紧围绕人民对法治、安全、健康、环境等多样化多层次需求,突出加强民生检察,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推进平安上海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有力惩治犯罪、保护人民、促进社会治理,保障城市安全稳定有序。五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9316人,提起公诉201675人,同比分别上升11.1%和23.6%。坚决打击危害城市公共安全犯罪,对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4370件5416人。办理林森浩故意杀人案、孙浩杰故意伤害交警案等社会影响较大案件。

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开展打击“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专项工作,与公安、法院就案件定性、涉案财物处理等统一办案标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提起公诉580件1705人。办理戴现飞等15人“套路贷”、于小飞特大电信诈骗、韩明买卖新生婴儿信息等一批重大案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校园贷”“伪基站”等源头治理,加强医疗行业、电商领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食药打假利剑行动”“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等专项行动,提起公诉2000件3208人。办理“福喜公司”“法欣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一批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线索摸排、案件移送、提前介入等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383件486人。

守护城市绿水青山。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314件554人。2014年以来连续四年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75件124人,许洪芳等煤焦油污染河道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件。积极参与“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结合办案提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等检察建议。崇明、青浦、金山等区院分别就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区域中小河道治理、化工区危废物品管控等出台专门意见,加强生态检察,推动标本兼治。

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严厉打击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提起公诉368件426人,对携程亲子园虐童案依法及时介入。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在全国率先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体系、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等特殊保护制度。五年来,全市未成年人犯罪下降53.3%。出台加强老年人司法保护的意见,建立专办快办、督促和解、法律援助等办案机制,依法从严办理欺老虐老骗老案件,提起公诉1004件2064人,办理毛屹伟等10人“医托”骗老、章韦川等5人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等恶劣案件。保护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合法权益,开展司法救助,认真落实法律维权机制。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邀请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7.8万人次,联合市教委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410场次,依托社区检察室送法进社区3892次。通过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开展普法活动,组织检察长在线、检察官说法等媒体直播285次,推出法治专题片470余部,努力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

三、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反腐败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815件2236人。

突出查办大要案。查办贪污、受贿大案848件104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2.4%。查办副处级以上要案195件215人,其中,查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上海仪电集团原监事会主席李耀新等局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30人。2016年首次承办中央交办的省部级专案,办理安徽省原副省长杨振超案等重大案件,获得中纪委、最高检充分肯定。积极开展“天网”行动,成功追捕、劝返27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坚决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的“蝇贪”。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及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整治工作,在征地动迁、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立案侦查567件714人。高度重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奉贤区残联某科长贪污残疾人体检费、崇明区某村主任贪污帮困资金、徐汇区某助老服务社7人贪污助老补贴款等一批“微腐败”案件。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查处贿赂案件1108件,其中行贿案件336件,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绿化市容等12个领域提供查询140余万次,推动有关监管部门作出限制准入、降低资质等级、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置700余次。

积极查处渎职侵权犯罪。严肃查处发生在行政执法、城市建设、生态保护、房产交易等领域的渎职侵权案件,同步介入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热点案事件1002起,立案侦查179件236人。就国家级考试、农机补贴等领域渎职犯罪开展专题调研,促进相关领域有效治理。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推动《上海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地方立法,为廉洁上海提供法治保障。开展预防调查3487次,制发检察建议783件。广泛开展社会化预防,在大飞机、迪士尼等重大工程开展创“双优”2131项。成立法治宣讲团,建立廉政教育“进党校”长效机制,开展廉政宣讲千余场,受众11万余人次。探索预防诫告、预防邮路、“检企研”合作等新模式,进一步提升预防效果。每年制发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市检察院及宝山、松江等区院多次获得全国十佳或优秀年度报告。

坚决拥护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市委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圆满完成转隶任务。保持查案力度不减、质量不降、节奏不变,2017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355件421人,同比分别上升26.4%和17%。扎实开展抓结案、清线索工作,认真做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反贪、反渎、预防等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已确定638名人员转隶至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工作衔接机制,细化和规范进入检察环节后逮捕、起诉等司法程序,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

四、立足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大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五年来,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485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61件。不批准逮捕31383人,不起诉4083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侦查机关漏捕2326人、漏诉2196人。对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584件。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24件,法院审结155件,决定改判或发回重审130件,意见采纳率83.9%,刘勇抢夺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建议法院再审案件199件,制发《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102件,法院通过再审或裁定纠正182件。对法律适用、证据标准、诉讼规范等同类问题,提出监督意见97件。

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8万余件,对不符合变更条件的提出检察意见1318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8143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747件,获采纳4086件。认真执行中央关于特赦罪犯的决定,依法开展对特赦案件的监督。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通过监督交付执行等方式清理纠正95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8687件,向法院提出抗诉290件、再审检察建议49件,法院审结269件,改变率69.5%。认真做好不支持监督案件的释法说理和息诉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71件,对执行中不当保全、结案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11件。对违法调解等违反审判程序的行为制发检察建议227件。对民事虚假诉讼提出监督意见28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在依法治区办公室设立检察监督办公室,创新行政检察工作机制。

完善基层刑事执法监督。全市设置48家社区检察室,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和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对派出所讯(询)问、赃款赃物扣押不规范等问题制发监督意见1305件。监督社区矫正执行活动2.3万余人次,督促收监执行290人。开展“派出所办案区安全规范使用”“监外执行对象脱漏管”等全市专项检察19次,监督纠正同类问题123项。

五、牵住司法责任制“牛鼻子”,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上海市检察机关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单位,以落实员额制为基础,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形成150余项制度成果,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建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建立健全分类招录、分类培训、单独职务序列管理、职业保障等配套制度。在全国率先实行员额统筹管理和动态调剂,建立全市统一的检察官遴选平台,经严格遴选,目前纳入员额管理的检察官1628名,占比29.1%。开展市分院从基层院遴选检察官工作,并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高级检察官。

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细化权力清单,目前检察官可独立决定的职权达141项,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独立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占82%。坚持放权不放任,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和个案评鉴制度,评查案件6.6万余件,通报评查结果并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大案、办难案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完善涉案财物管理、诉讼权利保障等38项制度规范。

打造新型专业化办案组织。在全国率先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实行办案扁平化管理,减少业务审核层级,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综合考虑不同区域、层级、业务特点,根据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组建灵活多样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努力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对特别优秀的检察官探索设立命名检察官办公室,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职业尊荣感。相关工作被中央深改组确定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项目。

全面推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认真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2017年7月起依法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则,对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管辖、调查核实、办案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建立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机制,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成立全国首家 “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摸排评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线索121件,立案22件,启动督促履职等诉前程序16件。如针对华邦公司损毁15亩农用地,向所在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管理职责,恢复土地原状。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制定20类常见罪名证据标准和侦查取证指引,排除非法证据112件。推动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升指控犯罪效果。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出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49条实施意见,建立网上律师服务平台,启用电子阅卷系统,完善听取律师意见机制,浦东、黄浦区院等5家单位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节约司法资源,修复社会关系。

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2014年12月,挂牌成立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三年多来,在职能管辖、配合协作等方面建立50项工作机制,提供改革的“上海样本”。受理海关、民航等领域特殊管辖案件637件1101人,实现中央改革方案确定的案件管辖全覆盖。推进改革向基层院延伸,将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案件交由上海铁路检察院集中办理。发挥跨行政区划的优势,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组织下辖的上海、杭州、徐州、合肥等铁路检察院,通过设立驻站检察室等方式,维护国际列车运行安全。开展“维护高铁沿线安全专项检察”,推动整治安全隐患299处,取得良好监督效果。

六、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助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紧紧抓住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新机遇,推动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司法理念更新、办案方式创新、检察权运行模式革新。

加强智慧办案,促进司法公正。全面运行四级院统一应用的办案软件,网上办理各类案件58万余件。协同研发“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通过构建公检法渐进式的证据模型等,统一执法标准,扣紧监督链条,拦截司法差错,提示办案风险。启用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发现侦查不规范问题554项。研发智能量刑建议辅助系统,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和规范性。创新法医文证审查网上协同机制,由专业团队同步审查技术性证据材料1.4万余件,及时发现鉴定意见错误或瑕疵109件。

推进智慧管理,提高司法效率。研发“检察官执法办案全程监督考核系统”,在闵行、徐汇等区院试运行,对办案过程全面监控、全程留痕,对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果进行可视化评价,获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建设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强业务动态实时分析、办案场所集中管理、远程讯问一键预约、司法行为有效监管。推动案件质量评查智能化,自动评查15类重点案件和10%的随机案件,及时提示质量问题。

创新智慧服务,落实司法便民。优化12309上海检察服务平台,提供信访投诉、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服务167万次,获评全国“互联网+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在“上海检察”微信公众号中引进智能法律问答,提供专业法律解答45.7万次。建设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就地表达诉求、了解进度、听取答复。

强化智慧支撑,服务司法决策。建立上海检察大数据中心,完善数据挖掘、分析、管理、发布等机制。加强内外部数据资源整合,集成13个检察办案系统数据,建立公检法司常态数据交换机制,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实现与32家市级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双向对接。引入可视化分析技术,对涉罪人员信息、犯罪风险点等进行动态分析,提供精准的决策服务。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五个过硬”总要求,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016年提出“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目标,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建立宪法宣誓、政治轮训、检察职业道德周等工作机制,铸就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加大先进典型培养力度,涌现了施净岚、葛海英、谢闻波等一批先进典型,通过领衔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方式,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先后有10人次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上海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突出司法能力建设。实行统一开放、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围绕“实案、实战、实效”,通过听庭评议、案件讲评、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提升执法办案本领。对标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高精尖”司法需求,通过“专业化办案+专题研究+专业培训”,大力培养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检察人才,形成了由30名全国和上海检察业务专家、50名全国业务竞赛能手、349名市级“三优一能”组成的人才方阵。

强化青年人才培养。建立符合青年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使用机制,选拔了一批70后检察长、80后处级干部。针对全市40岁以下检察干警占比过半的实际,在市级机关中率先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凝聚团结全市青年检察干警岗位建功。建立以老带新的职业导师制度,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传帮带作用。完善多维实战研习制度,组织青年干警参与重大案件办理、重大专项活动、重大课题调研,加快成长成才。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创先争优、绩效管理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检察院活力和创造力。鼓励基层院创建品牌特色,形成了互联网检察、金融检察、航运检察等“一院一品”特色项目38个。奉贤、长宁、静安区院等11家单位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等称号。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四责协同”,形成“责任闭环”。以陈旭案件为镜鉴,深入开展“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聚焦坚定“四个意识”、纯洁社会交往、公正规范司法、改进工作作风等四项重点内容,查摆问题,严肃整改,以从严治长推动从严治检。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要求,先后对各基层院进行巡视,对14名区院检察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严格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14件20人。

八、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切实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并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及时向市人大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法律监督、反贪污贿赂等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民事执行监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专项调研。向市、区人大报备抗诉书、检察建议4114件。邀请人大代表出席重要会议、视察特色工作、参加业务评审、观摩司法活动等9631人次。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05件、来信19件。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年度工作通报制度,主动专题通报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与市政协联合开展加强社区检察工作等专题调研。邀请政协委员视察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参加“防治校园欺凌”主题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021人次。认真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转信29件。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拟不起诉、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案件公开审查4253件。依法可以公开的法律文书全部公开,及时向当事人推送所有案件程序信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配合市司法局新选任150名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拟撤案、不起诉等11种情形进行全覆盖监督。邀请特约检察员和廉政监督员参与课题论证、听庭评议、专项监督等工作。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深切体会到,检察事业发展进步,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平安线、公平线、幸福线。必须对标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必须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权。必须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始终保持检察工作生机和活力。必须秉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既彰显办案力度,又传递司法温度。必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始终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下运行。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面向未来,面向新时代,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前瞻性、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对接上海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仍需落细落实;二是法律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等监督短板亟待补强,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能需要加大推进力度;三是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需要进一步更新理念、提升能力、储备人才,特别是在信息技术、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培养优秀检察人才;四是大数据思维、人工智能应用有待进一步增强,打造“智慧检察院”还需持续发力;五是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司法不规范等问题仍有发生,廉洁从检的制度“笼子”需要进一步扎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须臾不能放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破解。

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1月10日关于政法工作的最新重要指示,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适应检察职能调整,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智能化建设,突出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创造性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为上海迈向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中展现新作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开展大调研活动,进一步查问题、找差距、补短板。深化服务保障自贸区改革开放和“五个中心”建设,推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上海打响“四个品牌”、提升城市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提供法治支撑。紧紧围绕市委对创造品质生活的要求,主动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守牢城市安全稳定底线,深化金融检察、生态检察等机制创新,严厉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充分发挥社区检察室等平台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业,为把上海建成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作出应有的贡献。按照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使法治成为上海制度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的要求,下大力气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健全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做深做实刑事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努力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守护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精细化工作。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抓手,持续释放促进公平正义的改革红利。着力提升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打造上海检察改革2.0版。优质高效推进126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确保2018年基本完成。重点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金融检察体制机制改革、特殊群体司法保护等改革项目,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衔接机制,加快形成一批符合司法规律、适应最好法治环境要求的改革经验和制度成果。

四、以强化能力作风建设为重点,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组政治学习、干部政治轮训,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巩固“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制定和落实对检察长监督规定,形成长效机制。将青年人才培养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常抓不懈,夯实上海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对标卓越全球城市的司法需求,着力培养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建设新时代检察官队伍。

五、以信息化建设为引擎,打造更高水平的“智慧检察院”。积极推进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推动上海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开发和应用好司法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解放办案力量,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利用检察大数据,不断提升数据集中处理和有效利用水平,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检察官减负、为司法公正加分。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上海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履职、锐意创新,努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检察业绩,为上海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作出更大的贡献!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洪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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