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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人在朋友圈扫个码都会被骗?免费的馅饼总逃不过陷阱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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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刘璐 2017-10-25 18:05
摘要:一张名人照片,一个醒目的二维码,配上“扫码进群听XX课程”、“前XX名进群免费”、“发到朋友圈并截图免费入群”等操作说明,这种图片对于经常混迹社交网络的你来说,早已见怪不怪了。

“课程”没看见,加了一堆群

 

大学生小唐最近面临秋季招聘压力,在朋友的介绍下,以分享二维码到朋友圈的方式,获得一次宣称价值9.9元的“免费公开课”。“群秘书”先把她拉进了一个微信群,当时里头有几十名成员。有人在群里发了几个链接,这就是所谓“干货”了,但细心的小唐发现,这些信息看上去似曾相识,一看就是从网上扒来拼凑的。几天后,这个群开始频繁宣传一些号称分享“秋招秘笈”的“正式公开课”,价位在299元、399元不等,并不断要求关注一个与招聘相关的公众号。因为不限制私自拉人,群里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开始发一些跟招聘无关的广告、投票信息等,不堪其扰的小唐于是退了群。

 

不过小唐告诉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与她加入的其他群相比,这个群“还算是好的”——有些群进去之后完全没人管理,连一句跟主题相关的东西都找不到,很快“我亲妹妹在澳洲代购”、“全职妈妈轻松兼职月入过万”之类的可疑消息都来了,用小唐的话说,“感觉最开始就只要拉些人攒点流量,至于这个群,在建立的那一刻就废了。”

 

还有的二维码,扫进入之后发现只是一个公众号的入口,关注之后还得再加入其它的群,或者引导到别的公众号。有时候折腾了一晚上,承诺的“课程”没看见,却加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群,关注了一串不相干的公众号。

 

一张名人照片,一个醒目的二维码,配上“扫码进群听XX课程”、“前60名进群免费”、“发到朋友圈并截图免费入群”等操作说明,这种图片对于经常混迹社交网络的你来说,早已见怪不怪了。毕竟,“知识付费”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很多人都跟小唐一样,觉得既然有免费的“加餐”,不进白不进咯。

 

你面对的“群主”,可能是个机器

 

不过,免费的馅饼除了可能名不副实,是否还暗藏陷阱?

还记得前阵子热传的各种“掌上图书馆”推广图片吗?它打着“省图书馆活动”、“扫码永久免费看书”的旗号,让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中招,包括上海、浙江、四川、云南、辽宁、河北在内的多地省级图书馆纷纷出来辟谣。

 

针对这类套路,较早杀入互联网内容付费领域的创业者陈洋(化名),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透露了一些“行规”。

 

首先,但凡有“分享链接到朋友圈”、“转发到人数超过200人的群”之类要求的,发起者最大的目的,就是“涨粉”。“说白了,这就是一种置换——你帮我在熟人当中做了曝光,我就给你一些免费的内容。今天知识付费的几家‘巨头’,如十点读书会等,当年也都用过这种方式吸粉,都是这样一点一点做起来的。”

 

不过陈洋表示,一个负责任的群,与那些“废群”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有专人维护。正经做社群的,一般都会有至少一名(或更多)管理员安排每天发送的内容,并和群成员保持互动,这样有些人可能出于信任转为付费用户,而免费的群成员也能满足自己的需求。

 

他透露,持续维护一个几百人的大群,人力成本实在太高,再加上现在的用户跟几年前相比“精”了不少,一言不合就取关,要通过这种方式“吸粉”,有时得不偿失,所以现在那些粉丝达到一定规模的互联网大号,已经很少使用“免费分享”这种套路了。为了降低成本,有些群会借助一些工具,批量推送消息、自动发文、自动查找敏感词踢人等,所以你面对的“群主”,可能只是个机器。

 

“前XX名免费”?别天真了!

 

还有一个业内公开的秘密,就是“前XX名免费”。

 

“当你进入一个几百人的群,以为自己就是那幸运的前XX名时,其实群里所有人都是免费进来的。”陈洋一句道破。

 

 

而群里免费分享的内容,不乏一些盗版的文章、音视频。“前阵子刚发现有个群,号称请到了著名配音演员王明军老师上朗诵课,点进去一看,里面发的音频都是从王老师的公众号里直接扒下来的。据我所知,冒用董卿、蒋勋等名人‘开课’的群也不少。”他介绍,“大家都知道,现如今涨粉越来越难,一天能涨个几百粉,都要偷着乐了,所以这种‘群裂变涨粉’的玩法虽然不大可能‘爆’,还是有不少人在用,毕竟对这些人来说,即便账号被封还可以再注册个别的,粉丝则是能涨一个是一个。”

 

不要轻易分享和邀请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在接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扫码进群这种形式,设置二维码的人或者群主,要依法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今年6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假如发生骗取钱财等情况,哪怕行为还没有实施,如果建群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也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从10月8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开始施行,新规也明确了互联网群组“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群主需要对群内信息进行一定的审核管理义务,规范信息发布。如果群主自己发布或者协助发布虚假广告或者诈骗信息,需要承担虚假广告或者诈骗信息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目前已经发生过群内传播淫秽视频导致传播者和群主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另外,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音视频资源或者盗用他人的名义,属于侵犯当事人的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益,如果对方保全证据,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任何人都要对自己使用网络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刘春泉也指出,遇到类似的侵权、诈骗行为,维权的法律成本往往也比较高,他提醒大家,日常扫码进群时还是要谨慎,知晓这种形式可能带来的技术和法律风险,辨别信息真伪,不要轻易分享链接和邀请朋友入群。

 

可以围观,但须警惕

 

陈洋的建议则是,在不伤害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围观,毕竟有些用心做内容的人还是会分享一些有价值的信息。不过,一旦涉及到跟“钱”有关的事儿,就要立即提高警惕。“一般情况下,真正的付费内容会直截了当地给出正规付费方式,不会既让你转发到朋友圈,又让你点击其他来源的链接进行付款或购买。如果免费入群后对方要求点开来路不明的链接,还需警惕是否有病毒风险。”

 

 

对于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支付宝群聊等群组所属的平台方,相关规定中也有相应要求。据剑桥人律师事务所朱骏超律师归纳,微信、QQ等平台方作为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供的服务包括:1,对群组人员进行实名认证;2,设定群组成员人数、个人建立群数、参加群数上限;3,信息审核,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采取封群、封号等处罚措施;4,保存群组信息不少于六个月。若平台方未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限期整改等行政责任。

 

反映迅速的新浪微博上月中旬即宣称将全面配合网信办发布的规定,于9月15日之前,完成2011年前注册用户的微博实名认证。截至记者发稿前,腾讯安全团队也表示:针对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规定,“我们正在认真学习研究”,并表示微信一直致力于打造健康安全的信息流通环境,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要求,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等一系列规则设置,规范管理群聊、公众账号等产品功能,践行企业主体责任。


(本文首发于解放日报·上观新闻,仅代表个人观点。未经授权,谢绝转载。栏目主编:刘璐 编辑邮箱:internetobserver@163.com

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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