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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男子涉网上发表煽动袭警言论 判囚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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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中新社记者 韩星童 2021-12-02 20:52
摘要:被告蔡易文,现年60岁,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

香港一名男子因涉嫌在社交平台发表煽动袭警言论被捕,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成,案件12月2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判刑,被告被判处监禁7个月。

判词显示,被告蔡易文,现年60岁,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

案情指,去年1月19日,大批示威者在中环非法聚集期间及其后,有4名警员受袭,当中有警员的头部被击打。判刑理由书中指出,被告人于1月20日凌晨在社交平台发文评论警员受袭事件,涉带有犯罪意图的非理性和煽动性的表达。

区域法院法官李庆年在判刑理由书中指出,本案涉及煽惑他人干犯涉及暴力的袭击,是严重的罪行,被告人的罪责,必须处以有足够惩罚和阻吓的判刑,因此,即时监禁是唯一合适的判刑选项,判处被告监禁7个月。

李庆年表示,在科技发达的时代,社交媒体提供了资讯的方便,也增加了散播假新闻和仇恨言论的风险。虽然大部分人是理性行事,但有一些激进的人士透过社交媒体进行违法或煽惑行为。他认为,使用社交媒体的人士需要反思。

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高级督察陈颖在判刑后会见记者。她表示,自2019年6月起,网络上涌现大量煽惑他人违法的言论。警方经深入调查,于去年5月拘捕本案被告,涉嫌在网上发表煽惑他人严重伤害警员的言论。

陈颖强调,在网上煽惑他人犯法和实际干犯相关罪行同样严重,警方尊重市民言论自由,但自由不是绝对和毫无底线的。警方反对任何人利用社交平台煽动仇恨和鼓吹暴力,也不会姑息任何犯法行为,必定竭尽全力执法。

栏目主编:顾万全 文字编辑:曹飞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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