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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孙合照惨变老夫少妻,刑拘造谣者警示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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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封寿炎 2021-11-24 19:05
摘要:受害者维权成本过高、造谣者侵权成本偏低,已经成为抵制网络谣言的不利因素。

11月23日,造谣祖孙合照为老夫少妻者吴某飞(网名“飞哥在东莞”)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诽谤他人,涉嫌刑事犯罪被刑拘。这一最新进展迅速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可能也超出了受害当事人“_Niki君_”的期望。在维权过程中,她曾在咨询律师之后表示,“我希望的行拘结果似乎不太可能”,甚至连要求网络平台删除视频、减少扩散都很难办到。

网络谣言的危害性很容易被低估,这可能是追责难的原因之一。有人可能认为,拿来别人一组照片,“看图说话”编造一个故事,这只是一种恶作剧,无伤大雅。可实际上,这样的“恶作剧”却能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和名誉损失,涉嫌严重的违法行为。

看看“_Niki君_”的遭遇吧。当自己与外公的合照被人配上“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的虚假故事后,种种压力就从其母亲的朋友、丈夫的朋友、自己的朋友等处源源不断涌来,网络上的不堪言论更让其难以承受。在名誉受损之后,她未来的工作和收入都有可能受到影响。

“_Niki君_”的遭遇并非孤例,很多身陷谣言旋涡的当事人都遭受过类似的严重伤害。去年,杭州一位女士被造谣“出轨快递小哥”,随即遭遇被公司劝退、找工作碰壁、“社会性死亡”的严重后果。今年早些时候,一位在北京读书的大四女生被造谣“女海王”,随后大规模的网络暴力使她濒临崩溃。一些拥有丰富社会资源的名人也难以承受网络谣言的攻击。今年8月,在兵败东京奥运会之后,中国女排及其总教练郎平、队长朱婷都遭受大规模网络谣言的攻击,深受其苦。不堪其扰的朱婷最终选择向有关部门报案,诉诸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追责造谣者。

网络谣言还会劣化网络讨论的质量,污染清朗的网络空间。网络谣言往往易于传播,能为造谣者带来流量和物质利益,造谣者的法律成本又一直偏低,所以一些造谣者乐此不疲,使网络谣言层出不穷。围绕谣言的传播、发酵和争论,以及针对谣言的澄清、驳斥和辟谣,都要占用大量社会公共舆论资源。如果宝贵的公共舆论资源被反复浪费在低水平的造谣辟谣拉锯战中,那么显然不利于营造高质量的网络讨论氛围。

为了博人眼球、收割流量,不少网络谣言都夸张惊悚、耸人听闻,直指伦理和舆论的敏感点。“_Niki君_”和外公的故事本来温暖人心。据其自述,她自小由外公外婆带大,因此与两位老人感情很深。在外婆因病去世之后,她带领外公尝试种种新鲜事物,鼓励他勇敢突破年龄隔阂,体验年轻人的生活方式。但在网络造谣者那里,这样一个充满孝心和爱心的温暖故事,摇身一变成为“老年富豪豪娶妙龄美女”的低俗叙事。造谣者还刻意突出金钱物质元素去刺激公众神经,宣扬拜金主义,挑战健康的婚恋伦理。如果这样的网络谣言不被抵制,这样的造谣者不受制裁,社会健康的伦理观念和公序良俗都会受到侵蚀。

公民的人格权、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网络造谣者侵犯公民合法权利,还造成如此之多的危害后果,理应受到法律制裁,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在现实中,受害者维护权益和追责造谣者均非易事。“_Niki君_”表示,有律师就认为她希望的“行拘造谣者”不太可能,要求网络平台道歉、删除视频和减少扩散也不容易做到。而且还举例称,此前一些被造谣受害人的维权费用高达数十万元,维权过程要按年来计算。

受害者维权成本过高、造谣者侵权成本偏低,已经成为抵制网络谣言的不利因素。此次警方迅速执法、严格执法赢得舆论的一片赞誉,也从侧面印证不少公众已经“苦网络谣言久矣”。但愿这次执法也能成为一次普法教育和警示宣传——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的人格权和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恶意造谣并造成损害后果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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