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第四届进博会顺利举办,10月21日至10月31日,上海黄浦江管控水域开始实施三级水上交通管控。自11月1日起,管控级别还将升级。
10月21日,上海海事局会同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等多部门开展黄浦江通航安全大整治第二次联合执法行动。
三级水上交通管控实施时,拟进入上海黄浦江管控水域(上海黄浦江闵行发电厂至101号灯浮之间)的国内航行船舶,进行专项信息报告、开展专项自查,进入检查窗口期的船舶接受船舶专项安全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驶入上海黄浦江管控水域。另外,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及甚高频无线电话(VHF)设备未安装、损坏或未正确使用的船舶;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的船舶、使用燃油硫含量超标的船舶以及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货物未采取覆盖措施的船舶,均禁止驶入上海黄浦江管控水域。
当天上午,联合执法人员对杨浦大桥水域一艘涉嫌违法船只进行登船检查,发现该船只未进行船舶专项安全检查并严重超载。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艇13艘,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巡查船舶158艘次,核查AIS开启情况313艘次,登轮检查20艘次,查处违法行为8艘次。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 孟雨涵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