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观点 > 时评 > 文章详情
不招东北人、河南人,就是一尊“地图炮”
分享至:
 (23)
 (0)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封寿炎 2021-10-08 18:54
摘要:站在现代文明的立场去省思,就不难穿越那些旁枝末节的一叶障目,看清歧视现象的反文明性和荒谬性。

近日,一则家政招聘明文规定“东北、河南人无缘”,使地域歧视再次引发热议。有媒体调查后发现,在企业招聘中,类似这样的地域歧视现象并不少见。其他形式的歧视,比如性别、年龄、学历、相貌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也同样普遍。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歧视性要求,甚至已经成为业内普遍认可的行业潜规则。

劳动者在就业方面拥有的平等权利,得到宪法和《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文件的保护,但在法律保护的力度和具体细化方面都有待提高完善。比如对于就业歧视的表现形式,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就业方面的平等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但对于当下相当普遍的年龄歧视,比如“35岁现象”,法律规定就比较模糊。对于“不招东北人、河南人”背后的地域歧视,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法律规定在具体细化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给社会认知和行业行为都留下了模糊地带。

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歧视形式,对劳动者的保护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也都有待加强。比如,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被相关法律明确禁止,但在现实中却屡见不鲜。一方面是“仅限男性”“不招女性”之类的招聘到处可见,另一方面是鲜见劳动者诉诸法律维权,以及违法企业被追究法律责任。这其中就涉及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和企业的违法成本问题。

通过完善法制,加大对劳动者的保护及对就业歧视行为的惩治,可以有效减少就业歧视的发生,尤其可以减少明面上的歧视,比如在招聘中白纸黑字地写明歧视性标准,或者明确以歧视性理由拒绝录用。除了这些明面上的歧视之外,一些隐性就业歧视则有着更深刻的社会文化根源,也常常使法律力有不逮。

只要企业存在歧视性观念,那么招聘者完全不必写进招聘启事,也不必明言宣示于口头,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规避法律,用无数的办法筛除那些不喜欢的性别、年龄、籍贯等等。就业歧视显然在更广泛的社会歧视观念之中,因此,在更广泛的社会文化领域反对歧视,培育、树立更加广泛的平等观念,可以对就业歧视现象起到釜底抽薪之效。

歧视观念的存在,一方面来源于等级观念的残余影响。在传统社会里,九品中正的官职制度,士农工商的身份区隔,三教九流的职业划分,都明确清晰地规定了森严等级,区分了社会成员的高低贵贱。这些思想观念的残余具有强大惯性,很难在短时间内彻底清除。另一方面,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形成了鲜明的内群体-外群体社会心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明确地区分“我们”和“他们”。这种内外有别的观念和行为,常常表现为个体对内群体的肯定和忠诚,以及对外群体的排斥和疏远。这些由来久远的思想观念,至今仍然深深地影响着社会心理。它们与当下的社会因素结合,表现为形形色色的鄙视链和歧视现象。

近些年来,东北人、河南人承受了“地图炮”的密集炮火,甚至被写进招聘启事里明文排除。但实际上,很少有哪个省份、哪个地方的人得以完全免于“地图炮”的攻击。这些攻击未必有什么真凭实据或者确凿理由,它们更多是一种群体性心态的表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甚至仅仅由于方言、习俗、长相的不同,都可以使残存的等级观念找到栖身之所,变种为形形色色的鄙视链。在类似的社会心理机制下,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学历、地域、职业,几乎所有存在差异的属性,最终都难逃歧视的侵扰。

平等是现代文明的核心理念之一,上述那些根源于传统思想,又与现实社会因素结合之后形成的观念和行为,都背离了现代文明的要求。尽管人们可以为形形色色的歧视罗列出种种理由,但如果站在现代文明的立场去省思,就不难穿越那些旁枝末节的一叶障目,看清歧视现象的反文明性和荒谬性。这种文化和文明的自觉态度,可以帮助社会免于陷入无谓的纷争,在更高质量的文明层面上形成共识。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邵竞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0)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