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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一干部受贿600余万被判刑,央行曾因他专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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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2021-07-26 14:45
摘要:反面教材!

利用自己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工作的便利,央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一部原副主任杨彪先后多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款人民币240万元、美元4.1万余元。离职后,杨彪又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向他人索贿350万元。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该案裁定书,裁定驳回杨彪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有期徒刑12年判决。

借女儿留学之名开口要钱

杨彪出生于1964年,博士研究生文化,长期在央行上海总部工作。2012年7月至2015年10月,杨彪在担任央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一部支付结算处处长和金融服务一部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审核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各银行业支付机构监管以及本部门日常管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款人民币240万元、美元4.1万余元。

裁定书显示,杨彪曾多次以女儿的名义收受或索要贿赂。2012年5月,杨彪以女儿出国念书需要资金为由,向松江区某村镇银行董事长张某、江苏某公司总经理王某索取贿赂,两人心领神会,分别向杨彪的银行账户转账30万元。

2013年夏天,某公司董事长栾某为在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过程中获取帮助,在饭店送给杨彪50万元现金后,又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1月,委托他人支付杨彪女儿在美国留学住宿费用共计美元4.1万余元。

2012年7月,杨彪向上海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以每股1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50万份股权,实际每股价格为1.6元,杨彪自己支付50万元,差额30万元由陈某支付。这50万份股权于2017年3月转移至杨彪女儿名下。

离职后仍继续受贿

2016年,杨彪就已从央行上海总部离职,但他的受贿之路并未停止。杨彪先是授意原下属、现任央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一部支付结算处清算组织管理科科长施某,在上海某公司名下子公司分类评级中帮助提高分值,以顺利通过央行上海总部对第三方支付牌照续展的审核。之后,杨彪以借款为由向该总经理索取贿赂款350万元。

2019年10月30日,奉贤区纪委监委官方公号“贤城清风”发布公告称,杨彪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目前正接受奉贤区监委监察调查。

奉贤法院一审认为,杨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又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260余万元,数额巨大,且部分属索贿,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杨彪在离职后,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3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决定对杨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杨彪提起上诉,今年6月22日,上海一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央行的反面教材

虽然案发时,杨彪已从央行上海总部离职近3年,但该案还是引起了央行及上海总部的高度重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官方微信号“PBC清廉金融”去年6月10日的一篇文章透露,央行总行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曾在杨彪有关案件材料上作出批示,要求学习杨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做到全面检视、举一反三,以案促改,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央行上海总部随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按照“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使更多的干部红脸出汗、知错知止”的要求,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杨彪案件警示教育工作,制定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相关工作,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帮助党员干部揽镜自照、反思警醒,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时刻警惕围猎,绷紧纪律法律这根弦,切实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去年12月4日,杨彪案一审开庭时,央行上海总部纪委还组织了总部涉及“权、钱、人”等重点岗位40余名干部旁听庭审,把警示教育课堂开到杨彪案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央行上海总部组织40余名干部旁听杨彪案庭审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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