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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来信:“正式工”为何不该在“临时工”面前秀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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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廖德凯 2016-11-24 10:15
摘要:这些身份意识并不仅仅是一种官本位,更体现为一种特权意识:在“临时工”面前,既觉得高人一等,更觉得可以有超越规则规矩的一面。如果自己的“权威”受到“临时工”的挑战,那肯定是不能被容忍的。

11月10日,一段某市狱警违规停车、被协警劝阻后拒绝驶离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在视频中,民警对协警言语间充满了鄙视。后经调查核实,涉事民警系一位监狱民警。目前,该民警已被撤职,由主任科员降为科员。

 

狱警向协警言语不敬,给人一种正式员工向协助自己工作的合同工显示优越感的印象。虽然现在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事实上,这在有些地方并不少见,也不足为奇。我想,在“秀”优越感的背后,其实仍是特权意识的老毛病在作祟。

 

狱警与协警,当然不是一个警种,狱警的警号“查得到”,协警“查不到”,这位狱警优越感的表达,其实也暗含了“我们虽然同属一个系统,但你的身份没有我高贵”的意思。有媒体称“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确实如此。

 

协警与正式警察的关系,相当于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关系。不同的是合同工以劳动合同为工作依据,正式警察以《公务员法》、《警察法》为行为准则。事实上,虽然身份有别,协警和正式警察的行为依据均为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的都是社会秩序。

 

说得直白点,协警就是辅助工作的,因为正式警察不够,所以通过劳动合同方式聘了一些人来帮助。正式警察对帮助自己工作的协警,不但没有感激之情,反而用自己的收入和“正式身份”鄙视对方,确实不应该。守法守规则是警察最重要的能力,在自己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指出后不但不改正,反而与协警“比收入”、“比身份”,这只能说明这位警察的能力与收入、与其“正式工身份”的不匹配。国家给予了警察比其他公务员更高的收入,是一种特别的关心,可不是让你拿出来炫耀的。

 

正式员工与“临时工”的关系,并不仅仅在警察系统体现出来。在许多单位,都因为各种原因有“临时工”,虽然从法律关系上来说,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的说法,但许多正式员工仍然喜欢以这一称呼表达自己的优越感。

 

而这些“临时工”除了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外,很多时候甚至要替单位或者“正式工”背锅——许多单位在发生舆情后,第一时间不是反思自己的责任,而是简单地将按照自己的意志工作的“临时工”推出来。处理了“临时工”,就是处置了舆情,这似乎已成为一些单位的共识和舆情处置标配。

 

这些身份意识并不仅仅是一种官本位,更体现为一种特权意识:在“临时工”面前,既觉得高人一等,更觉得可以有超越规则规矩的一面。如果自己的“权威”受到“临时工”的挑战,那肯定是不能被容忍的。

 

因此,狱警在协警面前显示优越感,不仅仅是感觉自己是“能查到警号”的“正式警察”,如今受到了“临时工”的冒犯,更是因为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行为是违反规则、违法的行为,想当然地觉得自己不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

 

不仅这位狱警如此,在许多公共管理岗位,也难免有一些公务员把管理范围当成自己的“特权范围”,随意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中破坏自己本该维护的规则。在我看来,这种行为是典型的“端着碗吃饭,放下碗砸锅”,自然不能容忍。

 

而部分公务员面对“临时工”的这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确实应当好好在思想上进行清除。如今,无论是“正式工”还是“合同工”,只是用工方式不同,但都是在相应的协议、规则下开展业务,个人身份平等,行为都受合同或法律法规约束。如果不能认清这一点,还在梦想着“正式工”在“一亩三分地”里的特权,那么,最终结果可能会很难看。

 

(题图来源:新华社 本文编辑:洪俊杰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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