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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来信:教师聚餐事件翻案,当地纪委怎就被给“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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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廖德凯 2016-10-18 06:00
摘要:许多时候,办案人员将群众的举报当成了“不良影响”,由此进行定性并将之作为处理的“事实”。这么一下,他们认定的“事实”是“不良影响”,而不是处分对象真正做了什么。

国庆期间,山西长治市屯留县纪委通报称,今年9月9日教师节前夕,屯留一中24名教师在学校放假后到饭店聚餐饮酒,期间共花费1390元,采取AA制付费。该事发生在绝大多数机关单位工作日中午时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责令负责人公开检讨,对参与聚餐的教师集体约谈。通报上网后,舆论哗然。

 

被“翻案”的处理决定

 

此事在民众中有多大“不良影响”?看看这个“谣言”就可知一斑: “屯留县委办文件”通报“县纪律通报教师吃喝一事”称,由于县纪委对屯留一中教师聚餐“主观臆断、生搬硬套做出通报批评”,当地已按程序免去屉世贵纪委书记职务,并改组县纪委班子”。

 

当然,此事已被证实为谣言。第一,县委并无免去县纪委书记和改组县纪委班子的权力,第二,当地纪委书记也不叫屉世贵。但此谣言的流传,也足可表达网民对此事的态度。

 

在令人意外的舆论形式下,不出意料,此事最终还是回到了“实事求是”的轨道上,上级长治市纪委研究决定,撤销屯留县纪委常委会关于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处理决定,并由市纪委全面核实了解情况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长治市纪委认为该决定在处理依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当不妥的问题。

 

这是我们所能看到的,近年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通报的案例中,唯一一个被“翻案”的案例。

 

处理决定错在不当不妥

 

屯留县纪委的处理决定,其问题就在长治市纪委所言上:处理依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当不妥的问题。

 

首先,该处理决定认定的主体不妥。纪委查处案件的主体是党员,但该事件处理决定中的主体,是“高二年级负责人”以及“22名高二年级班主任”。在处理决定中,也体现不出这些人是党员身份。处理的主体不合格,处理决定就站不住脚了。

 

其次,对事实的理解有偏差。此事的处理初衷,应当是对工作作风的督查,一般为了保证工作效率,许多地方在工作日中午都制定了不准饮酒的工作纪律。但教师在学校放假后聚餐,并非教师们的工作时间。只是因为这是“发生在绝大多数机关单位工作日中午时间”,县纪委就将其认为是工作日中午时间,明显不符合客观事实。因为对这些教师来说,这是他们的假日时间。因为“绝大多数”都在上班,就否认别人的假日,这显然不是实事求是的作风。

 

第三,处理决定缺乏必要依据。在处理决定中,所看到的依据就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加强作风建设要求。而从教师们的聚餐饮酒行为看,在放假时间、AA制付费、人均几十元钱,无论是时间上、方式上还是消费金额上,都并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些依据的使用并不能令人信服。

 

县纪委是被惯性思维“坑”了

 

从上述可知,屯留县纪委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通报24位教师,自身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致使处理结果难以服众,最后导致被“翻案”。而这一结果的产生,源自于县纪委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形成了惯性思维:一是用自己的理解判定事实的性质,而不是用法治思维去分析事实;二是面对“不良影响”,只会用“处罚”来安抚民心,而不是用事实回应民意。

 

一般来说,教师聚餐正好被当地纪委抓个正着的机会不大,多是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出于监督,对有违纪嫌疑的行为进行举报后被查实。许多时候,办案人员将群众的举报当成了“不良影响”,由此进行定性并将之作为处理的“事实”。这么一下,他们认定的“事实”是“不良影响”,而不是处分对象真正做了什么。

 

在这种思维模式下,拿人出来给群众一个“交待”就成了最正常不过的事了。大概在他们看来,群众监督也就是要有个“交待”,那么,把人“交待”出来,自然也就给了群众说法,群众也就满意了。但这种做法既看低了群众,也误读了监督之义。群众举报仅仅是一个起点而不是事实结论,最终的结论如何,应当通过调查后进行实事求是的回应。

 

遗憾的是,不仅是屯留县的这份处理决定,许多地方应对群众的举报都是这么做的:一位在交通事故事发路段指挥了一天的协警,因对不守规矩的司机爆了句粗口,被辞退砸了饭碗;一位头天加班到很晚的协警,第二天在警车内睡着,被网友将照片放网上后也被辞退;一个福利院购买奔驰车,福利院负责人被停职,但事实上这是上级的决定;一个地方税务局因出台内部协税员相关管理制度,局长被上级停职……

 

这样的惯性思维,对群众的举报有回应,但却无视事实,把群众的举报作为“不良影响”的证据,而被举报者到底做了什么、是否合法合规都不重要了。也正是这样的思维惯性,让许多处理决定反而形成新的舆情,“吃瓜群众”在得知真相后,一样会对处理决定不满的。

 

因此,屯留县纪委的处理决定,就这样被“吃瓜群众”翻案了。

 

(本文编辑:洪俊杰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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