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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遗弃亲生女儿还吸毒贩毒被判刑,丈夫、同居男友均非生父,孩子该由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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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2020-11-26 21:00
摘要:她也无法确认女儿的亲生父亲。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撤销监护权案件当庭宣判,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长期遗弃亲生女儿的蒋某的监护权。该案是闵行区首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闵行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敏亚出庭支持起诉。

未婚生女后遗弃在医院

检察官介绍,被告人蒋某前些年来上海打工,期间与异性同居生活,于2014年11月27日在本市某出租房内产下女婴佳佳(化名)。佳佳因出生时患病,被蒋某送往医院救治,后经短期治疗康复,达到出院标准。但蒋某为逃避支付医药费和抚养义务,在医院多次联系后,以未婚先孕、无力支付医药费等原因拒绝将女儿接回,且从未去医院探望,佳佳就这样被遗弃在医院。蒋某自己却在此期间染上吸毒恶习,甚至实施贩毒。

闵行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在联系工作时发现了这一情况,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并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就打击监护侵害犯罪及相关证据收集达成共识。根据医院弃婴消息中填录的监护人“蒋某”的信息进行排查,公安人员发现蒋某因吸毒被羁押于某戒毒所。

同时,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蒋某有抚养能力但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委托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亲子鉴定,明确蒋某与佳佳的母女关系。去年10月18日,闵行区检察院以蒋某涉嫌遗弃罪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意见,判处蒋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

检察官支持起诉剥夺监护权

针对蒋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问题,检察官对其开展训诫教育,并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进行亲职教育,促使其认识到自己遗弃孩子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责任意识,蒋某表示愿意认罪悔罪,但也担心自己恐怕难以抚养孩子。

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检察官依托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启动了第三方监护权调查评估机制,委托社工与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对蒋某的家庭监护能力开展调查。经过全面走访了解,检察官发现,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生下女儿佳佳,却不闻不问,期间因吸毒被两次行政处罚,因贩毒被法院判处刑罚,且经强制戒毒后也未能彻底改正恶习,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没有固定的住处,而且两性关系混乱,自己也无法确认佳佳的亲生父亲,难以给佳佳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不适宜担任佳佳的监护人。

鉴于蒋某目前缺乏监护能力,而佳佳又亟需获得长期稳定的教育关爱,2019年10月21日,闵行区检察院向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送达检察建议,建议提起撤销蒋某监护人资格诉讼,并协助收集、梳理相关证据材料,获函复同意。

佳佳除了妈妈还有没有其他可靠的监护人?又有谁适合代替妈妈履行对佳佳的监护职责呢?

经过DNA鉴定,蒋某的丈夫及在沪同居的男友都不是佳佳的亲生父亲。检察官、民警和法援律师经过多番查找,联系到远在广西的佳佳的外祖父母,征求其是否愿意监护外孙女佳佳,却发现两位老人身体欠佳、经济困难,与蒋某也已许久不曾联系,确实不具备适格的监护能力。

幸运的是,在检察机关和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某儿童福利院愿意担任佳佳的监护人。2020年11月24日上午,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人之诉,当庭宣读支持起诉书,发表支持撤销蒋某监护权的意见,并出示相关证据材料。蒋某当庭同意撤销她的监护权,但表示希望将来出狱后有抚养能力时能够继续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宣判,撤销蒋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由某儿童福利院担任佳佳的监护人。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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