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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已经纳入医保,为什么我却被告知仍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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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栗思 2020-11-26 16:04
摘要:能否用医保支付要看被检测人是否划归至“应检”范围。

上海市民薛理禹通过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客户端后台留言询问:最近我因工作需要去广东开会,会议主办方要求上海出发者必须做核酸检测。本人即于2020年11月11日上午前往一家核酸定点医院做核酸检测。根据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从今年6月30日起,本市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调整为每人次120元。同时,将新冠病毒检测项目纳入本市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对本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测的,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予以支付。但到达医院后,院方却称按照规定,我无法使用医保支付,只能自费,这是怎么回事?


答:记者先后拨打上海市“12320”卫生服务热线和“962218”医保服务热线咨询得知,目前,本市核酸检测机构仍按“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原则为市民提供服务。

换句话说,能否用医保支付要看被检测人是否划归至“应检”范围。如果被检测人是去发热门诊就诊,或者是新住院的患者及陪同人员,此类特殊人群是在医院的要求下去做核酸检测,按规定可以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用医保支付。如果不是因为疾病等因素或者医院要求,而是“自愿”检测,例如出差或者自己不放心去做的,这类情况被检测人则无法使用医保支付,需要自费承担检测费用。

栏目主编:毛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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