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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109只野鸟离奇死亡,他们穿上隔离服做鉴定,居然用的是这种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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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刘雪妍 2020-11-25 15:21
摘要:109只野鸟被非法捕杀,居然用了这种毒……

11月初,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非法狩猎野生鸟类案。

2020年1月至2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吃劲的时候,崇明东滩湿地生态保护区中却有人顶风作案,杀害了百余只野生鸟类,并多次捡拾藏匿家中。2月5日案发后,猎杀野鸟者龚某某指使妻子将野鸟转移至郭某某和陈某某处。2月8日,龚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2月9日,公安机关从郭某某和陈某某处调取野鸟死亡个体71只,从崇明区林业站调取该站在案发地点捡拾到的野鸟死亡个体38只。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认定,该109只涉案鸟类含绿头鸭49只、斑嘴鸭45只、绿翅鸭1只、未能识别种14只,全部为野生鸟类,其中,绿头鸭、斑嘴鸭、绿翅鸭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多处所获的野鸟死亡个体进行毒物鉴定。当时正是疫情高发期,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路径尚不明朗,病毒的中间宿主也不清晰,猜测中既有蝙蝠、鸟类还有水生动物。现在突然出现上百只野鸟死亡,是病死还是中毒,在检测前无人可知, 向平和法医毒物化学研究室鉴定人冒着染病风险,穿上厚重的隔离服,戴着护目镜,从样品采集、提取、纯化、浓缩到仪器检测,连续工作长达10个小时。


大家各司其职,很快就从野生鸟类的胃内容物和肌肉组织中检验出了“克百威”成分(一种高毒的氨基甲酸酯类农药),高效出具了鉴定意见书,在第一时间为案件侦破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技术支撑,高质量和高水平的鉴定赢得了委托方的信任和称赞。

11月初,崇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龚某某当庭自愿认罪。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司鉴院的鉴定意见,认为被告人龚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应予惩处。经过近2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当庭作出判决,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对扣押在案的109只野生鸟类死亡个体予以没收。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海燕 题图来源:本文图片由司法鉴定研究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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