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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底线制度安排,今年新纳百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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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余晨扬 2020-11-23 19:50
摘要:今年起至今,共有2004万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今日,国新办就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表示,通过对2019年底未脱困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和无劳动能力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的贫困家庭,进一步查漏补缺,共摸排361万人,超过100万人新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今年起至今,共有2004万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比去年底增加147万人。

唐承沛说,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底线制度安排。正因为有兜底保障等制度,才能做到解决绝对贫困不落一人、不留“锅底”。

他介绍,全国市县一级的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或者超过扶贫标准,而且是动态的超过。贫困户纳入低保以后,吃穿“两不愁”问题可以解决。目前全国农村低保的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5842元,平均每月487元。有些群众家中还会有一些生产性、劳务性的收入,如果家庭收入仍达不到低保标准,就给予补差,使收入达到当地低保标准。现在全国月人均补差为289元。

对于获得低保以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还可以适当地增发低保金。对于因刚性支出较大而致贫的家庭,在核算家庭收入的时候,可以适当扣减因病、因残所增加的刚性支出。对于贫困人口就业、参加扶贫项目的工作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的时候也要适当扣减。对于贫困群众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强化临时救助措施,开展小额先行救助,高效快捷解决“燃眉之急”。对于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以后,正常情况应该退出低保,但可以给予一段时间的“渐退期”,比如再延长半年享受低保,等稳定脱贫后再退出。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介绍了社会救助情况: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特困人员供养中的未成年人的年龄从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对生活困难但是失业保险政策、低保政策没有覆盖到的失业农民工等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746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67万人次,增幅达到56%。

刘喜堂表示,疫情对湖北省影响非常大,今年加大了对湖北省的资金支持力度。中央财政今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给湖北省的涨幅达到38%,补助总金额89.7亿元。通过一系列的政策组合,疫情的影响是可控的。到目前为止,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基本上都已经纳入了兜底保障范围,能够如期实现兜底保障的目标。

栏目主编:樊江洪 文字编辑:樊江洪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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