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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可参与股指期货、融资融券,中国资本市场扩大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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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杨 2020-10-30 21:16
摘要:外资持股初始披露比例由26%下调至24%。

今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11月1日起施行。该文件是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的修订并更名。

《指引》扩大了外资投资范围。除原有品种外,合格境外投资者可投资于存托凭证、股票期权、政府支持债券等;同时,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以及债券回购交易。

同时,《指引》调整了外资持股初始披露比例。全部境外投资者合计持有同一上市公司A股股份达到或超过一定比例时,上交所将公布其已持有该公司股份的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初始披露比例由26%下调至24%。

关于此项调整,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境外投资者持有单个上市公司A股或境内挂牌股份的总和,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30%。为提示境外投资者持有单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即将达到上限,上交所设置了外资持股初始披露比例。近年来,随着A股纳入MSCI、富时罗素等国际重要指数,境外投资者投资A股的热情和信心不断增强。在与境外投资者和金融机构交流的过程中,不少投资者和机构提出,希望可以及时了解外资对上市公司整体持股水平,以便有更充分的时间做出反应。

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作为提升交易便利性的一项举措,现将外资持股初始披露比例由26%调整至24%,即当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单个上市公司A股股份合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4%时,上交所将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通过上交所官网公布其持股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日,深交所也发布了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也发布通知,称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以参与中金所股指期货交易。二者均自11月1日起施行。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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