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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表决人事任命事项、通过法律性决定,蒋卓庆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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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海燕 2020-09-25 20:34
摘要:沪苏浙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为保障国家战略实施,首次就示范区建设同步作出的法律性问题决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9月25日表决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这是沪苏浙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为保障国家战略实施,首次就示范区建设同步作出的法律性问题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主持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国人大的支持下,落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部署,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主动作为、通力密切合作,同步作出法律性问题决定,将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实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决定共七条,明确了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适用范围、理事会和执委会的相关职责、政府及部门支持、法制保障等相关内容,将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条例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修改〈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修改〈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均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相关议案,决定授予日本籍人士平井康光“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批准任命葛建军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蒋卓庆指出,沪苏浙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同步作出了《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这是协力保障和促进示范区加快建设的一项重要法治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提高行政效率,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蒋卓庆指出,本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明确构建外商投资全过程的“服务链”,有力宣示了上海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市政府要认真研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压实各部门责任,构建社会参与机制,强化预防在先,严控新增污染,用法律武器打好净土保卫战。

蒋卓庆强调,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提高站位,推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逐项落到实处。要把提高履职能力作为首要,重点加强组织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让上海人大工作展现新气象、做出新作为、迈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沙海林、蔡威、高小玫、肖贵玉、莫负春出席会议。副市长宗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市高级人民法院、市监察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新华社 资料图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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