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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生状告知名企业!历时两年,终于有结果了…网友:做了我一直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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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宗赫 2020-09-25 13:39
摘要:历时两年,获赔700元

2年前,下载“金山毒霸”后,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李同学发现,自己的电脑中被捆绑安装了猎豹护眼大师与软件管家两款软件。


为此,李同学与“金山毒霸”运营公司

对簿公堂

历经一审宣判、上诉……

近日,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

被告支付原告700元赔偿款



遭遇捆绑安装、弹窗广告!
大学生起诉金山毒霸


据报道,2018年年底,小李使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登录猎豹移动官网,按照提示步骤下载金山毒霸软件时,被捆绑安装了猎豹护眼大师与软件管家两款软件。

这些软件占用大量电脑内存,减缓电脑运行速度,还时不时地弹出一些广告,严重影响她使用电脑进行学习工作。

小李认为,自己在下载金山毒霸软件时,未被明确告知捆绑安装其他软件,此行为已侵犯其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遂将猎豹移动诉至长宁法院。



“广告”竟是行规惯例?
法院:未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 被告辩称:

猎豹护眼大师及软件管家并不是捆绑软件,而是金山毒霸的内置功能模块,系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多实用、方便的功能而设置;

提供下载服务时,已在官网上载明该软件的介绍,原告自身存在未事先阅读的过错,因此不存在侵害用户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情形;

至于推送广告的行为,符合互联网免费产品的行业惯例。
  • 法院查明:

消费者在选择下载金山毒霸软件时,必须同步下载及安装“护眼模式”及“软件管家”,且这两款软件并不能独立卸载。

因此,法院认为,“护眼模式”及“软件管家”均具备作为终端软件的独立性,而非金山毒霸软件的必要组成部分,符合捆绑软件的特征。

因此,法院认为,被告在提供涉案软件下载服务过程中,未能保障原告的知情权。长宁法院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请,并于今年5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赔付原告小李500元(包含交通费344.8元)。被告不服判决,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做出改变
原告接受调解


一审判决后,小李在为二审搜集证据时惊喜地发现,金山毒霸捆绑软件的行为消失了,用户在下载安装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安装“护眼模式”及“软件管家”。“既然他们已经作出改变,那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所以就同意了以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小李说。

最终,猎豹移动表示,同意在一审判决的赔偿款基础上再增加200元,以700元赔付小李。8月28日,该案以调解结案。

“最终结果是满意的,因为我们以私益诉讼的方式维护了公众利益。”小李说,通过努力维权成功,看似是一个人的诉讼,实则关乎一大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网友纷纷点赞:
“学以致用”
“做了我一直想做的事”

你遇到过软件捆绑安装
弹窗广告的情况吗?
对于李同学的做法,你怎么看?



本文综合自:中国青年报、021视频、法治松江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徐佳晨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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