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下载“金山毒霸”后,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李同学发现,自己的电脑中被捆绑安装了猎豹护眼大师与软件管家两款软件。
为此,李同学与“金山毒霸”运营公司
对簿公堂
历经一审宣判、上诉……
近日,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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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
被告支付原告700元赔偿款
这些软件占用大量电脑内存,减缓电脑运行速度,还时不时地弹出一些广告,严重影响她使用电脑进行学习工作。
小李认为,自己在下载金山毒霸软件时,未被明确告知捆绑安装其他软件,此行为已侵犯其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遂将猎豹移动诉至长宁法院。
被告辩称:
猎豹护眼大师及软件管家并不是捆绑软件,而是金山毒霸的内置功能模块,系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多实用、方便的功能而设置; 提供下载服务时,已在官网上载明该软件的介绍,原告自身存在未事先阅读的过错,因此不存在侵害用户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情形; 至于推送广告的行为,符合互联网免费产品的行业惯例。
法院查明:
消费者在选择下载金山毒霸软件时,必须同步下载及安装“护眼模式”及“软件管家”,且这两款软件并不能独立卸载。 因此,法院认为,“护眼模式”及“软件管家”均具备作为终端软件的独立性,而非金山毒霸软件的必要组成部分,符合捆绑软件的特征。
“最终结果是满意的,因为我们以私益诉讼的方式维护了公众利益。”小李说,通过努力维权成功,看似是一个人的诉讼,实则关乎一大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本文综合自:中国青年报、021视频、法治松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