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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地方外商投资条例通过!上海人大副主任肖贵玉、副市长许昆林任立法双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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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海燕 2020-09-25 13:20
摘要:此次立法进一步彰显上海全方位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和有力行动。

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条例从11月1日起实施。此次立法进一步彰显上海全方位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和有力行动,持续打造新时期全国乃至亚太地区外商投资的首选地、集聚地和风向标。

上海历来是外商投资中国的重要目的地,外资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本市累计引进外商实际投资近2700亿美元;累计落户跨国公司地区总部746家(其中,亚太区总部129家),外资研发中心471家。5.9万家外商投资企业贡献了全市超过1/4GDP、超过1/3的税收、2/3左右的外贸进出口和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约1/5的就业人数,以及50%左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说,在当前国际投资经贸发生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制定一部符合上位法精神、又能满足促进外资工作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对进一步推动上海全方位、高水平改革开放,进一步增强外国投资者信心,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是外商投资法实施后地方人大出台的首部外商投资条例。

据悉,此次立法还建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贵玉、副市长许昆林任“双组长”的立法领导小组。

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

 “《条例》创设‘扩大开放’专章,以法治化手段推进本市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丁伟说。

 一是明确全方位扩大开放,进一步强化开放枢纽门户功能,推进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拓展,推动落实金融领域率先开放,有序推进电信、 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扩大开放,并主动争取扩大开放政策措施先行先试。

二是依托重要区域和平台开放。明确自贸试验区发挥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承担开放压力测试任务,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临港新片区开展差异化探索,实施更加开放的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和制度;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和平台,强化虹桥商务区联通国际功能,打造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充分发挥进口博览会对扩大开放的溢出带动效应,推动进口博览会与投资促进活动协调联动。

 三是为扩大开放提供调法保障。对涉及本市扩大开放事项、明确应当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推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部门规章等调整适用。

 更加突出对外资的平等保护

此次立法更加突出对外资的平等保护。首先,明确本市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本市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在设立、运营、处置各阶段不低于类似情形下给予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

其次,依法明确外资征收补偿标准,维护被征收外资的合法权益。

此次立法对外资自由进出、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参与政府釆购、政策文件制定、政策承诺、地方标准制定、参与特许经营活动等,作出平等适用和保护的具体规定。

比如《条例》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取得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和香港、澳门、台湾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汇出。同时,鼓励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科技应用,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涉外收支便利化和结算电子化服务,探索实施外籍和香港、澳门、台湾职工薪酬购汇便利化措施。”

 《条例》还对外资投诉机制明确了具体处理流程,对与外资纠纷争议解决相关的仲裁、复议、诉讼等机制作了规定。

聚焦更高质量引进外资

此次立法聚焦更高质量引进外资。首先,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明确外商投资促

进机构和服务平台的定位与职责,加强与境外城市、地区的交流合作。其次,加强外商投资产业引导和优惠政策实施。市商务部门等应当定期编制外商投资指引。对投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本市重点发展领域内的项目以及境内再投资等,给予享受税收、用地等相关优惠政策和措施。

 按照《条例》,推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升级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等给予相应扶持或便利化政策。同时明确区政府可以依法对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及对外商投资促进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

 提升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

此次立法提升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条例》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与外商投资有关的议事协调机制,市、区商务部门牵头协调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提出的跨部门、跨区域问题。

按照《条例》对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登记注册、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提供便利化服务。外商投资信息报送以确有必要为原则,能够通过共享获得的信息,不得要求再行报送。

此次立法还建立健全重大外商投资项目服务制度对列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清单的,通过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等方式,统筹推进准入、规划、用地、环保等事项。同时,建立健全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政企沟通机制。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圆桌会议”等多种方式,听取外商投资企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予以固化。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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