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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标了“禁止停车”,为何又竖块牌收费?人大代表直击陆家嘴区域停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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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海燕 2020-09-15 06:34
摘要:“明明标了禁止停车的黄色警示牌,为何这条路段还能停车收费?”

政府部门在公共道路上划出一定区域,允许收费停车,以缓解停车难,但是部分马路段却出现随意设置停车位向市民收费的情况。这让一些人大代表感到困惑不解。

“明明标了禁止停车的黄色警示牌,为何这条路段还能停车收费?” 市人大代表郭仁斌所说的路段是在陆家嘴区域。日前,他所提及的5处临时停车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整治。郭仁斌也希望,承办部门能够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收费管理。

既禁止停车又允许停车的标识牌让人迷惑

“陆家嘴区域部分路段停车管理比较混乱。”郭仁斌发现,花园石桥路(陆家嘴环路与富城路段)上,有人在路边放了一块标明“收费”的蓝色牌子,就开始对过往停车进行收费了。他有点迷惑,“这里没有划出停车位,而且政府部门不允许停车的黄色警示牌就竖立在路头,怎么就可以停车收费了呢?“

既禁止又允许的标识让人迷惑

郭仁斌前往实地调查拍摄的照片显示,电线杆上悬挂着“停车行为违法,请立即驶离”的电子警察监管警示牌,而就在这块黄牌下面的路面上却摆着一块停车“收费”的蓝色牌子。这条路看上去很窄,几部轿车挨着路边停在那里。问了一下收费标准,说是头一个小时15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10元。

“我还留了个心眼,发现陆家嘴这一带并不缺停车位,周围的办公楼停车位似乎也挺充足。” 郭仁斌说。收费停车应该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划出专用的停车位;二是竖立经政府审批通过的允许收费停车的蓝牌。他认为,此处设置的停车牌很不规范,既禁止又允许的标识让人迷惑。

除了部分路段,郭仁斌发现,陆家嘴区域有的办公楼地面停车管理也非常混乱。比如信息大厦门前明明没有相应的车位划线,却横七竖八停满了车,还有人上前来收费。

信息大厦路面没有停车划线,却横七竖八停满了车

银城中路边的太平金融大厦的路面停车也同样如此,车主开到这里就随意停车,有时把周边的小路都堵塞了。

关于道路停车乱收费,此前,市人大代表吴坚也提过类似建议,他发现,部分沿街商户在机动车道旁私自设置停车位并向停车市民收费。

“私自设置停车位会影响动态交通,造成道路通行力下降、刮擦事故等问题,也会破坏慢行系统,造成居民出行不便。”吴坚说,根据本市相关法律政策,这样随意设置停车位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建议加强整改私自设置停车位的违规现象,对于私自收费的商户应该对其违法所得进行收缴并处罚。

几处临时停车场均启动了整改

记者注意到,对于道路停车收费,本市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收费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和管理方面,由公安机关综合考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情况,结合区域停车资源供求状况、道路通行条件和承载能力,经征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确定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方案。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方案,划设停车泊位标线,设置道路停车标志,公示停车收费标准和道路停车规则,并按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在大楼等公共停车场(库)的经营收费方面,由相关停车经营者按照规范设置停车场(库)经营服务标志,执行停车收费规定,在停车场(库)入口处及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按照标准划设停车泊位。

根据目前执行的上海市地方标准《停车场(库)标志设置规范》,本市收费道路停车场采用统一格式和内容要求的停车收费标志牌,上部停车标志采用“蓝底白字”,下部收费标志则采用“白底黑字”;而对于公共停车场(库)的经营收费则未设置统一格式。

对郭仁斌代表所提的几条路段,市公安局作了现场勘察发现,这个路段属于时段性道路停车场。“经核查,鉴于两个路段周边办公、商务楼工作日上班期间停车需求量较大,且相关道路有条件设置道路停车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设置时段性道路停车场。”

其中,花园石桥路(陆家嘴环路-富城路)允许停放时间是6:00-23:00,银城中路(银城中路地道辅道)允许停放时间8:00-24:00。这两个道路停车场具有一定特殊性。由于停车场所在路段位于陆家嘴区域,在节假日大客流、交通保卫任务期间,需要临时撤销道路停车措施,开放车道,将整个路段作为主要通道使用,灵活、动态管理道路资源。

“因此为避免驾驶人引起在‘非允许停放时间段’可以停放机动车的歧义,通过在起讫点设置移动P牌的方式公示允许停放范围,即不在路面施划泊位标线,以最大限度缓解周边办公楼的停车矛盾。”市公安局表示,为保障在“非允许停放时间段”的交通畅通,采取花园石桥路、银城中路全段禁止停车管理措施,并在路段内设置电子警察警示标志,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执法管理。

交警部门也坦言,经现场踏勘,这两处道路的停车标识确实不够清晰——电子警察警示标志的文字表述与道路停车措施产生了歧义。为此,交警部门已对警示标志内容作了优化,增加“临时停车泊位除外”文字。

据悉,对这两条临时收费道路停车场,浦东新区交通管理部门也督促停车管理公司在5月1日之前更换了符合标准的移动式停车收费标志牌。

而郭仁斌所提的另外几处停车场也立即启动了整改。市交通委表示,在3处公共停车场(库)地面车位实行划线编号,其中上海信息大厦上半年完成,太平人寿大厦停车经营企业已与业委会沟通研究整改计划,预计年内完成,联洋物业公司将对所属地块通道部分加强管理,保障停车秩序。

市交通委表示,在今年修订上海市地方标准《停车场(库)标志设置规范》中,将补充有关公共停车场(库)的收费标准公示牌格式和内容要求。“我们将开展全面整改,在对公共停车场(库)和收费道路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及考核评比工作中,对于发现的各种不规范设置情况,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要求认真整改。同时,结合今年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的正式上线运行,将有关停车收费的泊位设置及收费价格等信息数据全面上线公布,便于公众及时查询了解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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