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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民注意了!高空抛物一旦被发现,可能将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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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海燕 2020-08-22 11:13
摘要:市发改委将就高空抛物领域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分类评价标准等问题做进一步研究。

高空抛物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记者从市房屋管理局对市人大代表的答复中获悉,本市将针对高空抛物情况突出的小区,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防高空抛物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同时,市发改委将就高空抛物领域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分类评价标准等问题做进一步研究。

市房管局曾做过一项“上海市文明居住调查”,在居民最反感的9项居住陋习中,排名第一的就是高空抛物,有44.05%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这一项。

市人大代表陈崎在今年人代会上再次提出高空抛物监管问题。据统计,2019年1—7月,12345上海市民热线共接到“高空抛物”投诉1167条。陈崎建议加强对“高空抛物”的监管,如与高层住户签订“防止高空抛物”特别约定,告知高空抛物的违法责任。

市房管局表示,将积极配合市文明办组织开展抵制高空抛物的公益宣传活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开展高空抛物处置典型案例宣传,发送温馨提示,引导小区居民养成文明居住意识和良好居住行为习惯。

陈崎还希望,通过在楼宇外墙安装摄像头,以便实时捕捉高空抛物的行为。这与本市进一步推动全市智能安防社区建设的想法不谋而合。

据了解,2018年,市公安局牵头制定并由市质监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小区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标准制定期间,市公安局对“防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摄像机”技术进行了调研。由于防高空抛物智能监控摄像机采用的识别方式对环境要求较高,须在光照充足的白天、居民住宅阳台晾晒衣物少等对画面干扰较少的情境下,方能较好发挥识别作用,相关技术成熟度尚未达到大范围推广的程度,故未将此项技术纳入标准。但市公安局表示,后续将结合深化推进智能安防社区建设,继续推进防“高空抛物”智能感知设备建设。

陈崎还建议,加强高空抛物的防患管治,相关奖惩应落实到个人。如抛物者一旦被发现,要纳入个人诚信档案中。

对此,市房管局表示,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对高空抛物事件中各方主体的责任作了界定。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展行业领域信用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和相应的信息录入规则,明确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准入退出机制和惩戒措施,引入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分类评价。市发改委表示,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就高空抛物领域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分类评价标准等问题做进一步研究。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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