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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见】专车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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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赵翰露 2016-07-28 19:48
摘要:与其把专车新规出台看作是传统出租车的“失败”,是这场“角力”的终结,不如把它当作一次巨大的机会。“转正”后有法可依的专车,本质上是基于信息技术进步而诞生的新的资源组织方式——这,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在灰色地带中行驶了两年的“专车”们,终于有机会“转正”了。

 

今天下午3时,《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公布。今后,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规定转化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

 

 

 

松绑

 

这可能是大大小小的专车平台们能够想到的最好结果——不要求平台自有车辆、实行市场调节价、可与驾驶员签订灵活的劳动合同,以及最重要的,私家车可按照一定程序转为“网约车”。

 

这也对两年来各界的核心争议——“私家车能否营运”——作出的一个明确判断:可以营运,但先要符合规矩。

 

对比10个月前的《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的“专车新规”尺度显然宽松许多。只要是“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相关定位装置和报警装置、且车辆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即可。也就是说,私家车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网约车”了,只要它们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相应的出租车运输证即可。

 

而对另一大争议焦点“运营成本”,新规亦显示出了极大的开放度。过去,私家车与营运车的成本不同集中体现在两方面:保险费用和报废年限;《征求意见稿》中将网约车定性为“出租客运”,也就要接受出租车“8年报废”的行规,这被视作对私家车充当专车的“杀手锏”。新规中,没有特意提及私家车转为营运车后的保险费用,只对报废年限作了规定:60万公里即报废,或使用年限达8年后退出运营——也比现行对营运车辆的规定要来得宽松。

 

多年来各地统一由政府指导的“出租车定价”,也在新规中被突破。既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也就意味着网约车的“出租车”身份得到明确。新规明确,除了地方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其他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连争议最大的“合乘车”(顺风车、快车等)也获得了认可。虽然相关规定没有同步出台,但新规明确:为“方便出行、减少拥堵、减少空气污染”,地方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这无疑是“共享经济”的胜利。

 

 

“倒逼”

 

一系列规定,不仅让私家车有机会“转正”,也相当于“扶正”了滴滴、优步等一批互联网专车平台。

 

名正才能言顺,不然专车之争永远难有共识。很长时间以来,专车平台宣传自己是“发展共享经济”,专车司机觉得自己在“充分利用车辆价值”;一些管理部门却在按旧规打击专车,出租车司机更会忿忿地告诉你,专车不交份子钱,报废年限也短,完全是不公平竞争。连乘客也分成两派:有的觉得专车很好很方便,有的却担心,专车平台都是第三方,出了事到底找谁?

 

这些问题曾经像死结一样横亘在“倒专车派”和“挺专车派”之间。不难理解,没有法规或是法规落后,则权利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在这个前提下,不仅“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式的讨论注定没有结果,还让一些人有机会游走在“灰色地带”,造成的负面案例对两边都没有好处。

 

如今有了法规,问题迎刃而解。比如,新规中非常亮眼的一点是,明确了“网约车平台”需要承担“承运人责任”,并且“保障各方权益”,直接将这一关键责任落实到了平台上——乘客的担忧是有道理的,但现在,乘客的担忧有了明确的解决方案。

 

在平台经济风起云涌的时代,管住平台,让平台来管个体,对政府而言也是更可行的监管方式——这比一刀切地“卡死”,或是不负责任地“无视”,都要好得多。

 

两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对一部法规的出台来说,也不能算很长。这或许会成为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新技术下的新组织方式,催生了新的市场业态,反过来“倒逼”相关领域的改革,促成管理模式以及整个行业的进步。

 

这更可能是一个令人欣喜的方向,不止专车。

 

 

出租车?

 

虽然新规里“网约车”是主角,但“巡游车”(即传统出租车)也没有被遗忘。事实上,比起专车,传统出租车改革的阻力更大、难度更高。

 

新规对传统出租车明确了几点:逐步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调整“份子钱”、降低承包费等,并鼓励传统出租车公司也提供网约车服务,甚至鼓励其与新兴的专车平台们合作、兼并、重组。

 

这些内容的重要性决不亚于“专车转正”——它预示着,更深层次、更料想不到的变革,可能正在路上。

 

过去一两年间,专车、专车平台和出租车、出租车公司都或明或暗地在角力。传统出租车具有较高的准入门槛,承担公共服务的同时,也享受着一定的垄断红利。专车的出现,从“小打小闹”到“运营补充”,一步步地成为了传统出租车行业前所未有的竞争对手。

 

客观地讲,面对这个新对手,传统出租车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处于劣势。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统一指导定价,如何与灵活的“高峰时段涨价”比拼?具有城市保障性质的“24小时运营”、“特殊时段确保运力”,驾驶员的福利待遇怎与“想开就开想休就休”比拼?更不用提传统组织方式下的“份子钱”等管理模式,和受限于企业性质的有限的资金来源。

 

但新管理模式的出现,恰给了传统模式一个学习的契机;公共服务代表着其他企业求之不得的政府关系,更未必是包袱。新规所述“兼并重组”,绝非一句空话。

 

所以,与其把新规出台看作是传统出租车的“失败”,是这场“角力”的终结,不如把它当作一次巨大的机会。“转正”后有法可依的专车,本质上是基于信息技术进步而诞生的新的资源组织方式——这,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编辑:朱珉迕  题图来源:东方IC  图片编辑:苏唯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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