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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疫情期间未使用空调,租户能减免“空调费”吗?|防疫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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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车佳楠 栗思 2020-04-14 06:31
摘要:租户在缴纳物业费时竟发现,每个月的空调费居然还在,这是怎么回事?

“疫情期间再冷也没开空调,为何物业还要收取空调费?”近日,不少复工企业向上海市民服务热线12345咨询物业费的相关缴纳问题。

2月10日上海复工后,为切断新型冠状病毒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传播,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要求》,明确在疫情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原则上应暂停使用,对可继续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政策出台后,申城大多数楼宇主动关停中央空调至今,省下了不少电费。然而,租户在缴纳物业费时竟发现,每个月的空调费居然还在,这是怎么回事?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搜集了12345的相关咨询并提供了专家给出的建议和意见:

1、吕女士咨询:她所在的公司位于黄浦区打浦路,长期租用海丽大厦的办公室作为企业办公场所。今年,由于疫情影响,2至3月大厦的空调一直处于关闭状态。4月初,吕女士在缴纳物业费时,看到明细中仍有“空调费”的字样。她感到很奇怪,明明没有使用空调,为何还要缴纳空调费呢?

答:物业工作人员答复称,明细中的空调费指的是“租赁、维护”费用,尽管公司两个月来并未使用空调,但物业方面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还是在进行。对此,浦东新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孙晔建议,首先要查看合同是否约定了空调费的收取依据,如果明确约定了,则依照合同履行;如果存在约定不明或有待商榷的地方,那么根据合同法相关属性,要变更其中条款,企业可以提出主张与物业协商。

2、于女士反映:她在一家金融公司工作,写字楼位于世博地区,占地约500平方米,每月物业费为35元/平方米。2月份复工以来,办公室实施分批上班的防疫措施,室内空调也一律不打开。然而公司缴纳物业费时发现有一笔能源损耗费,其中包括空调费。公司方面希望物业“北京华滨物业管理公司上海分公司”能够就空调相关费用给予一定减免,但对方以没有接到北京总部通知为由拒绝。她想问,物业有义务退还这笔空调费吗?

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答复于女士,空调使用与否、空调费用收取等问题,要结合商务楼宇的实际情况,与物业公司双方基于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浦东新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孙晔进一步解释,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双方签署的民事合同,约定的条款也纷繁多样。有的合同规定物业费内包含了空调的能耗费,不再单独收费。在她看来,这是物业公司向企业提供的包干制物业服务,包含了包括设备维修保养等其他费用,且面向所有租户和公共区域,可能是一笔固定支出。

3、何先生反映:他在复旦软件园3层开了一家培训机构。受疫情影响,自2月至今都无法开门营业,已产生较大的房租费和物业费,然而物业仍然将空调费计算在内,每个月含电费支出约在6000元。承受着巨大经济压力的何先生认为,机构尚未营业,物业方面应该酌情考虑到租户的困难,免去空调费用。

答:孙晔称,依据《民法总则》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何先生提供的租赁合同内容,双方在约定“其他费用”中,明确了空调费的收费方式和金额。既然何先生的企业在疫情期间没有使用空调,未对空调设备产生折损影响,那就可以主张部分退还。至于退还具体数额,需要双方协商或举证。进入诉讼判决阶段,法官会自由裁量。

栏目主编:毛锦伟 文字编辑:毛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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