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市教委公布《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采访了静安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校长张人利,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招生实施意见出台后,不少目光聚焦于“民办”“公办”,在张人利看来,关键在于从根子上守住,依法治校,教育均衡,无关“公办”“民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几经修订,有一条没有变过,那就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实施意见》中,不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严禁“挑选生源”。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各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为确保公平公正,家长在市级平台统一报名,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全程录像,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要在招生简章中公开“三个承诺”,包括: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这些举措,可以说层层把关,最大限度降低通过挑选生源在义务教育阶段形成“重点学校”或校内形成“重点班”的可能,是一种对此前的“习以为常”的改变。在张人利看来,这是最关键的。
“但也应该看到,‘招生’只是开始,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还需要后边在课堂教学、作业把控、评价体系等环节一系列的深层次改革与其呼应,”张人利说。
举例来说,不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严禁“挑选生源”。这意味着同校、同班的学生在学习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性,需要通过大力的课堂教学改革来使每一位学生都得到更适合自己的学习发展。老师作为教育者,需要承担更大压力。另一方面,学生差异不单单是成绩,还包括问问题的能力、探索的能力等,是否可以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引入学生互助、合作学习等新的教学方式。同时,在作业设置、课后辅导等环节,同样应该有所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