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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韧的江南,“抗疫”两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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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江隐龙 2020-02-01 19:26
摘要:江南抗疫制度萌芽于唐朝,兴盛于两宋,转折于明清,其间经历过太多辛酸。

对于农耕社会来说,江南是一块福地:气候适宜、雨水丰沛、温暖湿润、河网纵横……然而,也正是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使得江南成为细菌和蚊虫天然的滋生地。自秦汉至魏晋时期,中原王朝屡屡在南方布武,而江南的瘟疫也往往会在金戈铁马中对意气风发的将帅们“还以颜色”,如汉征南夷之战、诸葛恪围新城之战、侯景之乱后都迎来了大疫,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三国时期的赤壁之战:曹操在战败后写信至孙权自称“赤壁之役,值有疾病,孤烧船自退,横使周瑜虚获此名”——虽然“值有疾病”四字有挽尊之嫌,但不难看出江南瘟疫的可怕。

江南抗疫制度萌芽于唐朝,兴盛于两宋,转折于明清,其间经历过太多辛酸。所幸的是,正是先人们用经验与智慧吹响的号角,让中华民族在一次又一次的灾难中越挫越勇。

唐朝:江南抗疫制度的萌芽

唐朝开元之后,农业、手工业不断南移,安史之乱后更出现了“南粮北运”的情形。与江南城市日渐繁荣、人口数量急剧增加的趋势相应,江南瘟疫也日益变得频繁起来。自代宗宝应元年之后,江南疫情不断每每“凋伤颇甚”,如《新唐书·五行三》所载的宝应元年大疫“死者十七八,城郭邑居为之空虚”、元和元年大疫“死者太半”,其中大和六年大疫播及范围尤其广,以至于“山南东道、陈、许、邪、曹、淮、淮南、浙西等道皆困于饥疫”。

面对来势汹汹的瘟疫,唐朝虽然未能建立起完整的抗疫机构,但官方医务队伍的建制已见雏形。早在贞观三年,唐太宗就于地方各州设置医学博士和学生,也即官方的医务人员;开元年间,唐玄宗更进一步强化了医学建制,十万户以上州里需置医学生20人,十万户以下需置医学生12人。至唐代宗时期,更形成了及上中下州依级分置不同数量医学博士、医学助教、学生的体系。

在官方医务人员的基础上,唐朝应对突发疫情时主要有送医送药、抑制传染、减免赋税三类机制。医学博士的建制主要为应对日常医疗救治任务而设,而一旦疫情发生,朝廷便会派出使者送医送药,以加强疫区医疗力量。如大和六年大疫,唐文宗便颁诏言:“其疫未定处,并委长吏差官巡抚,量给医药,询问救疗之术,各加拯济,事毕条疏奏来。”

而对于百姓最为“实惠”、同时也是朝廷最为常见的举措,就是发廪蠲租,即接济财物、减免赋税。唐依隋制设义仓,《全唐文》中不少史料提到了朝廷在江南大疫时开放义仓“以济贫人”,并免除疫区的赋税土贡,如大中六年疫病后朝廷便下令“淮南、宣歙、浙西三道今年贺冬及来年贺正所进奉金银、钱帛、宜特放免地”“其淮南、宣润、安南等四道,今年冬衣使本道合与常例人事物等,亦宜权停”。除基本的发廪蠲租外,朝廷还放贷给灾民以“便宜济助”;如果瘟疫中出现了“一家长大者皆死”的孤儿,朝廷也会命“长吏劝其近亲收养,仍官中给两月粮”,即朝廷出资,劝孤儿近亲进行收养。

通过官方医务队伍的建立,以及瘟疫中对医药、医疗及经济上的补助,唐朝对瘟疫的防控虽不完善,但已渐成体系。从唐朝江南经济发展之迅速来看,这一体系在对江南瘟疫的控制上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两宋:古代抗疫史的高光时刻

相较于唐朝,宋朝江南经济发展更为迅速,而其瘟疫也更为频繁。据《宋史·五行志》所载,两宋三百余年间大疫30余次,约合“十年一疫”,其中20余次发生在宋室南迁之后。这些瘟疫中大多发生于江南,其中尤以临安居多,真可谓“江南疫,最疫是杭州”了。

两宋时期瘟疫频繁,其严重程度也不亚于唐朝,史书中常常有“死者十有五六”“户灭村绝”“流尸无算”之语。不过,抗疫机制也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大幅发展:宋朝已经基本建成了蔚为完善的官方医疗体系,富庶的经济也使得朝廷有能力在瘟疫期间为百姓提供更多支援,而便利的交通与相对较小的领土,也让医疗救助能够达到帝国的边疆。

宋朝医疗机构大致分为御药院、太医局、翰林医官院和惠民和剂局。御药院及太医局分别主管皇室医疗及医学教育、考核医官等事务,与百姓相关的医疗机构主要是翰林医官院和惠民和剂局。

翰林医官院主要供奉医药,平时为皇家提供医疗服务,遇瘟疫则奉诏至地方视察、医治瘟疫。一旦出现疫情,中央与地方朝廷都可以派遣医官探视病情。

惠民和剂局则类似于官方平价药房,广泛设于京城及地方府州,主要职能是“藏熟药,价货以惠民”。惠民和剂局建制、名称不一,又有“惠民利剂局”“太平惠民局”等,均以为百姓提供平价甚至低价药剂为务。据宋人周密《癸辛杂识别集》所载,当日惠民和剂局药剂售价仅为时价的三分之二,可见保持了“岁课虽视昔有损,意岂在夫羡赢”的创设初衷。即是官方药房,其质量自然也要严格监管,朝廷严禁各局出卖过期成药与伪劣药物,一旦违背,主事者将受到“杖一百”的重罚。

除去翰林医官院、惠民和剂局这种常设医疗机构,宋朝还兴建了一批慈善机构,如救治贫病的安济坊、居养院以及救济贫病葬用的漏泽园。安济坊的由来,与苏轼有关。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元祐四年疫病时苏轼为解疫情,“作病坊,稍蓄钱粮以待之,名曰‘安乐’”。崇宁年间,朝廷将其制度化,统一命名为“安济坊”并推广至各路府州。元符元年,福利政策进一步加强,增建居养院以收养“鳏寡孤独不能自存之人”。

“漏泽”之名,取“泽及枯骨,不是有遗漏”之意,事实上就是官方建设的公共墓地。漏泽园与安济坊、居养院还能形成联动:不能自救者由安济坊、居养院妥善处置,而救治不及而死者则安葬于漏泽园中。慈善机构与医疗机构彼此呼应,对宋朝抗疫工作做出了极大贡献。

明清:润物细无声的抗疫事业

至明朝后,朝廷医疗政策转入消极,但惠民和剂局与漏泽园依然得以保全。洪武三年,明太祖诏令应天府、北平府及全国府州县置惠民药局,该制直到万历年间才因缺乏财政支持渐渐消亡。而漏泽园则伴随有明一朝,张岱在《夜航船》中提及“明初,令民间立义冢。天顺四年,令郡县皆置漏泽园”,这里的义冢事实上就是漏泽园的另一个名称。

明朝后期,朝廷无力支撑各级常设医疗机构,往往在瘟疫发生时才临时设置;明清易代后,朝廷政策似乎更为消极,甚至连在各地设立惠民和剂局的诏令都没下达。后世史学家通常认为清朝对抗疫一事不甚关注,然而通过对当时江南各省历史的考察,却能发现另一番天地。

清朝未如宋朝一样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医疗机构,但地方大员往往在职权之内设立医药局,这一政策贯穿清朝始终。如乾隆二十年吴下先遭大荒后遭大疫,知府赵公酉便“设局圆庙观,招名医二十五人更番视病”,达到了“过夏至病乃渐减”的结果。而当设置医药局有困难时,地方官府同样会备制丸药分送病人,如康熙四十八年苏郡大荒疫,又有“陈府尊鹏年捐俸复合避瘟丹施送”之事。

与明朝相比,清朝相对成熟的印刷业也为地方官员在瘟疫爆发时刊刻医书提供了技术条件。康熙十七年,吴门时疫盛行,藩司见周扬俊的《温热暑疫全书》颇有医效,便“命急付枣,以公同志”。这里的刊刻医书是针对特定疫情采取的特别防控手段,比之于研究医理药剂的日常医书又有所不同。

相较清朝地方官府设局制药、刊刻医书的作法,民间面对瘟疫的“自救”行为的确显得积极得多。清朝没有建立惠民和剂局,但宗族、行业的会馆公所则自发包涵了医疗救助功能,如常州王氏的《参改义庄规条》便有此规定:“庄内则有名医生,议定每季薪俸若干,择诚实药房……如册内有名病重者,查实后请医诊视……到店付药。贫苦难堪,酌给钱若干,以备零星等费。族中贫病相连者,通融酌济,以寓贫病相扶之意。”

除会馆公所外,清初民间就出现了地方乡贤举办的善堂。这些善堂并非以家族、宗教为纽带,而是由乡绅所建的慈善机构,施济行善之中亦带有医疗救助功能。江南最早的善堂数顺治年间建于杭州的悲智社,至清末善堂数量明显增多,如元和同仁堂、常熟广仁堂、上海同仁辅元堂、江阴杨舍堡同善堂等。至同治以后,还发展出了经营模式更为先进、专门救疗疾疫的医药局。这些医药局往往能够以商行铺户的抽捐作为稳定经费来源,而且医治内容逐渐健全,如川沙医药局已有内外科、针灸、眼科、幼科等医疗人员,年均门诊数达近7000人次,其体量几乎能与当时的“洋医院”持平。

纵向比较,清朝的会馆公所和善堂基本继承了古代安济坊、居养院和惠民和剂局等机构的职能,只不过创设者由朝廷走向民间。不过,清朝地域广袤远非两宋可比,各地疫情千变万化,相较于通过诏令设立统一医疗机构,未必比赋权于地方官员,听其相机行事更有实效。而且在清朝后期,地方官府往往会在兴办医药局等的抗疫事业中予以支持,而乡绅的活跃又能保证地方“善政”在官员迁进后依然保持稳定。在民间力量有一定发展的背景下,清朝抗疫事业似乎只是更加“润物细无声”了。

参考资料:

《唐代江南的疫病与户口》

《两宋时期江南的瘟疫与社会控制》

《清代江南疫病救疗事业探析——论清代国家与社会对瘟疫的反应》

《古代官药局五百年》

《明代漏泽园抉微》

《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的若干问题探讨》

《三千年疫情》

栏目主编:孔令君 文字编辑:陈抒怡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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