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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见】你以为高考满分作文那么好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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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观见作者 2016-06-07 18:31
摘要:大家都说今年高考上海卷作文题出得好,恐怕因为这题目的确搔到了人们心中的痒处。于是,三位观见作者按耐不住,携(十多年前的)高考之余勇,再度出手。请你充当一次阅卷老师,这三篇超龄高中生作文,可打几分?

“评价他人的生活”真的好吗?

 

封寿炎

 

有人说,现在已经进入“全民八卦”时代。明星名人的婚恋隐私、衣着品味被人津津乐道,平常人的道德品行、私人生活也被人评头论足。

 

喜欢评价别人生活的人,名声往往不太好。整天拿别人道德说事,是谓“卫道士”;整天刺探传播别人隐私,是谓“八婆”;整天挑拨是非,是谓“长舌妇”;刻薄尖酸、揭人短处,是谓“毒舌”——看看,都不是什么好词儿吧?

 

明知不好还热衷于评价他人的生活,其背后有着时代社会根源。价值观一旦多元,生活方式一旦成为个人选择,“百花齐放”的同时,“众口难调”就难以避免。比如说,以前人们的头发又黑又直,但后来有人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烫得比方便面还卷。站在不同立场,观点各异、好恶不一的人们,就有人喜欢,有人厌恶,评头论足就在所难免。极端的人还会付诸行动——喇叭裤刚流行时候,就有反对者剪别人的裤腿。

 

“评价他人生活”是好是坏?不能一概而论。任何社会都有主流价值观、行为规范和公序良俗,这些规范要贯彻到生活中,社会评价必不可少。它能使符合主流价值观、符合公序良俗的行为得到煲扬,不道德、不文明的思想言行受到贬抑,进而激浊扬清、匡扶世风。

 

但俗话说“过犹不及”。如果对什么人、什么事都品头论足一番,那不是健康的社会评价,而是庸俗八卦。评价他人的“度”在哪些?一般认为,可以评价他人生活中具有公共属性的部分,不应评价属于私人属性的部分。比如在公共场合是否排队上车、随地吐痰,这些行为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道德,就应该纳入到社会评价的范畴。但是那些私密生活、个人隐私,比如情感婚恋、个人偏好,只要不违反法律、不妨碍他人,个人就可以自主决定、自由选择,别人不应该过多窥探,过多评价。

 

评价他人的生活还有“政治正确”的问题。对一些生来注定,又容易引发争议的事项,不应过多评价。在欧美国家,最典型的就是种族肤色。在我们国家,当一个人的出生地域、身高相貌、阶层属性偏于负面,最好也不要评价。喋喋不休评论别人的出身和长相,开口闭口“地图炮”,不但“政治不正确”,还显得缺乏教养。

 

当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评价、如何评价他人生活时,最好的原则是“慎言”。因为,“理解和宽容”是珍贵的美德。

 


被他人评价,是我们内心深处的隐秘需求

 

赵翰露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他人评价之中。

 

说到他人评价,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不喜欢”;特别是,被评价自己的生活。不犯法的前提下,人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不是么?何用他人指指点点?

 

但“评价”,却是逃不开的。且不论不属于“生活”范畴的评价——升学、求职时,赤裸裸的“评价”基本上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单说属于“生活”范畴的评价——恋爱,岂非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生活的全方位评价?结婚?应该是一个家庭对另一个家庭生活的全方位评价吧?

 

所以,撇开“评价”本身正当与否,想要停止被他人评价,几乎是不可能的。同理,想要克制住自己评价他人的欲望,也几乎是不可能的。

 

英文中有个很常用的词:“don’t judge”,直译过来就是“不要评价”。当你指摘美国总统奥巴马是黑人、没有能力管理好国家的时候,肯定会有人认真地告诉你“don’t judge”;但如果你表扬他有耶鲁法学院学位、生活健康、演讲能力极强时,恐怕就不会有人对你这么说了。你看,一样是“评价”,一样可能是从媒体镜像中得来的人物印象,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一般来说,当我们说“评价他人生活”的时候,有一种很难发现的隐含前提,即,“评价”通常是负面的,至多是中性的,极少是肯定的。很多人在说“不要评价他人生活”的时候,其实已经不知不觉地把句子换成了“不要批评他人的生活”。多数人可能只是因为“我不喜欢被批评”而不去“评价”别人,却并不真的认为“评价”本身(无论好坏)构成对他人生活的侵犯。

 

这么说有些玄乎,但举个每天都在发生的例子,就很明白了。喜欢发朋友圈晒生活的人很多,为什么要晒自己的生活?如果没有人点赞、送花、说俏皮话,还有多少人愿意晒?别不好意思承认,这就是在“求评价”。只不过,万一有人不小心流露了真实看法“这张自拍真的是太丑了”、“没有人要看你家孩子的便便”,“不要评价他人生活”的帽子恐怕就要向那位揭穿皇帝没穿衣服的小孩头上扣过去了。

 

所以,大多数人心中的“不要评价他人生活”,等同于“不要随意批评他人”;这样的认知,与其说是一种有底线有恪守的道德守则,不如说是一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社交规范。事实上,希望得到正面的评价,从头到脚地,从外在到内在地,可以说是我们内心深处的隐秘需求;而互相评价、反复评价、作出对评价的评价,无论生活还是工作,更是人类集体性社会性的必然体现。

 

而所谓对“评价”的不适,大抵也只是我们内心无法接受不完美自己的映射,不必太过在意了。

 


“评价他人”的自由

 

朱珉迕

 

人心深处总有一些密不示人却又掩饰不住的欲望,比如观看,甚至窥视。他人的生活总是好看的,何况还有一点神秘。一不小心看到了,那种“预料之外”的惊喜,是很难被取代的。

 

而默不作声的观看多少又有些无趣,有时候听过看过之后总有不吐不快的心声,于是便有了评头论足,甚至非要为别人定一个高下、争一个短长。这还是一种快感:除去“直抒胸臆”,更是“宣示主权”:你看,(我)多有道理!

 

评价他人的生活,也就成了我们每个普罗大众的共同喜好。你可以说这是热情,也可以说这是劣习。阮玲玉那血淋淋的“人言可畏”四个字,不是至今还在教人毛骨悚然么?那之前,鲁迅早就尖锐地说过,有一群喜好围观且评头论足者,都是冰冷而龌龊的“看客”——当然你可以更刻薄地说,写了那么多臧否文章的大先生,好像也是“看客”。

 

而今天这个最不缺观点的社会,谁又不是呢?

 

该不该甘当“看客”,是另一个话题;能不能“评价他人的生活”,也不可一概而论——“评价”本就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而“他人的生活”,也从不只是一成不变的“隐私”。在这个私域与公共空间的界限渐趋模糊的时代,“他人的生活”,有时就是“公共的生活”。这当然不能阻挡评价,甚至更需要评价。

 

几年前微博兴起,许多人感叹“围观改变中国”,这固然有夸张的因素,但毕竟有许多正面的佐证。高度公开的时代已难容“失语”,尤其是对公共生活。很难想象一个没有“评价欲”的社会,会培植出怎样的“价值观”,会带出怎样的“国民性”。但事情也常常会走到另一个极端。张口评价总是轻而易举,但理据呢?逻辑呢?基本事实呢?“了解之同情”呢?

 

我们不知道。

 

能知道的,是常常出现的“观点满天飞,事实在路上”,或者“想象著文章”、“眼球论英雄”。按理说,这倒也是一种自由——只要不跳脱法律框架,“乱说话”也算一种自由。但自由总还有个对错,偏偏有时候,不计成本的“乱说话”非但不被当错,反而更像真理,不光说者痛快,听者也以为然。这就像评价个人生活,听者第一反应也许反感,但听得多了,也开始习惯起来,甚至被不由自主地带着跑。搞到最后,生活究竟是谁的生活,是非到底是谁的是非,都没有一个准数。

 

把准数都评价没了,这是谁的自由?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题图来源:网络  图片编辑:苏唯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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