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民声 > 民声直通车 > 文章详情
【追踪】不写品牌型号,验收难以“对标”!精装修房装修配置能否增加透明度?
分享至:
 (48)
 (13)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家琳 2019-12-05 19:01
摘要:上海一些楼盘的装修房样板房内,所展示的装修配置相当模糊,以至于购房者验收时难以“对标”。这种做法不知道是否“故意”为之。

11月27日、28日两天,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分别刊登《1000多万元精装修房与“样板房”货不对板,购房人纷纷投诉》《避免精装修房“走样”,保留“样板房”作证,上海能否借鉴外省市做法?》两篇报道,聚焦到手的精装修房与样板房不一致引发的一系列投诉。报道刊发后,一些购房者致电解放日报·上观新闻热线63523600,投诉精装修房所使用的装修材质与样板房承诺不一致。购房者们建议,楼盘开发建设中,不妨增加全装修房用材透明度,提高业主的参与度,并呼吁本市能建立覆盖装修房施工过程的长效监管机制。


只有材质品牌,无型号、规格等信息

闵行区王先生反映,上海一些楼盘的装修房样板房内,所展示的装修配置相当模糊,以至于购房者验收时难以“对标”。这种做法不知道是否“故意”为之。

记者在莘朱路698弄“金辉天萃苑”现场看到,竖着的一块“140户型装修配置公示”上,显示的只有客卫生间区域的装修配置标准,而非房子全部区域。在卫生间的装修配置中,虽然墙砖、地砖等罗列了品牌、规格、型号,但“集成式铝扣板天花”“集成式扣板天花灯”的品牌仅标注“国产”,其余规格、型号等栏目均为空白;而“门槛石”“淋浴间挡水条”除标注“国产”外并无规格,型号仅标注“云朵拉灰大理石”“米黄石材”。


莘朱路698弄“金辉天萃苑”“140户型装修配置公示”上,显示的只有客卫生间区域的装修配置标准,而非房子全部区域。有的材质只罗列品牌,少了规格、型号。

记者在曹杨路1518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高逸尚城”(又名高·尚领域)精装修样板房内,同样看到装修材质只标注品牌,却无型号、规格等详细信息。比如“标准户型交付配置参考”中,品牌栏下标注“科勒”,而在配备一栏内,仅仅是“浴缸、龙头、花洒、台盆、马桶……”至于具体型号、规格等,全无信息。又如在“引进国际品牌家电”中,也是仅有西门子、松下、日立、能率等品牌,型号、规格等俱无。而入户门仅标“木质门”……“内部销售人员”明确告诉记者,这里是不写具体型号的。


曹杨路1518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高逸尚城”(又名高尚领域)精装修样板房内,“标准户型交付配置参考”中,“科勒”品牌栏下,无具体型号、规格。


“引进国际品牌家电”中,仅有西门子、松下、日立、能率等品牌,型号、规格等俱无。


台面上罗列的室内装饰及配备、家电配备都没有具体型号、规格。


入户门仅标“木质门”。“内部销售人员”表示,这里不写具体型号的。 

不过记者注意到,在公开展示信息下方,往往标注字体很小的说明:“开发商保留一切以同等品质之建筑材料及设备材料代替上述各项的权利。”业内人士表示,上述毫不“显眼”的说明,不排除可能存在偷换概念、以次充好等现象,毕竟同一个品牌下,可分不同的型号,存在价格差异。

该“内部销售人员”事后称,他是“华燕房盟”的一名房产中介员,该楼盘委托不同的房产中介销售。楼盘大堂内外,记者看到大量悬挂房产中介公司吊牌的人员进进出出,或登记看房人信息,或带看样板房。就该楼盘装修配置信息,记者询问了不同的中介,回复各异。


消保委提出三条完善建议

针对全装修房“货不对板”问题,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出3条完善建议:

一、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要求经营者在合同中对全装修所选用的建筑材料予以明确,如涂料、板材、卫浴等的具体品牌和规格。注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根据实际需要补充约定相关事项,避免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条款侵害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强电子档案记录,便于事后查验。

一方面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对样板间进行拍摄记录,便于事后维权;另一方面建议开发商根据装修工程进度分阶段验收,有条件的可对隐蔽工程、样板间的施工过程进行电子记录,制作成档以备查询,便于消费者事后的核对、比照、查验。

三、完善全装修住宅技术标准体系。

目前,全装修房验收标准仍然参照2004年实施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随着本市全装修住宅建设步伐的加快、覆盖面的加大、装修技术的更新,《标准》中的内容已不能完全匹配。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出台适用全装修住宅的设计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实现全装修住宅整体质量的源头把控,加强政府监管的技术支撑,满足消费者对全装修住宅的质量要求。


能否实施购房人监督机制,营造“透明工地”?

从参观样板房、下单购买,到看到实体装修房,一般要经过漫长的等待。一些购房者希望能参与到装修房的施工过程,以便有效监督。

购房者钟先生提出,有关方面能否像打造“明厨亮灶”工程、提高食品安全透明度那样,营造“透明工地”?在事中就让购房者全程监督,既确保装修房质量,相关矛盾可能还会前置消除。

购房者的呼吁有无道理?业内人士分析,由于装修房的监理单位由开发商委托,客观存在的经济利益等纠葛难保监理单位“全身心”地投入。

据了解,从今年10月起,宁波市对装修房施工质量实施购房人监督机制,分工地开放日检查活动和建立购房人质量监督小组两种方式。前者原则上不得少于3次,分别为主体与装饰装修工程交接阶段、安装工程隐蔽阶段和分户检验阶段,开放区域不得局限于施工样板、交付样板等样板房。后者原则上每月组织检查1次,自全装修进场施工至分户检验完成。小组成员的分配原则是每幢住宅不少于已预售户数的2%且不少于1人,当超过1/3购房人对小组成员提出不信任时,建设单位应同意更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装修房购买者呼吁上海市也能在装修房建设阶段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促使建设单位加强质量管控,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同时有效弥补现行行政监管的局限和不足。

栏目主编:毛锦伟 文字编辑:毛锦伟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13)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