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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拒绝残障人士“电动轮椅”?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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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毛锦伟 车佳楠 邬林桦 2019-11-19 19:57
摘要:建议有关方面主动作为,尽快对轮椅的电动车头的自身安全性、公共安全性进行评估,并在车头速度、重量、连接方式等指标上,界定质量安全标准。

11月13日上午9时,9名需要依靠轮椅出行的脊髓损伤残障人士,在驾驶着装有电动车头的轮椅进入上海轨交三号线宝杨路轨交站时遭拒。残疾人的上述遭遇被发至网上后引发广泛热议,装有电动车头的轮椅究竟能不能乘坐上公共交通工具、申城轨交拒绝其进站乘车是否有依据、残疾人士的无障碍出行又该如何保障等话题,成为了社会讨论关注的焦点。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采访了残障人士、轨交等各方,进行了深入的了解。事实上,轮椅电动车头是一个新鲜事物,多名脊髓损伤残疾人士均表示,这种车头的出现,解决了他们此前出行存在的种种“痛点”,让他们独立出行成为了可能,提升了他们生活的质量。但就目前来说,这种车头的使用范围在多项法律规章中均没有明确,其安全性能更有待于评估。

如何看待这种新式辅具及其带来的新问题,是这场风波的核心所在。


让不让进站?约70%站点网开一面

11月19日,记者联系上了上海宝山区的缪女士,她是上述9名残障人士之一。她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共33人组成了一个旅行团,11月9日从上海出发乘坐游轮前往长崎游玩。33人中,9名家属属健全人士,其余24人均是残障人士。24人中,2人为小儿麻痹患者,其余均是脊髓损伤患者,必须依赖轮椅出行。而之所以能独立完成出境游玩,用缪女士的话来说,全拜可加装在轮椅上的“电动车头”所赐。

缪女士向记者描述了这种加装于轮椅之上的电动车头:由车把龙头、锂电池、电机、车轮、刹车等组件构成,通过轮椅连接组件与普通轮椅接上后,就可以用双手操控车头带动轮椅前行;而一旦将车头拆卸,又回归为普通轮椅,非常方便。可就是这样的电动车头,在长崎游玩结束回来后,给缪女士一行人带来了麻烦。

11月13日上午9时,包括缪女士在内的9人,从上海国际邮轮码头下船后,坐着轮椅开着电动车头,赶往三号线宝杨路地铁站,希望换乘地铁回家。进站后,9人被值班站长拦了下来。站长告知他们,根据规定,他们的“轮椅车”属于加装自带动力系统和方向控制的无障碍轮椅,属不得进入地铁开行的交通工具。双方很快起了争执。据缪女士讲述,她很快协调所有人主动断电,拆下了车头,表示愿意将车头作为随身行李带上车。可是值班站长仍坚持规定,不予放行。

但申通地铁给予了不同的说法,称当时之所以不予放行,是“由于部分轮椅乘客不理解,不同意拆除动力装置,在解释沟通上使用了较长时间”。不过,经过了长达两个小时的沟通协调,最终9人在全部拆除了车头并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得以由车站工作人员、驻站民警等帮助进站乘车。

缪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记者在上海市民服务热线“12345”看到,多位依赖于加装电动车头轮椅出行的残障人士反映,在进入申城轨交乘车时均有过被阻拦不予进站的经历。一位王女士反映,她10月10日在轨交3号线虹桥路站进站乘车时也遇到了阻拦,后反复沟通才得以进站乘车。

但据王女士称,根据她的个人经验,乘坐加装电动车头的轮椅进出申城的轨交站,遭拒的几率大概为30%,不算太高。


△图为进入地铁站后,缪女士等人将电动车头拆卸,尝试进站乘车。


能不能进站?尚无明确答案

缪女士乘坐的“轮椅车”能不能进入申城的轨交站?这一问题似乎并没有十分明确的答案。

申城轨交通道对于允许进入站内的代步工具是这样规定的:据《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九条规定,凡进站、乘车的,禁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禁止“使用滑板、溜冰鞋”。上海地铁运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这一条,自行车、折叠自行车、共享单车这些肯定是不允许进入地铁的。据记者了解,现行的这一版《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作为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于2016年6月26日施行。

不过,不能据此就认为除了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各种形式的代步工具可以进入轨交站。一个佐证的就是此前曾短暂风靡的“电动滑板车”。申城地铁运营部门曾明确表示,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禁止在地铁内使用。原因是地铁是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人、车的速度差,容易导致冲撞事故。以此类推,最高设计时速为20公里每小时的轮椅电动车头,显然不允许大摇大摆地开进地铁。

缪女士在与轨交站工作人员沟通时,工作人员曾拿出一份《规范性附录》,其中明确的不可进站代步工具中,就包括了“电动类含方向控制的无障碍轮椅车”。


△缪女士在与轨交站工作人员沟通时,工作人员曾拿出一份《规范性附录》,其中明确的不可进站代步工具中,就包括了“电动类含方向控制的无障碍轮椅车”。

那么,将电动车头拆卸,作为行李带进站可以吗?根据上述守则第八条“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3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2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1.7米。”记者询问了缪女士,轮椅的电动车头重量大约在15千克左右,体积和长度并不超过上述限制。理论上来说,将车头拆卸后作为行李,在包装好并不妨碍其他乘客的前提下,应该可以带入车站乘车。


△缪女士将车头拆卸后,视为随身行李抱在手上。

但记者询问了一名地铁的工作人员,对方告知记者,车头进入车厢内不仅占用了大量公共空间,此前还曾发生过残障人士乘车期间自行将车头安装起来,开行出站的违规情况,带来了安全隐患,这使得一些站点的工作人员在操作时较为谨慎。

在事件通过网络发酵后,11月19日下午,申通地铁也发布针对此事的《情况说明》,其中明确,“要求对加带动力系统的残疾人车辆必须在拆除车头和切断电源后,由车站工作人员或家属陪同,采用护送对接的方式乘坐轨道交通,既确保轨道交通乘客的出行安全,也保障残疾人的正常出行权益。”也就是说,明确电动轮椅在拆除车头后,可以进入轨交乘车。

申通地铁还表示,为有需要的乘客提供“爱心接力”服也是上海地铁20多年来一直坚持的特色服务之一,残障人士只需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64370000,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上海地铁将竭力为有特殊需要的乘客提供帮助。


能不能上路?还是“灰色地带”

记者从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了解到,市残联已关注到相关投诉,目前正对相关情况加以研究。11月19日下午,市残联与申通地铁方、残障人士代表召开了座谈会,申通地铁方面表示:愿意为对使用新型电动轮椅的残障人士提供相应的方便,但具体如何执行还需要与上海市交通委沟通,制定细化的方案,“总体来说在往好的方向走。”

但争议并未就此平息。

市残联在座谈会上了解到,带车头的电动轮椅不被允许上路行驶,加之本身带有一定车速,且人行通道往往不够平整、宽阔,因此也不太可能允许在人行道上行驶。据市残联表示,目前在他们提供的“阳光辅具网”上,只有无车头的电动轮椅可供免费申领或租借。

也有网友发表直言不讳的评论:“此类加动力的轮椅符合交通法规吗,能开行在道路上吗?如果连上路都不被允许,难道地铁里能进?”除了能否上地铁外,这类自带动力系统和方向控制的无障碍轮椅是否具有路权,本身也存在疑义。

“根据实际操作,这类电动轮椅应该属于非机动车的管理范畴,是需要上牌的。”一名一线交警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号牌的电动轮椅肯定不具备道路行驶权,肯定不能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记者了解到,此次事件中9名残障人士使用的的自带动力系统和方向控制的无障碍轮椅均没有非机动车号牌。根据《上海市非机动管理办法》,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实行自愿登记,其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办理。对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办法》明确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车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这些未取得号牌的电动轮椅并不具备路权。

那么,残障人士能否在人行道上使用电动轮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非机动车不能在人行道上驾驶,这也就意味着电动轮椅不能开上人行道。

记者从销售这款车头的商家处确认,由于政策原因,目前带车头的电动轮椅无法上路,只能在小区等封闭场所使用,至多也只能在道路条件较好的人行步道上行驶,做短途出行。商家坦言,“国内市场要考虑到国内基础条件、用户素质、各机构对安全的认可度、政策变动等方方面面的原因,因而我们在推广上仍然比较谨慎。”


该不该通融?有待寻求一个平衡点

但对脊髓损伤人士来说,轮椅电动车头的意义,同平板车之于普通人,或许不可同日而语。

缪女士告诉记者,自从2016年六七月份购买了轮椅的电动车头后,她的生活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她基本无法独立出门。不管是打车、还是驾驶允许上路的残疾人车,都需要有人帮忙抱她上下,极为不便;而如果要借助普通轮椅通过公共交通独立出行,公共交通与家里或单位之间的几公里接驳路程,靠手推着轮椅走也难以完成。轮椅电动车头的出现,解决了上述所有不便,缪女士得以独立上下班。“出国旅游以前想都不敢想,如今也轻而易举,轮椅电动车头就是我的腿!”

尝到了新式辅助工作带来的甜头后,缪女士发起成立了上海蓝天畅行服务社,致力于鼓励和她一样的残障人士,通过辅具和公共交通,跨越障碍独立出行。据她表示,上海近年来仅她熟知的范围内,就有上百名残障人士用上了这类车头。

在各大电商平台上,这类车头亦能方便买到。市面上主要流行的一款为上海威之群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销售人员周宇告诉记者,4年前公司设计这款电动轮椅车头后,当时主要面向的是国外市场,针对的是年轻的、喜欢户外活动的人士。相比于传统的人力轮椅,只要装上充满电的车头,普通的轮椅就能拓展20多公里的活动范围,不用麻烦亲友,操作更为轻便、灵活,且可以拆卸,使用场景比较丰富。卸下车头,就可以恢复正常的轮椅使用方式,比如选购运动轮椅的人士还可以和朋友打打篮球、结伴短距离出游,减轻他人搬运的负担。

不少残障人士表示,仅凭目前的法律法规就对现实需求强烈的轮椅电动车头加以限制,妥不妥值得商榷,“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对电动轮椅一禁了之,管理难度最低也最简单,但未必是最好的方式。”也有不少市民和网友认为,秉持着“无障碍让城市更有温度”这一理念的申城,应该为残障人士的无障碍出行提供更多方便。

“电动轮椅是近年出现的新生事物,相关管理要求仍有待进一步细化。”法律界人士对记者表示,“应当考虑残障人士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社会效益,及时更新相关管理办法。”建议有关方面主动作为,尽快对轮椅的电动车头的自身安全性、公共安全性进行评估,并在车头速度、重量、连接方式等指标上,界定质量安全标准,在兼顾残障人士出行、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管理方便各方的基础上,寻求一个平衡点。

图片来源:由“蓝天畅行助残服务社”授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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