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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反腐看点:这两个落马官员,均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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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木石 2019-10-20 16:13
摘要: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搞“独立王国”、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胡作非为

10月17日,国家监委与联合国签署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首次同联合国签署反腐败合作文件,对促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推动双方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廉洁丝绸之路建设等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督导“回头看”,标志着中央扫黑除恶第二、三轮督导“回头看”工作正式启动。中央扫黑除恶第11至21督导组将陆续进驻第二、三轮督导的浙江、天津、吉林等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两批开展督导“回头看”。督导“回头看”进驻时间为每个地区10天左右,11月15日前将全部完成。

案件方面,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茂才受贿案本周一审开庭,涉案金额达7244万余元,其受贿行为持续16年。

张茂才:十九大后山西“首虎”

10月17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张茂才受贿一案。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茂才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茂才先后利用担任山西省临汾市市长、中共临汾市委书记、运城市委书记、晋城市委书记、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及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44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茂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茂才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19年3月2日晚上8点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称,张茂才接受审查调查。十八大以后,全国两会前后“打虎”的情况不少,张茂才成为“两会打虎”名单中的一员。

山西在十八之后的反腐风暴中出现“塌方式腐败”,山西已有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省委原常委、副省长杜善学,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聂春玉,省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白云,原副省长任润厚等副部级干部先后落马。张茂才则是十九大后山西“首虎”。

1954年9月出生的张茂才是山西省保德县人,其从政半径也未离开山西。2001年1月,张茂才任山西省临汾市委副书记、市长。2003年2月,张茂才出任临汾市委书记,此后又出任运城、晋城市委书记。2012年1月,张茂才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跻身副部级,一年由政协转岗人大,出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至2018年1月卸任。退休一年两个月之后,张茂才被查。

落马三个月后,6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张茂才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结论,通报指出,张茂才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长期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职务晋升和工作调动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了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毫无纪律和法律意识,将公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与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家风不正。

庭审中披露的信息进一步印证了通报中的信息。例如,张茂才的通报中还提到他“与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家风不正”,检方指控的内容中提及张茂才“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说明在受贿这件事上,张茂才的家人是有参与的,而张茂才也是知情的。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信息是,张的受贿时间从其担任临汾市长开始,直至退休方止,尤其是在十八大之后不收手、不收敛。张茂才的处分通报中点到他“严重破坏了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此前的通报中,甘肃的两只“老虎”都被点到这一问题,王三运“严重污染甘肃省政治生态”,虞海燕均被指“严重损害甘肃省特别是兰州市的政治生态”。张茂才曾担任山西三地市委书记,恢复当地政治生态尤其重要。

火荣贵:把主政的地方当成“独立王国”

日前,备受关注的“火书记”火荣贵职务犯罪案宣判,《检察日报》近日刊文披露了此案更多的信息。文中提到,火荣贵在担任武威市市委书记的7年里,多次收受下属官员的贿赂,而这些官员向其行贿的原因,不仅是为了升官发财,有些纯粹为了“破财免灾”。

9月26日,甘肃省定西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火荣贵(正厅级)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法院查明火荣贵受贿1300多万元、挪用5000余万元公款、造成国家损失1.7亿余元,以受贿罪判处火荣贵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法院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火荣贵,男,汉族,1962年10月生,甘肃景泰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甘肃省政府副秘书长,甘肃省武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甘肃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厅长级)等职。2018年7月13日,火荣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火荣贵因其一系列跋扈的表现而被称为“火书记”。不过,“火书记”之所以火,不是因为姓氏,而是其违法乱纪、祸害一方,点燃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怒火。火荣贵的“双开”通报超过900字,历数这个另类官员的种种违纪行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违背中央决策另搞一套;搞团团伙伙,经营政商小圈子,抱团谋利;不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辱骂殴打领导干部和身边工作人员……

火荣贵的受贿事实中,令人印象特别深刻的一点是,他在担任武威市市委书记的7年里,多次收受下属官员的贿赂,而这些官员的目的比较特别。向其行贿过的下属官员费某、苏某等人在证言中均谈到,他们向火荣贵行贿不完全为了晋升,是因为害怕火荣贵在工作中故意刁难,在众人面前羞辱、批评、辱骂自己。上述行贿人员在向火荣贵送上贿赂后,“火书记”果然“批评少了,态度明显好了”,有些人在职务调整上也得到了火荣贵的关照。

“蛮横霸道,把主政地方视为私人领地和独立王国……严重破坏任职地方政治生态。”通报中点出的火荣贵的问题很多,这一点尤其令人震惊。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少数干部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把党派他去主政的地方当成自己的“独立王国”。大玩权力之火,不想着让群众过得红红火火,却只顾搞团团伙伙,把权力作为私产,经营政商小圈子抱团谋利;大玩霸蛮之火,将下属视为家臣,顺意的就提拔重用,不顺意的就排挤打压,信奉“我的地盘我做主”,大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深度污染一地一域政治生态,给任职地方或系统造成严重损失,贻害无穷。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警示,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搞“独立王国”、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胡作非为。这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如果没有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没有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给主政当地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火荣贵案虽已宣判,但他带给当地政治生态的恶劣影响需要肃清,绝非一日之功,此案的教训也是极为深刻的。

栏目主编:陈琼珂 文字编辑:陈琼珂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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