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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厉害不只是在道,其实更在“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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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周苇风 2019-08-10 16:07
摘要:在继承商鞅法治思想的同时,韩非更加关注稳固的社会秩序如何永续。

荀子有两个学生,一个是韩非,一个是李斯,这两人都是历史上著名的法家人物。韩非是战国末韩国公子,为人口吃,不喜言谈,喜好黄老刑名法术之学。曾数次上书进谏韩王,不被采纳。其文章传入秦国,秦王读后大为欣赏,恨不能与之同游,“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乃发兵攻韩,欲得到韩非。韩王派韩非出使秦国。韩非使秦,却未被信用,后遭李斯、姚贾谗毁而下狱,最后死于狱中。李斯,上蔡人(今河南上蔡),上蔡当时属于楚国,可以说是楚国人。李斯跟随荀子学帝王之术,秦王嬴政元年(前246)入秦,初为吕不韦舍人,后说嬴政,任长史、客卿、廷尉等职,协助秦王嬴政制定统一中国的政策策略。秦统一中国后官至丞相,又协助秦始皇推行“书同文,车同轨”等措施,为统一中国作出了一定贡献。秦始皇死后,赵高矫诏杀太子扶苏,李斯被迫胁从。秦二世即位后,赵高诬告李斯谋反,被腰斩于咸阳市,夷三族。

《史记》中韩非与老子合传,同传中还有庄子和申不害,庄子和老子都是道家人物,韩非和申不害为法家人物。司马迁说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作为法家的韩非和黄老到底是什么关系呢?黄老学派形成于战国时期,最初流行于齐国稷下学宫。它既讲道德,又主刑名;既尚无为,又崇法治;既以为“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又强调“道生法”,要求统治者“虚静谨听,以法为符”,不受任何干扰,一切均以法律为准绳。作为儒家学派的一员,荀子清醒地认识到礼的施行无法完全依靠“克己”来实现,于是提出了礼法并举的思想。荀子固然应归属儒家,但他曾在稷下学宫三为祭酒,思想未免受黄老思想影响,所以多有相似之处。理解了这个学术背景,司马迁说韩非“其归本于黄老”也就不奇怪了。

《韩非子》有《解老》、《喻老》两篇,顾名思义内容是解读《老子》一书的。《解老》、《喻老》是较早研究《老子》的专著,韩非也可以说是早期研究《老子》的专家。《老子》对韩非影响很大,韩非在《解老》、《喻老》两篇都承认自己的思想源自老子。老子思想的核心是道,道是客观自然规律。韩非接受了老子对道的阐述,承认道决定宇宙万物的演变。另外,老子认为道具有“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永恒意义。对此,韩非则进一步发挥,认为既然道是变化的,天地应该也是变化的,人也在不断变化中,整个社会都在变化。既然如此,那么治理社会的方式和方法自然也应该变化。除此之外,韩非还非常重视道的稳定性。道的稳定性在现实中表现为法,法是依道建立起来的,人人必须遵守,不能随意更改。

老子尚阴谋对韩非影响也很大。《老子》三十六章:“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第五十七章:“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老子尚阴谋,到了申不害和韩非手里,发展为以权术驾驭群臣,这就是术。韩非《说林》、内外《储说》收集了大量以进为退、暗藏杀机的故事,韩非对权谋的运用可以说津津乐道。《韩非子·难三》:“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春秋战国时期,臣弑君已成风气。残酷的现实使法家意识到,人君的威胁主要不是来自民众和敌国,而是来自臣下。所以申不害和韩非都主张术应该隐藏在君主心中,不能为臣下窥破。《韩非子·外储说上》引申子之言:“上明见,人备之;其不明见,人惑之。其知见,人饰之。不知见,人匿之。其无欲见,人司之。其有欲见,人饵之。故曰:吾无从知之,惟无为可以规之。”这段话的主要意思是:君主内心的秘密不可为臣下窥破,一旦为臣下窥破他们就会想办法对付你。申不害的无为概念来自老子,但却有了新的含义。申不害所谓的君主无为,实际是让臣下看不懂君主真实想法的意思。君主的思想要深藏不露,这种玩弄权术的思想是受了老子的启发。

术有权术的含义,并且在先秦两汉乃至以后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巨大影响。但法家的术又不仅仅局限于权术的运用。《韩非子·定法》对术是这样解释的:“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也就是说,所谓的术就是根据才能授予官职,明确职责并严加考核,这样君主就可以操生杀之柄了,督促群臣尽力工作了。申不害主张“明主治吏不治民”,“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的韩昭侯的一件事情很能反映申不害的这种术的思想:“韩昭侯使人藏弊裤,侍者曰:‘君亦不仁矣,弊裤不以赐左右而藏之。’昭侯曰:‘非子之所知也,吾闻明主之爱,一颦一笑,颦有为颦,笑有为笑。今夫裤,岂特颦笑哉!裤之与颦笑相去远矣,吾必待有功者,故藏之未有予也。”申不害是郑国人,韩国灭掉郑国后曾用他为丞相。申不害在韩为相十五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主持改革,推行法治、术治,加强了韩国君主专制。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

人们在谈论法家时常常商、韩并举,认为韩非的思想是商鞅的继承和发展。毫无疑问,韩非认同商鞅富国强兵的种种举措。韩非和商鞅都赞同消除社会多元价值取向,主张建构一元化社会控制体制,通过制度建设和法律手段建立一个稳固的社会秩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继承商鞅法治思想的同时,韩非更加关注稳固的社会秩序如何永续。韩非和商鞅都认为社会秩序的稳固在于加强君主专制集权,但商鞅对于加强君主专制集权的具体措施却缺少详细的论述。韩非批评商鞅知法而无术,认为商鞅的种种富国强兵之举,因“无术以知奸”,最终只能“资人臣而已”(《韩非子·定法》)韩非尽力鼓吹权术以弥补商鞅这方面的不足。

但既然有驭臣之术,必有欺君之方,尔虞我诈,你争我斗,反而加剧了政权的不稳定性。秦始皇后期迷信权术,为了让人觉得自己威严、神圣和神秘,长期疏远大臣,这就给了赵高弄权的机会。二世胡亥即位后,继续沿用秦始皇的做法,赵高不但害死了李斯,甚至刘邦逼近咸阳时他还蒙在鼓里。二世被赵高杀死,不能说不是自吞玩弄权术的苦果。

栏目主编:王多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作者为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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