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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见】比起憎恨百度,我们更需要做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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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吴志远 2016-05-02 07:11
摘要:BAT们正在成长为新的利维坦。比起情绪的宣泄,给它们套上制度的缰绳才是更迫切要做的。

 

魏则西死了。

 

这五个字的意义,其实只有则西的父母最能够理解。网络是个众声喧哗的世界,对于现在媒介上所传播的这个魏则西,也许连则西的父母都开始感到陌生了。

 

魏则西的死引爆了网民们对百度信息垄断甚至管控的愤怒。然而,这对于刚刚失去爱子的老夫妻而言,已经没有意义。

 

万念俱灰也许是最恰当的形容。

 

则西的故事其实很有代表性。一个身患绝症的患者,在当下中国鱼龙混杂的医疗环境下,通过在百度上搜索到各种“三甲医院”、专科医院,落入无良医生的陷阱中,最后家财散尽却并未医好甚至去世。这样的案例,每天都在发生着,只不过情节稍有不同,结局各不相同。

 

则西的死也许是不可避免的。毕竟,这是绝症。则西和父母也许早已做好了这方面的准备。

 

死生有命。

 

 

 

但则西不会想到,自己的死成为了人们再次起底百度,憎恨百度的导火索。比起无作为的恶,百度的恶很容易让人们想到一个词:助纣为虐。

 

然而,仅仅是憎恨百度就够了吗?

 

舆论的火焰很容易熄灭,不仅仅因为百度的公关,也因为现在义愤填膺的网民们的健忘。

 

在中国的网络空间中,时刻不乏吸引人眼球的话题去转移一个个严肃的社会话题。魏则西今天死了,明天也许某个明星又要结婚了,伴郎团又要闹伴娘了。

 

因此,这篇文章的目的,更多的是想提醒大家,不要跟着你的朋友圈群起而攻之,最后再一哄而散。

 

那样,不过是另一种对魏则西的媒介消费。

 

我们其实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百度所存在的问题,在我们的网络传播环境中,明眼人都懂。百度并不会因为网友们愤怒的言论而停止自己的竞价排名,更不会放弃自己的广告产业。

 

商业的垄断者其实也是市场的独裁者。

 

舆论的情绪很容易流于不理性。有人说,从明天起,卸载百度的所有产品,抵制百度服务。这似乎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何况,BAT(百度阿里腾讯),中国最大的网络三巨头,是你想不用就不用的?

 

事实上,我们已经成为技术牢笼里的奴隶,何况是捆绑着资本的技术。百度的恶,有企业的管理经营问题,更有资本和技术本身的问题。

 

但我们毕竟是生活在一个要讲法治和民主的国家。

 

要保护自己,首先要坚决的维权到底。在我的微信朋友圈里,我看到了这样的“另一种声音”:为什么矛头又指向百度,就因为受害者通过百度获取的这个信息?那电视台播了个广告也要背黑锅?报纸印了个消息也要被骂?

 

我的回答是:电视台如果播了个虚假广告,就要背黑锅。报纸印了个不实消息(如果这个消息是广告),铁定被骂。不但要背黑锅、被骂,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请看新《广告法》。

 

针对实践中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变相发布广告的问题,新《广告法》明确要求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并加重了变相发布广告的法律责任;针对实践中垃圾信息泛滥的情形,增加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百度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大众传播媒介,它是一家经营网络信息服务的“互联网核心技术的技术型公司”。广告法对于百度这样的企业主体所涉及的违规行为有着明确的惩处规定。

 

不过,维权二字好说,做到却很难。

 

 

 

对于魏则西和他父母这样的普通人群,维权很快会变成拉锯战。当然,也不排除百度等其他互联网企业财大气粗,采取一些慰问性质的手段息事宁人。

 

那么,拿什么来治理百度们?我想的是,需要由法律学界和传媒学界联合起来,推进专门性的立法。

 

令人失望的是,在类似的事件上,学界的缺席是明显的。我们看到民情的呼吁,却很少看到学界站出来专门性的、持续性的去探讨这些问题,推进类似问题的制度性完善。

 

我们每个人都是老百姓。如果学者不站出来从法律和制度角度去强化议题,推进议题,谁还来替我们说话?

 

南京大学杜骏飞教授在《必须保卫社会》一文中提出一个问题:在一个前所未有的网络时代,国家是否应该遏制技术霸权所可能产生的社会危机?他的答案是:当然。

 

捍卫公共生活,是任何现代国家的义务,基于前述有关网络应用事关公共服务的判断,国家必须介入社会反抗技术霸权的抗争,否则,网络公共生活的失范将危及国家网络政治。

 

企业所依赖的是其有限资本,但社会让渡给国家的资本更大:权力、资金、技术、政策、制度。既然遏制技术霸权是先从反垄断开始,而行业内又没有势均力敌的竞争,那么,釜底抽薪的路径则是:在不妨害企业准入的前提下,行使国家基础服务的权利。

 

当互联网垄断企业霸业已成时,国家网络服务的公用化工程,或许将成为网络社会最后的抵抗。

 

我们期待研究媒介的新闻传播学界在类似事件上能够与法律界进行实质性的联合。

 

BAT们正在成长为新的利维坦。比起情绪的宣泄,给它们套上制度的缰绳才是我们当前迫切要做的。

 

有难度,但不是不可能。

 

毕竟,网民们才是未来的主宰。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编辑:朱珉迕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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