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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间谍集中被诉,谁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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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北京青年报 李岩 2019-05-23 07:25
摘要:相比于日方派遣而来的间谍,更可怕、可恨、可悲的是与之合作的中方人员。

环球网5月22日转载日媒消息披露,本月21日,中国法院以间谍罪名对一个中日交流团体的一名前理事长(日本男性)判处了6年有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个案,观海解局注意到,中国自2015年反间谍法实行以来,数名日本人因涉嫌间谍行为被捕,目前为止至少有10人被起诉,其中获刑最高的甚至被判15年。

日方间谍集中被诉


报道指出,3年前名叫铃木英司的男子因“涉嫌参与危害国家安全”嫌疑被中国警方逮捕。铃木英司是总部设在东京的“中日青年交流协会”时任理事长,当时他正在北京访问。据中日关系消息人士透露,北京一家法院在21日裁定其“与间谍活动有关”,对铃木英司判处了6年有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从近期集中被起诉的几名日本人来看,铃木英司所获刑罚还不算最重。本月20日,一名温泉开发公司的50多岁日本男性职员已因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了15年有期徒刑。更早之前,还曾有日方人员因间谍行为被罚款200万元。

针对前文中日本男性被判15年一案,日本官房长官在记者会上回应:“详细情况正在确认当中,由于目前司法程序还在继续,所以暂不发表意见。作为政府今后将从保护日本人的观点出发,尽可能的予以支援。”

获刑的日本间谍在华都做了什么报道中并未提及,不过观海解局查阅2015年的消息发现,有两名日本间谍2015年5月份分别在中国辽宁省中朝边境地区和浙江省军事基地附近被逮捕。据悉,二人并不长住中国,而是从日本抵达中国后遭到逮捕。

间谍“贼窝”有哪些?

这些日方间谍是被谁派遣过来的?

日媒曾针对此事披露称,有两名被捕日本人已承认受日本公安厅委托提供情报,但未承认从事威胁中国政府的活动。

此外,除了日本公安,还有两个公认的间谍来源,一是使馆武官,另一个是外务省。

不完全统计下,二战后日本被逐回国的武官至少已有三名。

1996年,日本驻华武官因窃取军事机密被中国驱逐出境。当时,一名美国武官和一名日本武官到中国海南省,企图搜集中国海军新型潜艇的情报,结果被中国安全机构逮到,从两人身上搜出了有关军事机密的照片和录像带。时隔六年,日本又有一名驻华武官因私闯中国军事禁区而遭拘捕。据报道,2002年10月26日,天野宽雅在宁波军事禁区内被担任警戒的海军官兵逮了个正着。此后,他在中国政府的要求下被迫离开中国。

有消息认为,日本外务省为了培养中国问题专家,每年有两三个人分配在中国工作或学习,在中国学习一两年中文后,辗转几个国家,再派往北京、香港、台湾等城市和地区工作,从事研究和搜集中国情报。

除了涉外政府部门,还有一些以企业、社团为名头的机构,也是干这行的。据了解,在中国境内日本的商社和金融机构已发展到近千家,其中不少也在从事经济间谍活动。比如日本伊藤忠商社有150多名负责中国事务的人员,分布在驻中国的各办事机构,以及汽车、化学、纤维等营业部门,通过日常的商业活动,搜集中国情报。

谁是间谍的招募目标?

相比于日方派遣而来的间谍,更可怕、可恨、可悲的是与之合作的中方人员。这些帮凶,有的是愚昧无知,而有的则是见利忘义。

根据报道,间谍人员都会广交朋友,在了解风土人情、舆论风向的基础上,再筛选并招募情报人员。其中,政府官员、企业高管、新闻人员都是其重点关注的对象。

查阅以往报道,一些核心部门的关键岗位人员也曾被策反。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主任助理陈辉,2006年6月被宣判泄露国家机密罪名成立。据报道,陈辉任职时一直能接触到机密文件,他将有关中国对日外交政策的国家机密,卖给一名日本外交官。在他被捕之前一个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陆建华遭国家安全机关逮捕。而后社科院负责纪检的领导曾在讲话中公开指出,社科院存在受境外势力渗透问题。

发现间谍去哪举报?

可见,防范外国间谍,离普通百姓并不远。那么,间谍行为究竟如何定义?


2014年10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草案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另外,观海解局了解到,个人和组织发现间谍线索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除了“12339”电话举报,还可以通过“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资料丨环球网 中国经济网 北京青年报等

校对 | 项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岩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李林蔚 题图来源:IC photo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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