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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首案一审被判抄袭成立,原告方包括武侠大家温瑞安,网友:只赔1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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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施晨露 2019-05-08 14:03
摘要:这是一个开始

已经开始2年的热播剧《锦绣未央》原著小说涉嫌抄袭诉讼,今天(8日)上午作出首案一审公开判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锦绣未央》中116处语句及2处情节与沈文文《身历六帝宠不衰》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涉及近3万字,构成对沈文文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判令作者周静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及合理支出1.65万元;当当公司立即停止销售。

 

这是《锦绣未央》12起侵权诉讼中宣判的第一例,12起诉讼涉及包括知名武侠小说家温瑞安在内的12位作家共计18部权利作品。此前,经过网友志愿者统计,《锦绣未央》被指涉嫌抄袭219部作品,在全部294章内容中只有9章未抄袭。

 

法院认定116处语句、2处情节构成实质性相似

 

《锦绣未央》根据网络作者周静(笔名秦简)所写的《庶女有毒》改编,这是一部典型的架空古言小说,结合了网络小说的诸多“爆款元素”,如穿越、宫斗、逆袭。2013年2月,《庶女有毒》即被网友曝出“抄袭”。就在小说被指涉嫌抄袭的争议愈演愈烈之时,《庶女有毒》改名为《锦绣未央》出版,还售出了影视版权,被制作成电视剧《锦绣未央》,2016年11月至12月在两大卫视热播。

 

2017年,在编剧汪海林、余飞等志愿资助下,11位作者将《锦绣未央》原著小说《庶女有毒》作者诉至法院。随后,武侠小说家温瑞安发出公开信,表示加入维权行列。12位作者维权的作品包括《身历六帝宠不衰》《胭脂泪妆》《一世为臣》《公子无耻》《啸剑指江山》《重生之药香》《一斛珠》《庶女生存手册》《世婚》《流水迢迢》和《斗锦堂》及温瑞安四大名捕系列《会京师》《逆水寒》《大对决》《温柔一刀》等共计18部权利作品。此次宣判的第一案即《身历六帝宠不衰》作者沈文文所诉。

温瑞安宣布加入维权行列发出的公开信(部分)

 

沈文文诉称《庶女有毒》未经许可抄袭了《身历六帝宠不衰》中580句语句和2处情节。一审中,法院认为,对于相同或相似的语句是否构成侵害他人著作权的判断,不应将句子甚至短语或字词进行孤立看待和割裂对比,还应结合文字的相似程度、数量,考虑上下文的衔接,将被控侵权的语句进行整体认定和综合判断。

 

沈文文指控的580句语句侵权部分,可归为127处,将其中116处被控侵权语句回归于其所在的段落、篇章之中,结合上下文衔接进行整体比对,可以认定上述语句具有独创性,不属于文学作品的常见表达。沈文文所列两处情节即“二月出生”“寄养乡下”。两书在上述情节中,均塑造了“被弃的公主/千金小姐”“刻薄的洗衣村妇”“弃女的皇帝/丞相父亲”等非常具体的人物;设计了“大门打开一个灵动秀美但衣衫褴褛的女孩去洗衣”的出场方式,以及“因二月出生被父母抛弃”“洗衣服被村姑羞辱”“小时候幻想回家却徒增痛苦”等具体的矛盾冲突;两书均将上述情节置于开头,从而引出萧美儿/李未央的传奇故事。

 

综上,朝阳法院一审认定《锦绣未央》在116处语句、2处情节与《身历六帝宠不衰》一书构成实质性相似,侵害了沈文文依法享有的著作权。

 

网络小说影视改编不该为“抄袭”开绿灯

 

“无论结果如何,这一起由几十位编剧资助的公益维权事件也是值得载入史册的,尤其是在当前影视行业抄袭现象屡禁不止、作家和编剧维权艰难、抄袭碰瓷现象频繁等复杂形势之下。”5月6日,此次维权案发起者之一、编剧余飞在个人微博这样写道。在一审宣判后,他总结,“志愿者发起、专业人士集资并把关、律师代理、法院审理,四道程序之后得出公正结果——这是反抄袭的正确方式”;同时反思,“小胜后急需讨论的仍是抄袭标准、双标、抄袭碰瓷、反抄袭扩大化等问题。单纯靠舆论反抄袭,既不接受行业鉴定又不接受法院审理,极易引起反抄袭的混乱”。

 

《锦绣未央》涉嫌抄袭案之所以引人瞩目,与这桩官司背后的推动力量分不开——几年来孜孜不倦地比对这部网络小说涉嫌抄袭内容的是一群与这部小说毫无干系的网友志愿者,而让这起诉讼最终成立的是45位编剧,他们募集了18万余元资助作家们维权。据另一位维权案主要发起者、编剧汪海林介绍,当志愿者联系涉嫌被侵权的作者时,最初只有9人愿意起诉,在温瑞安加入前,参与维权的人数停在11人。后来担任12位作家维权律师团负责人的律师王国华表示,《锦绣未央》抄袭案复杂且影响巨大,涉及被侵权的作家人数众多,大部分作家没有时间、精力或金钱完成旷日持久的诉讼。

 

文学作品涉嫌侵权究竟如何认定?到底什么是抄袭,什么是合理借鉴、适当引用?法律界人士介绍,知识产权的核心在于是否具有独创性,而《庶女有毒》涉嫌抄袭200多部作品,每部作品被“引用”的比例不大,甚至是打碎拼接,类似情况越来越多,网络上还有一个专有名词叫“洗文”,使得侵权认定更加困难。涉嫌抄袭的小说被改编成电视剧,由于电视剧和原著小说不是同一个作品,改编时进行了重新加工和创作,在法律上认定侵权的难度也很大。

 

如今,12起侵权诉讼的第一起终于一审宣判,判决书对于“相同或相似的语句是否构成侵害他人著作权的判断,不应将句子甚至短语或字词进行孤立看待和割裂对比,还应结合文字的相似程度、数量,考虑上下文的衔接,将被控侵权的语句进行整体认定和综合判断”的认定,也为相关案例作出参考。

 

一审结果公布后,“锦绣未央抄袭成立”立刻跃上热搜。大部分网友认为,赔偿10多万元对于“抄袭者”来说“太轻了”,但“至少可以把它钉在抄袭的耻辱柱”上,更多人还指出了其他涉嫌抄袭而被拍成热播剧的网络小说。

 

当IP成为影视圈热词,多部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剧大卖,使得网络文学被认为是影视IP的“金矿”。一方面是业界苦于优秀原创剧本稀缺,另一方面是制作公司纷纷投入收购各种网文IP大潮。有人直言不讳,“很多影视剧剧本粗制滥造,改编现成的‘集大成’网络小说就更方便了,投资人和热钱只知道追热点,哪管它是否身家‘清白’?”

 

“一开始曝出‘抄袭’时,这本书的版权还没卖出去,网友比对抄袭之处的‘调色盘’已经被很多大V转发,投资商不可能不知道,但他们仍然要买。”这是让坚持《锦绣未央》抄袭比对的志愿者尤感愤怒之处。在汪海林看来,涉嫌抄袭的作品还能售出影视版权,改编影视剧在电视台热播,这种价值导向对行业的破坏是致命的。抵抗这种导向,也是45位编剧愿意共同资助作者展开维权的原因。

 

题图来源:《锦绣未央》剧照资料图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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