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法治 > 反腐记 > 文章详情
豪车、豪宅、名画……这只“金融硕鼠”都收入囊中
分享至:
 (2)
 (0)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若水 2019-04-09 19:18
摘要:收受位于北京市东直门内大街房屋一套(价值1579万元)、代为支付的国外医疗体检费用、百达翡丽牌手表及130万美元,以上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77.1701万元,这也是薛峰收受的最高一笔贿金。

上百万的名表、上千万的豪宅,还有各种豪车、名画……近日,一份刑事判决书引发关注:曾任建设银行山东分行行长的薛峰收受他人贿赂高达4300多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并扣押、冻结在案的钱款约916.48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这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再警示我们,金融监管者倘若被糖衣炮弹击中,“猫鼠一家”、监守自盗,不但严重危害金融市场,给党和国家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还会波及大量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给金融安全乃至社会稳定埋下巨大隐患。事实表明,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做到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将“审批监管”“金融信贷”等列为反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次全会上首次明确提出“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无不凸显中央对金融反腐层层加码的坚决态度。

 

 

最高一笔贿金达2500多万元

 

这只金融领域的“硕鼠”早在2017年便落马。公开资料显示,薛峰现年60岁,是管理学博士,2006年出任建行黑龙江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曾任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2011年转赴山东,直至2016年。2017年1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消息称,建行山东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薛峰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

 

2018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纪委曾通报称,建行纪委已对山东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薛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并决定给予薛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通报称,经查,薛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利,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对应当向上级报告的事项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根据刑事判决书披露的信息,检察机关的七项指控中,两项发生在薛峰担任建行大连市分行行长期间,三项发生在担任黑龙江省分行行长期间,两项发生在担任建行山东省分行行长期间,而其中金额最大的三项,都发生在担任黑龙江省分行行长期间。

 

在担任建行大连市分行行长期间,薛峰在2002年至2005年间为某1公司的贷款事项提供帮助,收受费某给予的4万英镑,折合人民币55.3278万元;2003年至2005年间,为某2公司的贷款事项提供帮助,收受董某给予的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如意街房屋一套,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2万元。

 

在担任建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期间,薛峰在2007年至201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某3公司控股的某10公司贷款事项提供帮助,收受雅典牌手表一块、劳力士牌手表两块、积家牌手表一块、宝马530Li轿车一辆及以投资收益为名的人民币176.06万元,以上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5.02万元;2009年至2011年间,薛峰利用职务便利为某4公司的贷款事项提供帮助,收受1140万港元,折合人民币932.958万元;2009年至2011年间,薛峰利用职务便利,为某集团及其下属某5公司在贷款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位于北京市东直门内大街房屋一套(价值1579万元)、代为支付的国外医疗体检费用、百达翡丽牌手表及130万美元,以上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77.1701万元,这也是薛峰收受的最高一笔贿金。

 

在担任建行山东省分行行长期间,2011年至2015年间薛峰为某6公司所属公司两家公司在贷款、贸易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画作两幅、奥迪A8轿车一辆及5万美元,以上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4.0057万元;2014年至2017年间,薛峰利用职务便利,为山东省分行营业部采购某9公司开发的商务办公楼作为支行营业网点的事项提供帮助,收受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房屋一套,价值人民币74.0265万元。

 

法院认为,薛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薛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认罪认罚,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升级版“探头”成金融反腐利器

 

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领域反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突破。项俊波、姚刚、杨家才、张育军、赖小民等一批金融领域腐败分子受到严肃查处。十八届党中央还完成了对15家中管金融企业巡视全覆盖。从中央巡视和查处案件情况来看,金融领域腐败问题仍比较突出。

 

一些金融监管机构、金融企业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领导虚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意识淡薄。少数金融领域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长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靠金融吃金融”,利用手中掌握的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大肆侵吞国有金融资产,甚至内外勾结、“抱团腐败”。特别是随着金融创新力度不断加大,资本运作日益复杂化,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的手法和形式更加隐蔽多样,给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金融安全,多次强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金融腐败往往与金融风险交织在一起,金融反腐是保障金融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重要一环。只有时刻攥紧反腐铁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金融领域腐败,才能营造金融领域良好政治生态,才能有力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期间,部分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在媒体的“亮相”引发广泛关注——中管金融企业内设纪检机构已经开始陆续改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派驻纪检监察组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给金融企业安上全天候、无死角的“探头”,其主要任务是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司局级干部。制度利器已然出鞘,遏制金融腐败、确保金融安全的信号清晰而强烈。焕然一新的升级版“探头”,成为中管金融企业的“标配”,为靶向惩治金融领域腐败增添了新的利器。

 

以建行为例,为了适应派驻改革后驻行纪检监察组和分支机构内设纪委职责的变化,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近日印发《关于问题线索报送工作的通知》,扎紧“口袋”,进一步强化问题线索的集中归口管理。

 

《通知》明确,驻行纪检监察组直接受理和处置建设银行党委管理干部违反党纪、全行员工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各级分支机构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和处置辖内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线索;建设银行机关纪委受理和处置总行本部非总行党委管理干部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线索。对于员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各分行纪委须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驻行纪检监察组;对于涉及总行党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各分行纪委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驻行纪检监察组。

 

治理和防范金融领域腐败问题,制度无疑具有基础性、根本性作用,但制度始终要依靠“人”去执行,一旦“人”出了问题,再严密、再严格的机制和制度都会被化解于无形。因此归根结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最关键的因素是人。唯有使监督强而又强、监管实而又实,盯住“关键少数”,管住权力运行,才能避免出现更多的“金融硕鼠”。

栏目主编:陈琼珂 文字编辑:陈琼珂 题图来源:IC photo 图片编辑:项建英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0)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