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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谁的?申城部分路段统一店招“不能大红大绿”,商家却说“注册LOGO就是红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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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毛锦伟 2019-04-04 16:00
摘要:店招统一是着眼美化城市、造福百姓的民生实事,美观与个性的兼顾,绝非仅仅止于“只有黑白灰才雅致”“花花绿绿是视觉破坏”这样的“简单化”。

在申城,因一些路段统一店招引发了不少风波。 

 

日前,奉贤区数个商家致电“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在奉贤区去年开始的“三线、百路”整治行动中,户外店招的整治和统一规划被列为重点内容。但是,城管部门对于新换店招“风格”的规定过细,让他们难以接受。尤其是一些连锁加盟店称,管理部门对于店招颜色、内容的限定,甚至与加盟商所注册的LOGO样式和店铺统一风格起了冲突。若听从加盟商的统一安排,店招就无法挂出来;若按照城管部门要求修改,恐怕又会影响加盟资格。怎么办?

 


不能大红大绿,可LOGO就是红绿配

 

何女士经营着金齐路上的一家汽修店,属金水苑小区沿街门面的一部分。在何女士提供的照片中,她的汽修店占据了连续6个门面,门眉上挂着长长一条足有30多米的店招,黑色和黄色搭配的底色,配上了红色的字“上海顺吉汽修有限公司”。记者看到,算上何女士的店铺在内,金水苑小区的一排沿街门面店招样式、大小、高低不一;店招上面内容也是五花八门,几家经营防盗门的店铺在店招上硬是塞进了大量文字内容,强调其经营范围涵盖广阔,但看起来颇显杂乱。何女士承认,现有的店招都是自己制作安装的,并未经过店招样式的审批或备案登记。

 

△何女士汽修店目前的店招因未经备案或审批,属违规设置,被列入整治范围。

 

金齐路是奉贤区今年的“百路”整治路段之一。按照整治计划,沿路门店招牌要进行统一规划。也就是说,何女士现在的店招必须拆除,改由政府统一设计、制作、安装招牌的结构和底板,商家按照规范设置招牌上的内容。适逢何女士成为了嘉实多的加盟商,她想,既然店招要换,不如换成嘉实多的统一样式,把自己的店打造成品牌形象店。

 

3月中旬,何女士向城管金海中队递交了由嘉实多提供的店招设计图稿。图上,原本黑黄的底色被换成了嘉实多的红绿配色,字的颜色也更换成了红色英文字搭配白色中文字。岂料,这一设计稿当即被否。城管中队工作人员的依据是,新店招根据整治要求不能出现“大红大绿”,底色只能是“灰底”或是“白底”。城管还代为制作了两张“淡色系”效果图,提供给何女士参考。

 

△图为嘉实多提供的效果图,因使用“大红大绿”配色为底,不符合城管部门的要求。

 

嘉实多称,红绿底色配文字是注册商标的样式。既然是形象店,总是要尊重既定的统一形象。可城管部门始终坚持,在招牌底色这件事上,必须要按照整治标准来。何女士一时陷入两难,不知如何处理。  

 


LOGO中的“畅销全球72国”属广告吗?

 

最近被店招一事困扰的,还有奉贤区奉城镇城大路上的波司登羽绒服经销门店。店主张先生告诉记者,该店由城大路西侧的3间门面房组成。此前,店招是按照波司登统一风格设计,12米宽、3米高,上面有“波司登”3个大字,下方则有“畅销全球72国”一排小字。

 

城大路同样是“百路”整治路段。去年10月,城大路开始对店招进行统一整治,张先生门店的店招,不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大小超标,上面的文字也不符合相关规定,必须撤换。按照城管部门的要求,新的店招为一个门面一块,高度大约在1米左右。除了大小设限之外,城管部门称,原店招中的“畅销全球72国”这几个字也必须拿掉。因为这几个字已属于“广告性标语”,是在向路人强调产品的优质,已超出店招“告诉别人你是谁”这一基本功能。因此,不能放在店招上。

 

“大小还好商量,文字的规定有些难以认同”,张先生认为,“波司登”和“畅销全球72国”是一个整体商标,而且是注册过的,并非是店名加广告语的刻意组合,一起放在店招上合情合理。另外,全国有着众多的波司登经销店,为何其他地方这样使用就没有问题? 

 

反复沟通之下,城管奉城中队的店招审核人员提供了一个变通之举,即张先生3个门面分别悬挂3块店招,可以将“波司登”和“畅销全球72国”安放在其中不同的店招上。对此办法,张先生仍表示无法接受。  

 


店招规定如此细致,依据是什么

 

店招整治本是好事,招致商家反对或许与颜色、文字上过细的规定不无关系。采访中,一些店主多次询问记者,申城关于店招的设置规范,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与店招设置相关有据可查的,有上海绿化市容管理局2015年的第198号通知、《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等。其中,对样式的规范主要集中于《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中。但记者查阅上述规范办法,对店招除了大小规定较细致外,对于文字仅有“应符合工商管理部门的规定”等较为原则的表述,对颜色更是只字未提。  

 

在奉贤区城管执法局的官方网站“户外设施(临街立面装饰)备案登记管理系统”页面上,公布了两份文件,让相关规定有迹可循。对于颜色的要求,见诸于《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划导则》,其中总体要求店招不宜出现3种以上基本色。对于何女士和张先生经营的住宅沿街底层商业,更明确为“不宜采用大面积高彩度的底板色”,推荐使用黑白灰等较为“雅致”的配色。而对于文字内容的要求,在另一份名为《户外招牌设置指南》的文件中,将“利用店招发布广告”列为了招牌常见设置问题之一。据了解,两份文件应该都是上海市绿化市容管理局编制,其中《指南》还标注为“内部资料”。

 

△图为《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划导则》中对于住宅沿街底层商业店招的相关要求。

 

△《户外招牌设置指南》中对于店招文字的相关规范。

 

为了方便商户理解上述规范指南,网页上还公布了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的店招样式作为典型案例,对于颜色则更明确为“不建议使用大面积的红、黄、蓝三原色”。  

△南桥镇环城东路的店招样式,被网站列入参考典型。

 


兼顾美观和多样,得摸索合适的度

 

记者致电奉贤区城管执法局,了解何女士和张先生遇到的问题究竟如何解决?法制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奉贤区“百路”整治中,对于店招,城管部门始终是坚持整齐美观和个性兼顾的原则。具体而言,在色彩这个问题上,对于独立建筑,店招可以更为个性化些,但对于连续门面,必须考虑相邻的整体效果。如果不加限制,商家肯定都倾向于使用大红大绿这些跳眼的色彩,“花花绿绿是一种视觉破坏”。在操作中,城管部门的尺度正是上述《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划导则》。至于文字,该负责人称,店招中不能出现电话号码、经营内容、宣传广告语,这是基本要求,也是对其他商家的公平。

 

针对商家提出的“商标是一个整体,是经过注册不能修改”的说法,该负责人认为,注册商标用于哪些场合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和店招没有必然关系。 

 

至于解决方法,奉贤区城管执法局建议可以参照南桥镇解放路一家保险公司门店的做法,即与总部协商,“理解政府街区打造的统一性要求”。同时,奉贤区城管执法局也表示,会考虑尽可能在设计时吸纳商家注册商标的元素,提升店招整体效果。 

 

对管理部门的说法,一些商家表示难以赞同。不过,记者认为,店招色彩搭配是一门艺术,如何做到既美观雅致,又兼顾个性,绝非仅仅止于“只有黑白灰才雅致”“花花绿绿是视觉破坏”这样简单。至于文字,还是应该遵循相关规定执行。眼下,申城多个区都在开展道路店招店牌综合整治,店招如何在统一中彰显个性、在规范中凸显城市风格,看来还是个未解的问题。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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