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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反腐看点:纪检“内鬼”竟泄露中央巡视移交线索,违规插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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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木石 2018-12-23 12:51
摘要:对邱大明、杨锡怀等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决查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化自我监督、确保队伍纯洁的一个缩影。

12月17日,国家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50名特约监察员,其中既有张明楷这样的法学专家,也有海霞这样的各界人士代表。这是国家监委引入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

 

案件方面也有新进展: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孙波被“双开”,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建华被开除党籍、遭遇“断崖式降级”,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案一审开庭等。

 

还有一个人,虽还称不上“老虎”,却因其特殊的身份备受关注: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对内部腐败“零容忍”,是锻造纪检铁军的必然选择。

 

 

王晓光:“股神”副省长又添一位

 

12月2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一案。检方指控:

 

1998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晓光先后利用担任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贵阳市乌当区委书记、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贵阳市委常委、秘书长、中共遵义市委副书记、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中共六盘水市委书记、中共遵义市委书记及中共贵州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解决股权转让遗留问题、承揽工程项目、拨付工程款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870.435万元。

 

1999年至2000年,被告人王晓光利用担任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上的便利,虚构项目,违规获取15.11亩荒坡地的土地使用权预登记,后采取由政府下属单位先回购再出让给其他公司的手段,非法获取土地补偿款人民币500万元。

 

2009年8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王晓光利用其职务便利、工作关系知悉或从他人处非法获取的内幕信息,直接或指使其亲属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9亿余元,盈利共计人民币1.6亿余元。

 

从上述指控内容看,王晓光的腐败生涯持续近20年,他也从一个区长升为副省长,生动诠释了“边腐边升”的含义。从他受贿一节的情况看,几乎在每一任职位上,王晓光的手脚都不干净,而一直平安无事,直至今年2月中央巡视组进驻贵州,仅仅37天后王晓光便被打落马下。

 

王晓光被双开时,通报中称其属于“德不配位、寡廉鲜耻、甘于被围猎的典型”,而“玩物丧志、痴迷兰花”等罕见表述更是让他“走红”。事实上,从2010年开始,王晓光就担任了中国花卉协会兰花分会的副会长。2013年兰花分会召开理事会换届会,选举了新一届领导成员,王晓光继续担任副会长。“养兰如养廉”,他虽痴迷兰花,却丝毫不廉。

 

今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首次公布了王晓光被“双开”的现场视频。面对镜头,王晓光说,“坚决拥护、完全赞成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我作出的处理决定。我理想信念不坚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政治上蜕变,对党不忠诚;经济上贪婪,搞权钱交易;生活上奢靡,贪图享乐、腐化堕落,我走到这一步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我发自内心向党中央知错认错悔错。”

 

令人愤怒的是,王晓光还是一只股市吸血鬼:交易额4.9亿,净利润1.6亿,一进一出,平均收益率达到33%。笔者注意到,王晓光的内部交易行为发生在2009年至2016年间,除了2015年的短暂行情外,A股市场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很多中小投资者血本无归。

 

从股市敛财的“老虎”,王晓光之前已有四只现身,分别为中国证监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陈树隆,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白向群。前三人的涉案金额均已被披露,其中两名安徽副省长的涉案金额令人瞠目结舌。唯有严惩这些非法伸向资本市场的权力之手,才能给那些大大小小的“吸血鬼”一点颜色瞧瞧。

 

 

邱大明:“违规干预、插手案件处理”

 

一周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指出,要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12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同一天,广东省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梁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再往前推一天,辽宁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杨锡怀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这一系列通报充分表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清除害群之马的坚定决心,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的坚强意志。

 

有权必受监督,用权不可任性。12月13日,在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举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重托,必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及时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然而,有些纪检干部却辜负了这种信任。翻阅邱大明的“双开”通报,其违纪情节第一条便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干扰审查调查工作,泄露中央巡视移交线索处置情况,违规干预、插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并跑风漏气,对抗组织审查”。

 

杨锡怀的处分通报中也提到,其“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接受请托对被审查人给予关照,泄露工作秘密”。

 

本应是惩恶扬善的监督执纪权,却成了邱大明、杨锡怀手中换取人情、谋取私利的工具。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担负着更加光荣重大的历史使命,也经受着更大的考验。纪检监察干部对腐败并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如果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就很容易在权力和利益面前、在别有用心之人的“围猎”中迷失自我,从党的忠诚卫士沦为遭人民唾弃的腐败分子。

 

对邱大明、杨锡怀等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决查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化自我监督、确保队伍纯洁的一个缩影。一系列严格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流程、严明纪律规矩等举措的出台,将填补监督盲区。

 

同时,管住纪检监察这把“利剑”,一方面要靠眼里不容沙子的忠诚和严格强化自我监督,同时也要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和自信引进和接受外部监督。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正是国家监委引入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

 

12月17日上午,国家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50名特约监察员。50位特约监察员中,既有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有企事业单位代表,既有各行业领域的权威专家,也有身在基层的一线代表,这使得他们在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方面具备独特优势。

 

特约监察员一方面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察权强化监督约束;另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群众基础好、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等优势,从第三者视角弥补纪检监察机关的认知盲区,做好国家监察工作的重要帮手。

 

特约监察员监督什么?具体而言,他们要“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道德、作风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是否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以及是否严于律己治家,是否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处世等情况”。

 

主动邀请“千里眼”“顺风耳”,在纪检监察机关和群众中间架起桥梁、编织纽带,正是对“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这一理念的生动诠释,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的鲜明态度。

栏目主编:陈琼珂 文字编辑:陈琼珂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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