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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研究系列⑳|从被动到主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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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杨舒博 陈强 2018-12-29 06:36
摘要:回看40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经历了从被动移植到主动变革的变迁历程,中美贸易问题和WTO入世要求等“外力”以及我国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市场经济发展等“内力”,共同推动了我国四十年来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改革开放的40年,不仅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40年,也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由弱到强,逐步变被动为主动的40年。从20世纪80年代制度框架的初步建立,到21世纪以来制度体系的形成,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走过了一条不同于美、日等知识产权强国的快速发展道路,为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社会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演进大体分为四个阶段:1978至1991年的被动立法期;1992至1999年的调整发展期;2000至2007年的探索适应期;2008至今的主动变革期。

 

改革开放之初,迫于外部压力,我国开始恢复知识产权工作,推进知识产权立法。十年“文革”使得本就处于“襁褓”中的知识产权工作陷入停滞,并触发开放初期中美贸易中的一系列问题。为尽快建立知识产权制度,1980年,我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务院委托成立多个知识产权立法小组,学习国外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管理经验。在较短时间内,我国先后颁布《商标法》(1982年)、《专利法》(1984年)、《著作权法》(1990年)和《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初步建立了基于国外制度经验的知识产权基本法律体系。

 

在调整发展阶段,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外部压力不减,国内动力趋强,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一方面,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引发多次“特殊301调查”,以及“复关”的压力,直接推动了知识产权立法的第一轮修订。另一方面,为加快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四大和十五大先后提出鼓励学习、吸收先进技术,加大创新、竞争和合作,对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将知识产权保护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此后,政府加强宏观统筹和协调,形成行政、司法“双管”齐下的保护体制,并强调海关在进出口方面的职能。在此阶段,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得到空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在探索适应阶段,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巨大外部压力下,知识产权制度自2000年启动了新二轮旨在直接适应“入世”,满足Trips协议要求的修订。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为了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政府通过了一系列司法解释条例。同时,专利保护成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心,我国进一步加强专利工作队伍建设,推动专利法律法规研究,提高专利审查综合能力。此外,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开始主动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事务。知识产权在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知识产权制度开始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2008年,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纲要提出,到2020年要把中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要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加强法制建设,提升知识产权竞争力。以此为标志,我国进入知识产权制度主动变革的新阶段。同一时期,全球爆发金融危机,国际经济低迷,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国际经济复苏需要依靠中国市场。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开始主动修订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维护自身利益,并开始布局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的知识产权制度。

 

这一期间,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并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被提到新的高度。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我国创新型国家“三步走”目标;并强调优化创新的制度环境,健全创新政策法规,严格保护知识产权。2017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至此,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此外,2013年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促进区域合作。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政治、法制环境存在较大差异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的输出因其独特性成为沿线国家开展经贸合作的重要突破口之一。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合作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知识产权布局不断完善,并开始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订,逐步登上知识产权的国际舞台。

 

回看40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经历了从被动移植到主动变革的变迁历程,中美贸易问题和WTO入世要求等“外力”以及我国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市场经济发展等“内力”,共同推动了我国四十年来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如今,以网络化和智能化为主要特点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已蓄势待发。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新知识领域的出现,及其与传统产业结合的不断革新与突破,不仅对传统知识产权制度形成巨大冲击,更是对知识产权的边界以及社会伦理与安全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当下,站在新时代新起点,要准确把握新技术、新业态对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提出的新要求,加快探索建立适应新技术革命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积极探索“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制订和全球布局。

 

第一,注重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聚焦新技术新领域和新业态发展,加快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会聚技术等新兴产业和新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规划设计,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新方向。

 

第二,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协同治理机制。以创新发展为目标,加强政府管理部门与行业、企业的沟通,强化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合力保护、共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牢牢把握技术发展前沿动态,建立联动、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机制。

 

第三,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积极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整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基础上,尽快界定权责、明晰职能,因地制宜地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

 

第四,充分利用技术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以大数据、云技术、人工智能为依托,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平台建设,保障数据安全,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与效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主编:王多

栏目主编:王多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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