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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发支持民营经济强音,“两个一定”传递出怎样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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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石建勋 2018-12-06 07:27
摘要:此次“两个一定”的表态,是上海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上海发展战略、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郑重宣示。

12月5日下午,上海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举行。市委书记李强在会上强调,上海一定会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民营企业一定会是上海未来发展更加倚重的重要力量和支撑。事实上,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近段时间以来,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走访民企,召开各种座谈会,为民企加油鼓劲。11月3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把发展民营经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好发展环境,全力推动上海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进一步迸发民营经济蓬勃的创新活力。而此次“两个一定”的表态,是上海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上海发展战略、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郑重宣示。

 

上海已形成“两翼齐飞”“三资联动”“四轮驱动”的良好格局

 

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的方针政策。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历程,正是因为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极大地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我国经济得以快速发展,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惠及亿万人民。

 

作为中国近代民营经济的重要发源地,改革开放40年来,上海民营经济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工作期间,就明确提出“按照平等待遇、开放领域、引导产业、调整结构、创新服务的思路,切实消除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努力形成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发展格局”。近年来,上海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17年,上海民营经济约占全市GDP的26.2%,贡献了全市1/3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新增就业占全市比重超过70%;今年上半年,新设民营企业占全市新设企业总数比重达到96.4%,已成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和城市经济活力的重要体现。目前,上海已经形成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两翼齐飞”,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外国资本“三资联动”,在沪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四轮驱动”的良好经济格局。上海乃至全国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实践告诉我们,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进入新时代,坚定不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推动改革开放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要努力做到“两个面向、三个实”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环境发生了复杂深刻变化,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少数民营企业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社会上对发展民营经济的杂音不断。面对社会上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面对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方针,强调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继续发展壮大,为民营企业送上“及时雨”和“定心丸”。11月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时再次提出,上海“要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要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为长远发展夯实基础。要带头贯彻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制度环境。”这为上海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总书记对上海的殷切希望和更高要求,不仅是对上海的信任和重托,更是新时代上海的责任和使命担当。

 

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制度环境,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当好排头兵和试验田,上海不仅有责任、有担当,也有良好条件和基础。根据今年10月31日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营商环境报告》,中国的全球总排名由去年的78位上升至今年的46位,首次进入前50,同时也位列今年营商环境改善排名前十的经济体之一。其中,作为样本城市的上海权重为55%。今年以来,上海推出的营商环境专项改革举措力度大、针对性强,成效明显。56项改革措施中,世行采纳了48项,并将其中一些改革举措向全球推荐。世行报告显示,在6个以地方事权为主的指标上,上海的办事环节平均压缩了30.5%,办事时间平均压缩了52.8%。

 

尽管世行的评价较高,但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营商环境的竞争是一场全球的竞争。改善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过程中,上海既要对标国际,坚持开门搞改革,对照新一轮世行评估报告,采取有力的针对性措施,也要着眼自身,从企业的感受和实际效果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企业服务更加优质高效,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用政府职能部门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企业的“发展指数”。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促进上海民营经济发展,上海要有新作为,努力做到“两个面向、三个实”。“两个面向”是要面向全球、面向未来,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把促进上海民营经济发展放在世界经济大变局下,放在全国发展的大格局中,放在国家对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的总体部署中,放在打响“四大品牌”的行动计划中、放在深入推进“五个中心”建设中、放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格局中,来思考、谋划、布局和推进。“三个实”是:一是目标要实,要紧密联系上海实际,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项一项、一条一条抓好落实,形成有力的方案支撑、项目支撑和制度创新支撑;二是措施要实,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制度环境的措施要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分解,提出的各项工作举措要有可行性和操作性;三是作风要实,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倾听民营企业家的呼声和心声,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的各项工作始终。

 

为解决民营企业困难上海出了哪些实招

 

目前上海民营经济龙头企业数量不多,抗风险能力不强,大多还处在转型发展期、提升质量的阵痛期,在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的大背景下,上海民营企业面临着不小的压力、困难和挑战。为此,《若干意见》中提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27条措施,主要政策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着力破解降低成本难题,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一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地方权限内的有关税费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降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在2016“减税降费”980亿、2017年500亿的基础上,今年争取再“减税降费”500亿元以上。二是要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实施新增产业用地出让地价按底线管理原则确定,存量优质企业增容扩产,达到绩优标准的企业,免缴增容土地价款。在国有产业园区,对中小型创新民营企业给予租金优惠。三是要降低要素成本,平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进一步扩大民营企业参与直购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四是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清理、精简涉企行政审批等事项,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力争2019年涉企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成”。

 

第二,坚决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拓宽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凡是妨碍市场公平的地方性法规都要坚决进行清理,凡是妨碍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人和事都要坚决进行纠正。按照《若干意见》要求,上海将全面开放民间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不得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条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盘活政府性存量资产。促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作发展。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民营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比重。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联合、优势互补、产业协同、模式创新等参与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和资产整合项目,要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市级部门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专门面向中小微民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第三,着力破解资金短缺难题,强化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撑。上海将全面落实民营企业信贷政策,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地向民营经济领域倾斜,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加大信贷投放规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需求。为此,《若干意见》提出“三个100亿”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是建立规模为100亿元的上市公司纾困基金,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的民营企业进行投入,增加区域内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新兴产业等关键重点民营企业流动性;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推进实施“中小企业千家百亿信用融资计划”,为优质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100亿元;三是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逐步扩大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至100亿元,将担保对象从中小企业扩大到民营大中型企业,提高担保风险容忍度。

 

第四,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难题,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上海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有两大目标,一是要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内500强企业,涌现一批细分领域高成长性的科创企业和隐形企业;二是打造两新经济,将民营经济打造成为上海改革开放的新高地、科技创新的新先锋。《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龙头和骨干企业,研究开展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工作,获得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享受总部经济相关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优质企业技术改造相关审批服务,支持其“零增地”技术改造。对优质的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比例按照政策上限执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创业集聚区”,加速民营科技企业成长,对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给予享受免征房产税和增值税。扩大“科技创新券”和“四新券”覆盖范围,加大支持力度,集成社会创新服务资源,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营造企业人才成长良好环境,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需求、产业发展需求、平台建设需求,精准引进包括优秀民营企业家、技术人才在内的各类急需紧缺人才。鼓励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充分运用跨境电商等贸易新方式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品牌价值,支持建立“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对出口国际市场尤其是出口重点地区的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产品加大应用示范支持力度,可最高按照专项支持比例30%上限给予支持。对发展潜力大、社会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市重点产业及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重大战略项目和先进制造业项目,建立市、区四套班子领导定点联系工作机制。

 

近期,上海抓住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契机,抓紧完善和提升营商环境,立足于对政府办事业务流程进行革命性再造,结合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实施机构改革,破除利益藩篱,努力将“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向深入,持续营造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广阔舞台和良好环境,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从而在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征程上谱写新时代上海民营经济发展新篇章。

 

作者为同济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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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栏目邮箱:shhgcsxh@163.com

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王珍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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