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先生:
我有个亲戚患有阿尔茨海默症,不幸走失已1个多月了,一直无法找到。我想咨询:亲戚如果一直属于失踪状态该怎么办?报失踪的流程是怎样的?目前亲戚的养老金还在计发,何时会停止?失踪期间发放的养老金会不会被收回?人如果以后找到,个人身份及社会保障还能恢复吗?
记者调查
首先来谈失踪宣告。依据《民法总则》,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第二,关于失踪人员养老金的发放问题。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有四种情形: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3)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根据规定,发生以上第1)、2)、4)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仍具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应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发生以上第3)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最后一次领取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第三,关于阿尔茨海默症。阿尔茨海默症又称为老年痴呆症,主要表现为认知功能下降、精神症状和行为障碍、日常生活能力的逐渐下降。阿尔茨海默症患者,会丧失独立生活的能力,外出不记得家里的地址而走丢,不记得亲人的名字、相貌、声音,不记得刚刚吃过饭。阿尔茨海默症不致命,但到了晚期会出现缄默不语、大小便失禁,出现呼吸、血压、皮肤等多种综合病症。对家人来说,亲人患了阿尔茨海默症,比“死别”更残忍,因为病情犹如脑海中的橡皮擦,擦去了至亲至爱的记忆,擦去了睿智理性的思维,擦去了岁月累积的智慧。它是比“死别”更残忍的“生离”,让家属每天承受着失去的伤痛,长期的照顾更使得家人身心俱疲。
阿尔茨海默症虽然暂时不可治愈,但良好生活习惯、规律自我锻炼、有效药物干预,都能够延缓它的发病。在平时的生活中,对身边的亲人特别是老人用心一点,不要忽视生活中发生的小细节,也许老人的某些“特殊”行为,并不仅仅是“年纪大了”,如果及时关注到了,或许不会错过干预病症的最佳时期。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