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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闹剧惊动外交部、共青团中央和大使馆!处理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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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共青团中央 2018-09-04 15:16
摘要:“德国留学生遭遇撒旦教造谣事件”。

9月3日,烟台网警公布“德国留学生遭遇撒旦教造谣事件”处理结果。2018年2月,德国留学生受“撒旦教”死亡威胁的微博引发了社会关注,后经过证实其为虚假消息。据@烟台网警巡查执法,现已对涉案微博实际操作人张某等三人各处以1000元罚款,对北京某公司烟台办事处处以90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正文内容如下:

 

2018年2月,一则我在德国留学生受到“撒旦教”死亡威胁的微博,引起了在德国和欧洲各国的中国留学生群体的关注和恐慌。事发后,外交部、共青团中央连夜启动应急机制,会同我驻德使领馆对此事开展调查处置,最终证实其为虚假消息。我局立即对涉嫌发布虚假信息的《新浪微博》账号进行调查,现已查明事件情况并依法对相关人员和公司作出处罚。现通报如下:

 

经查,犯罪嫌疑人吕某海(在德国暂住),蓄意编造其受到所谓“撒旦教”信徒死亡威胁的信息,并向北京某公司烟台办事处名下《新浪微博》账号“大欧洲吐槽君”投稿求助。“大欧洲吐槽君”微博账号操作人未审核信息真伪即对外传播,同时还利用该公司名下 “北美吐槽君”、“土澳吐槽君”等《新浪微博》及微信公众号转发炒作,造成网络秩序的严重混乱,社会影响恶劣。

 

根据公安部《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之规定,我局对涉案微博实际操作人张某等三人各处以1000元罚款,对北京某公司烟台办事处处以90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事件回顾

 

2月11日晚,我们在微信后台陆续收到网友发来的信息,称微博@大欧洲吐槽君发出帖文,说一名留学生收到疑似撒旦教恐吓。↓↓

 

 

这一切源于微博@大欧洲吐槽君收到的网友求助↓↓

 

 

这件事情引起了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一时间,网友深深为原po小姐姐担忧,各种揪心……

 

也引起了团团团队的高度重视。

 

 

我们第一时间和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取得联系,希望他们关注此事。@领事之声随后进行了回应:请您及时向当地警方报警、拨打12308热线及有关使领馆电话,或私信我们,我们将在职责范围内为您提供全力协助!

 

我们在微信后台安抚吓坏的网友,直到凌晨。然而……

 

 

外交部领事之声忙活了一整晚后,核实结果,驻德使领馆和12308热线均未收到相关求助。

 

当事人不断与@大欧洲吐槽君 互动沟通,“报平安”。↓↓

 

 

从聊天中可以看出仿佛这件事情真的是真的,并且从对话中可以推测出似乎事情到此,会迎来一个比较好的结局。

 

同时,当事人@Detplus 也与微博@不科学酱 求助了相同的内容。根据后来@不科学酱 所说,他们之间进行了对话。↓↓

 

我们发现对话中面对@Detplus的提问,@不科学酱的回答却着实好玩,问起打电话的事,一直自己打了电话,但要通话记录时却说自己换了手机。

 

2月12日中午,@不科学酱 发文希望投稿人现身解释事情真相。↓↓

 

 

以下为博文:

 

2月7号,我收到了那篇有诡异画像的投稿,全文看完我很担心,害怕是有同胞在国外安全受到威胁,所以立刻发布了出来,但是今天看到@共青团中央 官方通报说大使馆并没有收到求助信息(这与她在私信里提到的求助没有得到理会不符)。

 

于是我立刻去询问了投稿人,始终没有得到很确定的答复,后来她也一直没有再回复我,但是至少知道了她声称自己求助过大使馆不被理会这个事情是虚假的,而我因为看到是有关生命安全的求助,没有做仔细地筛选,由此造成了很多的误会,为给大家造成的困扰道歉。

 

在这里我选择把投稿人的私信全部放出,来证明真的不是我自导自演,也希望真相能够尽早水落石出。如果投稿人看到这条,我希望你能出来解释一下,事情到底是怎样的。

 

我们不知道@不科学酱 在此次事件中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是助推手还是被连累的。

 

然而,时间不超过5个小时,事件居然发生了361°大反转!

 

 

原po @Detplus 现身微博,居然发了道歉声明。

 

对不起。在此我表示很抱歉,原本投稿只是因为一时起兴的恶作剧。并没有想到会发展到这么快,会轰动到共青团和德国的大使馆,是我连累了不科学酱和大欧洲吐槽君,这一切都是我自己所为,本不关他们的事,却因我而受到了连累。是我让你们陷入恐慌害怕,我表示很抱歉。对不起各位网友,以后不会再做这么荒唐的事情了。

 

对于这件事,有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网友们纷纷表示心疼~

 

 

@领事之声 了解后,发博称——

 

很欣慰这次事件中没有人的安全真的受到威胁。……不管怎样,我们依然还将继续守望。

 

那么,普法时间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21号

 

第五条第二款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对于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网友:造谣必须付出代价

 

@我家小熊闷得儿蜜:微博营销号,粉丝团早已经臭名昭著了,看见它们避之不及。

 

@爱种花的兔大人:驻外使馆才几个人,每天要忙多少事情,就为了这几个谣棍造的谣,浪费了多少人力。

 

@雷雨转阳光:网上言行须谨慎、传谣炒作终被罚。

 

@william人间森林:这个事情影响太恶劣了,欺骗大家的善意,弄的好多人人心惶惶!

 

@DoesntMakeSense2:爽啊哈哈哈这几个吐槽君都是一个公司运营的所以都一样的[二哈] 喜迎无营养营销号被封。喜大普奔。

 

@姜肃澈:担忧的是以后狼真来了的话,还有这么多热心援助的人吗 搞这种营销的消费大众善心,这后果他担不起。

 

@卖萌的零食工: 终于来了,后续应该还会有网信部门针对营销公司的处理。警察同志辛苦了,请喝茶。

 

郑重提醒

莫要消费他人的善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当然

安全永远是

我们关注的第一落点

无论你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

 

请记住

你不是一个人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程沛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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